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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乘坐飞机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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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1月1日起,多个民航业新规正式施行,包括备受关注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航班正常管理规定》、《2017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等。新规落地后,旅客在登机、安检、延误处置等环节都将面临不少改变。那么,2017年成乘坐民航班机,有哪些事儿你必须知道?以下是本站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年乘坐飞机新规定

2017年乘坐飞机新规定

新规01】部分机场可实现“一证通关”

2017年1月1日起,根据国内的相关政策,已经正式允许中国机场实行“一证通关”。“一证通关”是指乘客凭借有效身份证件,就可以顺利实现通关。民航专家表示,此举是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推出的便捷出行项目之一,而无纸化登机牌早已用于实践,旅客仅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手机值机的'二维码,就可完成登机。

【新规02】14种违规情形或遭罚款

10月28日 ,中国民航局发布《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在民航安检工作特殊情况处置的章节中,提出14种违规情形应当报告公安机关。具体包括:使用伪造、变造的乘机身份证件或者乘机凭证的;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或者乘机凭证的;伪报品名运输或者在航空货物中夹带危险品、违禁品、管制物品的;对民航安检工作现场及民航安检工作进行拍照、摄像,经民航安检机构警示拒不改正的等等。

【新规03】禁止随身携带的物品 可暂存机场30天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要求,对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民航安检机构应当告知旅客可作为行李托运、自行处置或者暂存处理。对于旅客提出需要暂存的物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为其提供暂存服务。暂存物品的存放期限不超过30天。

【新规04】因天气、突发事件等原因延误 食宿费用旅客自理

自2017年1月1日起,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航空公司向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务的三种情况:

1、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2、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3、航班发生备降。

【新规05】机上延误超3个小时 航空公司可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针对机上延误处置,《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也分时段对承运人提出新要求。在发生机上延误后,承运人应当每30分钟向旅客通告延误原因、预计延误时间等航班动态信息。机上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应当为机上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机上延误超过3个小时(含)且无明确起飞时间的,承运人应当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特别指出,机上延误期间,在不影响航空安全的前提下,承运人应当保证盥洗设备的正常使用。

【新规06】:携带贵重物品及残疾旅客不需要在公开场所安检

2017年1月1日起,如有旅客携带贵重物品、旅客植入心脏起搏器或身患残疾等情况,旅客本人可要求在非公开场所进行安检。

【新规07】:充电宝随身携带 不能超过100Wh

还需特别提醒的是,充电宝、锂电池等禁止作为行李托运。随身携带时也有限定条件,标识全面清晰、额定能量小于或等于100Wh;当额定能量大于100Wh、小于或等于160Wh时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每人限带两块。

【新规08】:球棒、球拍可以托运了

球棒、球拍从1月1日起就必须要托运了,最新发布的《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和《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中,对民航旅客禁止携带、托运的物品和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的物品进行了详细规定,对大家平时概念比较模糊的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的物品也进行了规定。

【新规09】:航班也有“大考” 异常航班超标或被停飞

此外,民航局在总结近两年来航班延误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和公布了《2017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对航空公司、机场、空管部门三个主要生产运营单位,分别提出了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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