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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飞机新规定

劳动法2.71W

乘坐飞机新规定

乘坐飞机新规定

国家民航局于2014年8月7日发出《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其中明确,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乘机。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旅客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

在民航局的定义中提及,充电宝是指主要功能用于给手机等电子设备提供外部电源的.锂电池移动电源。旅客携带乘机的充电宝必须是个人自用性质。乘机时,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另外,在飞行过程中,旅客不能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则需要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民航局提醒,除了普通旅客外,上述规定同时适用于机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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