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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实施方案模板汇编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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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精神、全国、自治区和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轮台县委十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履行政府监管职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按照轮台县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结合自治州下达给轮台县20xx年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对全县各乡镇(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模板汇编9篇

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事故控制指标

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重大事故;有效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事故;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各乡镇(场)、各单位、各部门将各类事故指标控制在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职责要求,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职责,实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逐级分解事故控制指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把安全生产考核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各级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一项内容,严格考核,加大奖惩力度,在工作决策和评优选先中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2、安全生产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并对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有关精神做出安排部署。各单位按要求将落实情况上报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单位“十一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实施“十一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配备专职安监员,每年安排一定预算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加快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台帐等有关管理档案。

4、严格落实《轮台县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联席会议,由行政正职召集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布置、督促、检查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工作,对重大事项要做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5、事故防范。进一步加强事故预警分析。按照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建立和实施安全检查制度,结合实际,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重要时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明确检查范围和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方案、措施、资金、人员、时间“五落实”;认真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对重特大事故隐患实行公示制度。对有关单位上报的重大安全事项,研究制定相应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事项进行核实、调查处理、监控。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

6、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治理公共设施的基础建设,进一步预防事故隐患;对招商引资、引进项目要依法严格把关,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做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工作。同时,加大工业园区安全管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依法打击、取缔、关闭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

7、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深化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农机等行业或领域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所属单位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各项任务。依法取缔、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非法从业单位。 10、事故报告和查处。严格按照《关于实行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切实做好事故报告和事故查处工作,及时上报各类事故和安全生产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发生事故后,认真做好事故救援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类事故,落实事故处理决定,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建立各类事故处理结案跟踪督办机制。建立健全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对较大交通事故纳入事故发生地和车辆所在地的年度考核。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县人,民政府将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实行层层负责制。各单位行政正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县人,民政府主管领导与各单位行政正职签订《轮台县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责任书》主要内容

1、事故控制指标;

2、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3、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奖惩。

《责任书》一式两份,县人,民政府和责任单位各执一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订人如有工作变动,接任者为责任人。

三、考核标准

考核时间 考核内容

1、事故控制指标。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科)、农机局提供的考核数据为依据,总分400分。

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按照《轮台县20xx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打分,总分600分。将事故控制指标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行综合评分,总分1000分。其中控制指标占40%,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占60%。

3、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受到道路交通事故等安全生产事故红牌警告实行“一票否决”;事故控制指标超出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范围的实行“一票否决”。

评定标准

1、先进单位。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综合评分在950分以上;没有受到安全生产红牌警告;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不超过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县直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综合评分在950分以上;没有受到安全生产事故红牌警告;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不超过控制指标;2、合格单位。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综合评分在800-950分;没有受到安全生产事故红牌警告;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不超过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县直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综合评分在800-950分以上;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不超过控制指标;没有受到安全生产事故红牌警告。

3、不合格单位。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综合评分在800分以下;或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超出事故控制指标;或受到安全生产事故红牌警告;

县直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综合评分在800分以下;或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超出事故控制指标;受到安全生产事故红牌警告。

四、组织领导和管理

县人,民政府负责对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组由县精神文明办、监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科)、农机局等单位共同组成。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考核组对各乡、镇(场)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对企业的考核,重点考核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采用自查、抽查、核查等方式进行。企业根据《考核细则》进行自查,将自查情况进行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考核组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对于申请申请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考核组进行核查。

考核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县安委会办公室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成绩。

五、奖惩

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行奖惩制度,考核结果在全县通报。

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先进单位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20xx年度轮台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牌,同时给予物质奖励。

受奖单位,奖金中的20%用于奖励责任书签订人,其余部分由单位奖励有关人员。

(四)经考核被评为合格的单位,不奖不罚。

经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由县人,民政府在全县进行通报,同时给予与先进单位奖励金额相同的经济处罚。被罚单位,罚款中的30%由责任书签订人承担,其余部分由单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单位行政正职须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做检查。

被罚单位的罚款于处罚决定下达之日起,30日内上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罚款不得用公款报销。

对弄虚作假、隐瞒事故取得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合格单位的,一经发现确即视为不合格,并通报批评;除已发奖金如数退回外,另按奖金额加倍处罚。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2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江津府发〔20xx〕136号,以下简称《规划》)是对《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有关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和细化,是指导“十二五”时期全区各级人民政府、重点行业(领域)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认真推进《规划》的贯彻实施,把江津区加快建设成为“安全发展、安居乐业、统筹城乡、主动保障”的安全保障型城市,是落实“314”总体部署、全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对于江津坚持走民生导向发展之路,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成“平安江津”的阶段性战略目标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原则

(一)发挥规划导向、调控作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以《规划》为依据,从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出发,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计划要对《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适时适度安排,既要服从于《规划》的五年目标,也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突出年度需要解决的紧迫问题。

(二)统筹协调,分类实施。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要抓住重点,统筹协调建设任务,实现各项目标协调发展;统筹协调政府公共资源,实现资源整合与合理利用;统筹协调区内外力量,坚持自力更生并努力争取国家及重庆市支持。健全衔接协调机制,加强不同层级、不同类别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在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规划》提出的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隐患治理、应急准备等重点任务,主要依靠企业按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组织实施。《规划》提出的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民爆器材、工贸行业等领域和行业的专项整治与监督管理,主要依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强化监管落实。《规划》提出的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等安全生产公共基础建设任务,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全力保障。

(四)立足自力更生,努力争取国家及重庆市支持。实施《规划》,要解放思想、开拓开放,立足自力更生,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同时,要围绕“314”总体部署、国发〔20xx〕3号文件要求,积极争取国家及重庆市在政策、项目、资金和工作上的支持,把坚持自力更生与争取国家及重庆市支持有机结合起来。

(五)突出重大项目建设。紧扣《规划》提出的重大项目,落实项目实施的责任、目标、资金、时限,认真组织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的重大项目,推动《规划》实施。

二、重点指标和主要任务分工

(一)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

1.规划目标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由区安监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58以内,由区安监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2.2以内,由区公安局、区交委牵头负责。

2.指标分解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上述3项重点考核约束性指标,具体指标任务分解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交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另行下达。

3.考核制度

将上述3项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每年定期公布执行情况。此项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安监局、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1.强化重点行业安全保障,有效防控较大以上事故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区国土房管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公安局、区交委牵头,指导各道路运输企业、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城乡建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检验、监测等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企业,协调交通、环保、公安、消防等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由区公安局、区交委指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企业,并负责相应的工作任务和主要指标。

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公安消防支队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江津质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铁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护路办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交委、江津海事处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业机械与渔业船舶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农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业园区、船舶建造、国防工业、天然气、民爆企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经济信息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企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以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为抓手,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创新,淘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技术与设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完善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强化企业员工安全培训与教育,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应急准备。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政府应急办、区护路办、江津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统筹城乡一体化防灾抗灾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地区生产生活设施安全,加强城镇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以上工作任务由区政府应急办、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教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安监局、区民政局、江津质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地震局、区林业局、江津供电局、江津电力公司、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确保劳动者安全健康

全面开展职业危害普查调查摸底,加大职业危害防治力度,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系,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政府安全监管监察能力,有效提升执法效能

完善安全保障法制体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充实区级、巩固镇(街)和园区、延伸村居,强化各级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安监队伍素质和待遇,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模式。统筹规划产业布局,淘汰危险落后生产能力,降低产业安全风险,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和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保障责任体系。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护路办、江津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创建良好安全环境

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建立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安保互动”防灾防损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安全预防费用、风险抵押金收益等“四位一体”的政府安全专项资金投融资体系。推广“小政府、大中介、专家担纲”安全管理新模式,完善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安全培训、检测检验、投诉举报等社会化安全服务体系。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工程与项目实施

《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与项目,有关牵头和分工负责部门、单位要根据项目性质,区分投资主体,抓好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同配合。

(一)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非煤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工程、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校车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由区教委、区交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村公路危险路段安全保障工程,由区交委牵头负责。

房屋建筑白蚁危害治理及灾害控制惠民工程,由区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由江津质监局牵头负责。

(二)企业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

非煤矿山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危险化工工艺技术改造工程,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重点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建设工程,由区交委、区农委、区城乡建委、江津质监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科技与实验研发体系建设,由区农委、区国土房管局、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江津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考核体系建设,由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安全生产管理与监控预警信息化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二期工程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协同区交委、区公安局负责。

行业安全管理与监控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水务局、江津质监局、区旅游局、江津海事处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与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道路交通事故动态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公安局牵头负责。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建设,由江津气象局牵头,协同区交委负责。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础能力建设,由区安监局、区政府应急办、江津质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海事处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城市生命线系统应急监测与救援体系建设,由区经济信息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及区供电局、区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基础设施与装备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机构执法能力建设,由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水务局、江津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与制定

加快安全保障型城市的法规、规章、标准和制度体系建设,由区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区政府法制办负责。

完善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拓宽投入渠道,构建企业为主、政府引导、金融和保险等社会资金参与的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会同区财政局、江津地税局负责。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机制,由区安监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对农村客运车辆保险实施政府补贴政策,由区交委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建成后运行经费的保障政策,由区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划》及实施意见的要求与分工,逐条细化、逐级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主要任务、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制订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提出具体实施办法,于20xx年1月20日前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规划》,做好与有关专项规划和部门规划的衔接工作。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真抓实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规划》实施,推进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牵头部门要按照《规划》总体要求和任务分工,做好实施推进计划,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及运行管理等工作,同时要加强与有关方面衔接,整合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三)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

《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按建设程序报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由市、区政府、企业和有关方面共同承担。区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创新建设工程项目,各级财政要大力支持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争取信贷资金支持,形成新型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

(四)加强跟踪分析,适时进行中期评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于每年12月中旬将《规划》明确的主要任务、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形成年度报告,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当宏观环境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发展严重偏离规划目标时,区安监局、区发展改革委可适时提出规划调整方案,报请区政府审批。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3

为加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医院全面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洪医集团发(20xx)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做好我院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本院职工、就诊病人及家属的人身安全,保证医院公共财产完好无损,制定洪洞县中医医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请各科室根据文件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目标管理,深化安全生产、安全保卫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三项安全工作岗位职责与制度,认真抓好落实,预防和遏制治安事件、生产事故与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我院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组,统筹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部署、监督检查等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田剑锋院长

副组长: 刘康宏支部书记

樊新珍副院长

樊洪博副院长

辛琳琳副院长

卫建科副院长

蔺安华院长助理

成员:各科室主任、护士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樊洪博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张林山、郭刚娃、杜伟杰、常彬、田景瑞组成,负责具体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并做好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检查工作内容

1、安全生产方面:

(1)全院水、电的线路及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后勤科负责,每周三次。

(2)氧气瓶的集中保管存放,定期检查,设备科负责,每天一次;氧气瓶使用环境要求及正确使用方法的指导和检查落实,各氧气使用科室负责,随时进行。

(3)大型及特种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正确使用,故障的报告及排除,各使用科室负责;督导检查每周一次,设备科负责。

(4)计算机机房设备的安全使用及维护检查保养,每周一次,信息科负责。

(5)变压器、配电室的使用安全工作,后勤科负责。

(6)医院机动车辆的日常保养及安全驾驶,院办负责。

2、安全保卫方面:

(1)医院大门进出物品及人员的管理,门岗看护、院内车辆的有序停放等,保卫科负责。

(2)院内部的日夜巡逻及医院财产的看护,保卫科负责。

(3)院区公共设施、树木花草等的看护,后勤科负责;科室内部公共设施的看护,各科室负责。

(4)重点部位如财务科、收费室、机房、药房、各设备使用科室下班期间的门窗关锁,防范设备的开启等,保卫科负责。

(5)院内公共秩序维护、治安事件的妥善处理,及时上报,以及对在院作案犯罪分子抓获与向公安机关的扭送等,保卫科负责。

(6)协助派出所搞好本院的治安管理与必要的调查取证。

3、消防安全方面:

(1)灭火器、室内外消防栓、应急灯等消防设备、器材的齐备及效期的定期检查,每周一次,保卫科负责。

(2)疏散通道、疏散警示灯的定期检查,每周两次,保卫科负责。

(3)医院防火安全教育,每年至少一次,保卫科负责;科室防火安全教育,每半年一次,各科室负责。

(4)医院工作人员消防知识培训,每半年一次;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每年一次的全员性消防演习训练,办公室负责。

3、医疗安全方面:

1.查看废弃化学品、医疗废物处置是否规范,院感、后勤科负责。

2.查看是否建立危急值报告相关制度、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制度、相似药品管理制度、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且各种制度是否执行,医务科、投诉办、药剂科负责。

3.查看医患关系宣传教育情况,查看急诊绿色通道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急救药品和器械配备情况,医务科负责。

  四、具体要求

1、三项安全事关全局,全院职工特别是各科负责人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工作上要认真负责,要作为日常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2、各科室负责人要按照工作内容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检查和督导,做好巡查、维护、维修记录,切实把三项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3、加强行政医疗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及时上报并解决安全隐患,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确保万无一失。

4、分管院长要对所有涉及三项安全方面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按医院基本制度报请院长予以严肃处理。

  五、制度与职责

1、安全生产制度

(1)严格执行水、电操作及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2)保证氧气瓶的存放条件符合要求,严禁烟火,定期检查是否泄漏,及时维修问题氧气瓶,做好记录。氧气使用科室要严格遵守氧气使用规范,保证氧气使用安全。

(3)重点部门的门窗、橱柜一定要坚固、完好,符合防火、防盗、防霉烂的要求,做到人走断电、关水、清除火种、锁门、关窗。

(4)大型及特种医疗设备、计算机等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经常检查维护,避免因内部线路老化、短路等造成事故。

(5)凡属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未按规范要求操作检查而造成事故,其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因责任不明、防范不严,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问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2、消防安全制度

(1)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2)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3)每个科室有1名消防安全员,负责本科室的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4)消防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所属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做好防火工作。

(5)药品及、药房、医疗设备间,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6)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7)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换药,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3、安全保卫制度

(1)医院重要部位安装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并正确使用。

(2)财务科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3)本院职工、实习人员摩托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病人自行车、摩托车一律按规定停放,内外机动车辆指定位置停放。

(4)重点部门的门窗一定要坚固、完好,符合防盗要求,做到人走断电、闭水、锁门、关窗。

(5)加强门卫、院内公共财产、公共设施、树木花草等的看护,维护院内治安秩序,严格日夜巡逻制度。

(6)私自夹带、匿藏公物出门者,一经查出,按物品价值的两倍罚款。

(7)凡属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造成治安事件,其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保卫科要认真执行监督职能,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促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4、保卫人员职责

(1)熟悉国家有关治安工作的法律、法规,了解医院和周围的社情动态。

(2)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依法维护医院公共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及时处理一般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重大治安案件。

(3)门卫负责医院日常工作及重大活动秩序维护,实行两班制(黑白)交替。

(4)认真检查进入医院的机动车辆,不符合规定的不准入内;思想上要高度警惕,尤其夜间对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对个别无理取闹的人员及时向总值班员报告。

(5)负责院内外停放车辆管理,严禁车辆乱停乱放,维护好医院内部正常工作秩序。

(6)坚持24小时巡逻护院制度,夜间巡逻时间不少于6小时,加强巡逻密度和次数,确保重点及要害部位的安全;认真研究违法犯罪分子做案特点,确定巡逻时间路线和守候地点,以便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7)及时正确处理和上报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随时配合公安机关对本单位的检查。

(8)值班人员既要按时上岗,忠于职守,按章办事,又要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服务热情。

洪洞县中医医院

20xx年2月7日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4

华电运营新疆国泰新华准东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华电集团《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华电安函[20xx]68号)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华电海外技术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结合项目部当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制定项目部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决定自20xx年9月15日至11月15日开展秋季安全大检查(以下简称“秋检”),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华电安函〔20xx〕68号)及北京华电海外技术有限公司20xx年秋检及节前安全检查工作部署,结合秋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全面排查安全生产管理、设备调试等相关场所等方面的隐患,突出“中秋、国庆”等重要时期防火防爆、安全生产责任制、反违章、安全技能培训等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项目部经理为组长的秋检领导小组,以专业专工和班组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切实组织好本次秋季安全大检查活动。

组长:盖利杰

副组长:吴征

成员:束晖刘洋刘建郭柱各专业负责人

  三、时间安排

(一)“秋检”检查时间:20xx年9月15日至11月15日。

(二)秋检按照检查时间分为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20xx年9月15日至09月20日为组织发动阶段。项目部成立“秋检”组织机构,落实责任,结合调试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秋检”工作实施方案,并制定“秋检”检查表。

2。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9月21日至10月31日为自查、问题分析、整改阶段。检查“双节”期间安全大检查各项问题上报业主,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反违章、危化品等专项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跟踪整改,责任到位,完成所有检查。

3。第三阶段:项目部抽查阶段。9月30日至11月15日,在“秋检”过程中项目部将对部分“秋检”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秋检”工作不深入,工作不到位的专业和班组进行通报。

4。第四阶段:复查总结及迎检阶段。时间为20xx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项目部对照秋检安全检查表,对所辖区域秋检安全检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检查报告,并做好迎接上级公司“秋检”检查工作。11月10日前将安全检查总结报北京华电海外公司项目管理部。

  四、检查方式

(一)班组自查与项目部督查相结合。所有班组成员要认真开展“秋检”工作,做到边检查边联系整改,并对检查情况以日报的形式进行总结、上报。

(二)全面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结合调试工作进展实际,围绕安全培训是否正常开展,计划是否落实闭环。全面检查是否针对现场情况制定了专项安全管理规定,重点检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是否到位。

(三)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通过边检查边上报的形式,强化跟踪整改力度,督促和推动各班组及时落实整改责任,跟踪整改进度,为后期设备代保管工作奠定基础。

  五、秋检重点内容

根据北京华电海外技术有限公司文件和业主方有关秋检工作安排,结合调试工作进度实际情况,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认真贯彻国家各层级和集团公司、运营公司下半年安全生产重点部署、安排,着力开展好检查、整改和提升工作

突出做好“六查”即,一是查领导,检查项目部领导和各级员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到位,是否按照“五同时”的要求开展安全工作,是否做到“看住、盯牢、跟紧、尽责”的要求。二是查思想,项目部领导、各级员工对安全生产在认识上存在的差距。三是查管理,检查各级责任人是否亲自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和落实,检查是否按照安全规章制度要求完成任务。四是查制度,检查现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漏洞、是否符合项目部工作实际。五是查隐患,排查设备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六是查整改,检查“安全生产月”及“两节”安全大检查各项问题和隐患的跟踪闭环情况等。

(二)做好与重点和专项工作的有机结合

围绕人身“零伤害”目标,落实调试过程中“两票三制”,人身事故防范措施等,重点对事故教训是否“举一反三”汲取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效果,以及涉及高处落物、触电、孔洞不全等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等环节,进行统计分析,跟踪消缺进展情况。

2。围绕安全基础管理工作,重点自查项目部月度安全例会开展情况,班组安全学习活动记录和工作日志情况;查班组安全活动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召开,主持人、会议内容、签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结合项目现场实际,查现场运行班前班后会、巡回检查执行情况,《员工岗位安全行为守则》教育培训情况,《二十五项反措》、《发电企业生产典型事故预防措施》落实情况等。

4。查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是否规范,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是否制定了应急演练计划并符合项目部有关要求,是否按计划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5。围绕近期发布的安全规章制度,各专业要及时对本项目部规章制度进行修编完善,逐项对照,认真落实安全管控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自主开展安全管理情况,排查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到位、信息报送和上传下达等工作落实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本次大检查工作的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项目部当前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各班组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以专业专工为负责人的领导机构,对所属生产领域实施全面检查和整改。项目部加强“秋检”工作全过程监督和指导,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厉查处违章行为。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班组要制定“秋检”具体实施和检查细则,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深化隐患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各专业于9月30日前将“秋检”检查表,通过工作QQ方式报项目部。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统计后上报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重点跟踪整改进度;各班组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项目部,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

(四)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班组要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形成秋检总结报告,于11月5日前报项目部。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5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司安字(20xx)7号】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靳守理 副组长:宋彦强、罗文宝

组员: 武红恩、侯刚杰、李伟、曹海军、路怀雷、宋颜飞、

王洋、周玉胜、赵建壮、

二、检查范围

邯郸市阳光水岸项目部施工现场。

三、检查的依据、标准

《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等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公司《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四、检查步骤、方法和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落实发动阶段(6月21日——6月25日)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大会,认真落实大检查的精神内容,将大检查工作转达到每个员工。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6日——8月31日)检查小组对施工现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进行检查。认真对本单位全部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31日)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依法严肃处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

五、安全检查范围及重点排查项目

1、企业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是否上墙,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2、“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或无证上岗的。

3、现场安全防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起重机械检测、备案,脚手架、临时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审核、审批、专家论证及落实执行情况。

4、施工现场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设置情况。

5、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6、施工现场的扬尘整治情况。

7、施工现场制定夏季、汛期安全生产施工措施及落实情况。

8、安全资料

9、项目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10、严格排查高空作业人员对安全带的使用情况。

11、检查施工现场有无交叉作业现象。

12、检查现场脚手架的稳固性及安全性。

13、检查现场动火点是否落实了防火措施,现场消防设备的配备是否合理有效。

14、现场管理人员是否能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15、检查施工用电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各种闸具设置与设备是否匹配,设备“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闸具、线路有无损坏、失灵、老化的现象。

16、检查机具接线是否安全到位,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要有保护接零及漏电保护器,电源线不得有破损。

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扬尘等危害防治与防汛、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情况。

17、现场突发事故或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应急演练情况;

18、对重大危险源风险识别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六、具体要求

项目部、施工班组要迅速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要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施工环节的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程项目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6

为了认真贯彻9月9日县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县局决定,在全县煤矿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确保到年底实现安全生产零死亡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9月20日-20xx年12月30日

第一阶段(20xx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为煤矿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全县所有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深入查找分析各类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二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县煤炭局组织全面检查阶段。由县煤炭局各包抓领导带队,包矿技术干部和驻矿安全监督员参与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预案、资金“五到位”,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三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为重点督查阶段。由县局组织督查组,进行重点督查和整治。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何国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

三、检查内容

(一)煤矿安全“十必须,十禁止”和矿长守职尽责执行情况。

(二)矿井“一通三防”。瓦斯治理、防灭火、防治水、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健全、完善、可靠,是否存在微风、无风作业现象;瓦斯抽采能力是否满足要求,抽采是否达标,有无瓦斯超限事故。

(三)水害事故预防措施落实情况。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探放水设备配备情况;矿井及相邻煤矿采空区、废弃老巷及积水情况是否查楚,探放水措施落实情况;地面防洪灾、泥石流、滑坡等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

(四)防灭火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井下有无一氧化碳超限问题;灌浆、注氮措施落实情况;采空区封闭情况。

(五)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节日期间值班安排情况。煤矿法人、矿长是否坚持坐镇矿井指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落实带班下井制度,在建、技改、整合矿井是否落实双带班制度。

(六)“打非治违”贯彻落实情况。

(七)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成立专门机构,依据检查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自查方案,做到安排具体,任务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确保自查自改工作收到实效。

(二)各煤矿矿长要亲自抓,负总责,主管安全矿长要具体抓,切实负起责任,不得应付差事,走过程,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三)县煤炭局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和检查记录,由局安监科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备案。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7

各村(居)委会、镇内各企业:

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和能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按照《xx市 20xx 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要点》(xx号)、《20xx年xx市安全生产培训及持证上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特制定xx镇安全生产培训及持证上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 44 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 3 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 30 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 号)精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及安全资格证书的管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安全培训台账,健全安全培训档案,落实安全培训教育经费,摸清各类应当接受培训及已接受培训人员底数,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力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持证上岗率达 100%。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制度、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过安全资格考核持证上岗的情况;

(三)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操作证书是否有效情况;

(四)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情况;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经费落实使用情况。

四、成立镇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小组

由镇长xx任组长,负责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工作;副镇长xx任副组长,具体负责专项执法行动;安监办负责专项执法行动的排查以及督促隐患整治;各村(居)委会负责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自 20xx年5月15 日起至 20l2年 11月30日结束,分宣传动员、企业自查、村(居)委会检查以及镇安监办大排查、xx市安监局大排查、xx市安监局检查组抽查、xx市整改复查6个阶段进行。

(一) 宣传动员阶段(5月15日至5月20日)

各村(居)委会、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自查方案,全面落实责任,搞好宣传发动。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广泛动员,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广播、会议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宣传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企业自查阶段(5月21日至6月30日)

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要求,做好本单位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自查工作,整理汇总相关资料备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解决。

(三)镇安办排查阶段(7 月1日至8月31日)

各企业要对本次行动的自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自查中的问题进行整改。镇安委会将对镇内各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并对大排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复查,对逾期仍未改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xx市安监局排查阶段(7 月1日至8月31日)

xx市安监局对全市范围内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工矿科负责对非煤矿山及各类冶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危化科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煤监局负责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该整改的限期整改,该处罚的依法处罚。同时,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安全培训及安全资格证的取证、换证等工作。法规科负责对培训机构培训工作进行检查。执法大队负责对以上各类企业进行抽查。

(五)迎接xx市安监局抽查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

xx市安监局检查组对我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至少抽查8家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企业、建筑施工和今年发生过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六)复查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

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限期整改。市安监局要对已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逾期仍未改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体现,各村(社区)、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好此次专项执法工作,从源头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尽快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搞好结合,抓好整改。安全生产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执法行动要与其它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性安全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既要保证本次行动不走过场,查细查实,又要防止多头重复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把开展专项执法工作作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重要措施,真正实现以执法促进企业安全培训、以安全培训促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的提高。

(三)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专项执法活动中要严格依照安全生产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做到认真细致、高度负责,确保不走过场,及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档案,切实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没有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要按照国家、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给予上限处罚。

(四)认真总结,加强管理。各村(社区)、各企业要认真做好安全培训制度、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企业要建立安全培训档案,落实安全培训经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通过安全资格考核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及有操作证书。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8

一、检查目的

针对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年末岁初因为赶任务、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等现象多发的特点,为防止在岁末阶段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有序的进行,我单位特进行此次冬季安全大检查行动。

二、检查人员

我单位项目部成立安全检查小组,人员配置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检查重点

1、安全制度

危险源分析与紧急救援预案,冬季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施工现场无“三违”现象

是否有大型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是否存在“三违”现象,“三违”的具体表现。

3、防火防暴措施

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情况,是否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

4、对施工区域交通管制措施

对边通车边施工的路段,要设立交通标志,并有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对限制社会车辆出入的施工区域,各出入口要有警示标志。

5、现场作业人员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所检查标段有多少现场作业人员,其中有多少人按要求穿戴了安全防护用品。

6、井口、高空临边处的安全防护

桩基、预留洞口、爬梯、桥梁临边处的防护措施,防落网挂设情况。

7、施工用电安全

临时用电架设,是否按规范搭设,配电箱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日检记录。

8、施工现场安全警示

现场有无安全警示牌,是否全面。

9、作业人员生活区管理

工人宿舍取暖设施是否设专人管理,是否无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现象,宿舍线路是否按规范搭设。

四、所查隐患及整改措施

接上级通知,我单位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现发现安全隐患以及整改措施如下。所查安全隐患:

1、库房灭火器摆放在角落,在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有效的起到灭火作用。

2、吸收塔西侧一配电箱旁灭火器失效,未及时充气。

3、有部分工人在高空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带。

4、现场有一乙炔瓶仪表失效,未及时更换。

5、C装置8m平台板上氧化炉的洞口护栏有损坏,未及时维修。

6、现场木方模板堆放不整齐,未及时清理。

7、工人宿舍内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以及明火取暖的现象。

整改措施如下:

1、库房灭火器现已经放置于库房门口显眼处,若发生火灾能立即投入使用。

2、吸收塔西侧配电箱旁失效灭火器现已更换。

3、对未佩戴安全带而登高作业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加强监督。

4、损坏的乙炔表现已经更换。

5、C装置8m平台板氧化炉洞口围栏现已经修复。

6、模板木方现已有序整齐的堆放。

7、对在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以及明火取暖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罚款处理,管理人员今后将会对这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五、检查意义

1、通过建筑工程安全检查,了解安全生产的状态,为分析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依据;

2、发现问题、暴露隐患,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3、总结及交流安全生产的成功经验,推动地区乃至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4、利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审查和您规章制度;

5、增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制止违章指挥,旧证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园区管委会关于在园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园管[20xx]56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夯实工作基础,健全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园区实际,现就开展园区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省中央、省、市和园区工委、管委会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安全生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全面排查与整改园区城市管理各领域安全事故隐患,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牵头”的原则,落实事故隐患跟踪和整改责任,确保隐患整治工作措施、责任、时限“三到位”。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园区城市道路、桥梁、涵洞、公园设施、游乐设施、交通及照明设施、户外广告等公共区域各类设施安全情况。

(二)重点检查园区公交车辆保养、安全文明驾驶、公交场站设施管理等安全情况。

(三)重点检查园区河道驳岸、泵房、闸站等水利设施安全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公共设施安全。

1.市政道路方面。在所管辖范围内,发现任何涉及安全隐患的道路坑槽、窨井框盖缺损、人行道起拱等问题立即安排维修;对施工范围内的沟、井、坎、坑及孔洞等有安全隐患的区域,严格按要求设置防护围栏、警示标志。加强道路开挖单位现场安全围挡的跟踪管理工作。调查统计管养范围内道路路面大面积起拱的路段,报上级主管部门纳入园区大修改造计划。

2.隧道、桥梁设施方面。对桥隧进行外观、结构检查,利用高倍望远镜、钢尺等工具对桥梁的基础数据、桥隧病害仔细检查。对隧道所有变形缝处的侧墙、路面、变形的顶板的渗漏情况进行外观目测,对管廊变形缝的伸缩量进行测量,并结合上季度沉降观测记录进行对比分析,掌握结构安全动态。另外还须对隧道内悬挂的土建设施,如保全板、接水盒、卡索板、花岗岩侧墙等设施的牢固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悬挂设施牢固安全。对独墅湖隧道、城际铁路园区站的设备设施,包括供配电、照明、通风风机、排水、信号灯、广播喇叭、摄像头、电梯等进行每周一次的拉网式安全检查,一方面检查设备是否安装牢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确保功能正常,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做好桥梁日常巡检和经常性检查工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桥梁派专人负责,每日巡检并制定加固维修计划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公园设施、游乐设施等方面。对旅游景区内游乐设施、大型雕塑、进行专项检查排查隐患;主要对游乐结构稳定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对旅游景区内临水木平台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须及时修复,消除安全隐患。对临水区域增设禁止游泳警示牌,对环金鸡湖水深区域,在明显处粘贴水深警示标贴,消除公共水域游泳或落水的安全隐患。

4.交通、照明设施等方面。对所管辖范围内照明、交通设施、广告灯箱、水景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包括:设施结构安全;私自乱接用电器和乱拉电线现象;电气设备绝缘情况;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的接地情况;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等情况,消除安全隐患。对高杆灯、高架路路灯固定螺栓进行检查加固。根据湖泊、河流水位情况,解除低洼地路灯座箱、表箱、景观灯、广告灯箱电源。

5.下穿通道(泵站)方面。汛期前,对排水泵站的自身防汛设施,进行检查与维护。水泵经维修后,其流量不应低于设计流量的90%;其机组效率不低于原机组效率的90%。泵站机组的完好率应达到90%以上;汛期雨水泵站机组的可运行率应达到98%以上。及时跟踪天气情况排除路面积水,如雨量过大、积水深度超过警戒位置及时采取封闭交通并设置明显警示、指示标志、标牌等措施。

6.户外广告管理方面。城管局对已到期的户外广告要求其产权单位限期拆除;与广告产权单位签订户外广告安全责任书,要求产权人保证制作、安装及施工质量;做好辖区内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鉴定和质量检查工作,确保户外广告设施整洁、完好、美化、亮化、安全和正常使用;督促各产权人及时进行安全质量鉴定,并将鉴定结果送园区城市管理局备案;督促各产权人在安全的情况下设置、检查、维护、更新和拆除户外广告设施,避免损坏绿化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对辖区内的中、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建议产权人及时向有相应资质的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二)公交运营安全。

1.公交公司各部门围绕各自管辖区域和重点,开展深入细致地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落实“一患一表”和“零报告” 制度。

2.组织以“平安交通,我担当我尽责”为主题的安全劳动竞赛。

3.对公交公司场站、车辆、消防设施、食堂燃气管道及加油(气)站进行专项检查。

4.组织实施驾驶员示范操作活动。

5.组织实施运营安全车队互查工作。

6.组织驾驶员学习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

7.组织公交营运车辆开展防恐反恐、火灾消防、人员

疏散等应急演练。

8.加强对重点驾驶员的动态监管。

(三)水利设施安全。

1.水上交通运输方面。加强客船、渡船和渡口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演练情况检查。重点检查船舶企业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及落实情况,是否持有有效法定证书、文书及相关资料,并按规定年检,加大对水上船舶违规停靠的执法力度。排查桥梁防碰撞隐患,检查落实桥梁安全管理责任、消除桥梁安全风险、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设桥梁防碰撞设施设备等情况。

2.水利工程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泵站、水闸、涵洞安全管理与运行状况,规程、规范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塘坝行政责任人、技术管理责任人到位情况。泵闸、涵洞管理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重点加强机电设备运行情况的巡视检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加强对排涝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其运行性能和技术状态良好。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园区城管局成立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城管局陆震伟局长任组长,张阿四副局长任副组长,城管系统各单位、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强对检查整改行动的指挥协调,及时解决检查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对检查整改行动的实际效果进行检查。

五、实施步骤

按照园区管委会的统一部署,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从6月中旬起到9月底,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全面排查阶段(6月上旬 ~ 7月15日)。6月26日前,园区城管局制定下发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并迅速通过召开重点监管单位负责人会议等形式,全面动员和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其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安全检查,建立单位内部的日检查、周汇总、月分析、年考核制度,全方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检查执法阶段(7月16日~8月15日)。7月中旬开始,园区城管局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过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汇总,于7月25日前报送园区安委会办公室。7月下旬开始,园区安委会将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及暗查暗访。8月10日至15日,城管系统各单位要对检查整改专项行动进行“拾遗补缺”,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三)严防严控阶段(8月16日~8月31日)。南京青奥会期间(8月16日~8月28日)是专项行动的关键阶段。城管系统各单位都要实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落实安全事故信息“零报告”制度;对各种突发事件事故,领导干部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凡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亡人事故都应立即报告园区安委会办公室,不得迟报、瞒报,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四)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9月30日)。城管系统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结合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建章立制,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的好做法、好经验制度化、长效化。

六、工作要求

1.要落实责任。城管系统各单位、各处室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意识,把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列为当前重要工作,确保真抓实干、解决实际问题。局机关、各下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安排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日常抓、职能部门直接抓。专项行动期间,局机关、各下属单位主要领导应亲自带队进行检查至少一次。

2.要严格职责。坚持和完善安全检查“三签字”、隐患排查“零报告”和亡人事故“零容忍”等工作制度。要按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法,增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3.要统筹兼顾。要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和日常工作合起来,做到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抓好落实。要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为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