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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安全生产实施方案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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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实施方案5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安全生产实施方案汇编5篇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1

按照菏泽市城乡建设局菏建(20xx)97号文件具体要求,立即开展本施工项目部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安全检查组

组长:刘毅

副组长:卢兆方、龚伟忠

组员:李亚、王凯明、赵孝光、张明

二、检查范围

阅城国际花园(二期)施工现场。

三、检查的依据、标准

《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等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四、检查内容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具体包括:

1、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情况。

2、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执行情况。

3、“打非治违”、“建筑施工扬尘”、“安全生产月”活动、“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用房”等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情况。

4、施工现场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施工机具、模板支撑、安全防护、基坑支护等自检和规范管理情况。

5、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扬尘等危害防治与防汛、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情况。

6、现场突发事故或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应急演练情况;

7、对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识别和监控预警制度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8、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人员的全员教育培训等情况;

9、所有在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检查步骤、方法和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施工企业自查整改阶段(6月9日--6月13日)

通知各施工班组要认真对本单位全部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

(二)执法检查阶段(6月14日--6月18日)检查小组对施工现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进行检查。

(三)总结、处理阶段(6月19日--6月20日)

检查小组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依法严肃处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

六、具体要求

施工项目部、施工班组要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根据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安全自查,特别是要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施工环节的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程项目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2

根据县政府和教育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从20xx年12月29日至20xx年3月15日为我校深化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期,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了全校深化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领导组,统一领导全校深化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研究解决继续深化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此项活动。

组长:刘亚洲

副组长:倪晋奎

成员:全体行管人员

办公室负责深化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二、检查整治范围和分工

学校重点检查消防、道路交通、施工建筑、电力、危险化学品、校园伤害、体育运动器械等,突出校园事故多发的重点区域,突出学校安全隐患反复出现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具体分工如下:

1、各班班主任负责各班学生及教室的安全。

2、领导组负责电力、送暖设备、体育运动器械、楼道窗户、实验器械、消防设备等。

三、检查内容

1、各班班主任是否给学生每星期上安全教育课。

2、各班是否建设了安全责任体系 。

3、电力、暖气设备是否经常检查。

4、消防、实验器械是否存在隐患。

5、校园内外建设设施是否有不安全隐患。

6、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预案、物资储备、抢险队伍是否到位。

四、检查方法

此次继续深化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坚持立说立行、立行立查、立查立改,领导组要深入各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展开对责任人调查处理,确保查整活动不走过场,确保学校安全。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深化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领导组,组长要立即上手、亲自上阵、直接负责,扎实推进整治活动。各班将活动实施方案于12月30日报学校领导组办公室,每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2、坚持真查真改。在查整过程中,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和“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以检查促整改,以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

3、严肃工作纪律。此次活动要认真组织,扎实开展。对活动开展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弄虚作假、工作不扎实、图形式走过场的班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要严格按事前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加强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职工、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要强化警示教育,抓住典型的生产安全事故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案例,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3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江津府发〔20xx〕136号,以下简称《规划》)是对《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有关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和细化,是指导“十二五”时期全区各级人民政府、重点行业(领域)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认真推进《规划》的贯彻实施,把江津区加快建设成为“安全发展、安居乐业、统筹城乡、主动保障”的安全保障型城市,是落实“314”总体部署、全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对于江津坚持走民生导向发展之路,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成“平安江津”的阶段性战略目标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原则

(一)发挥规划导向、调控作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以《规划》为依据,从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出发,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计划要对《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适时适度安排,既要服从于《规划》的五年目标,也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突出年度需要解决的紧迫问题。

(二)统筹协调,分类实施。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要抓住重点,统筹协调建设任务,实现各项目标协调发展;统筹协调政府公共资源,实现资源整合与合理利用;统筹协调区内外力量,坚持自力更生并努力争取国家及重庆市支持。健全衔接协调机制,加强不同层级、不同类别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在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规划》提出的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隐患治理、应急准备等重点任务,主要依靠企业按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组织实施。《规划》提出的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民爆器材、工贸行业等领域和行业的专项整治与监督管理,主要依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强化监管落实。《规划》提出的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等安全生产公共基础建设任务,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全力保障。

(四)立足自力更生,努力争取国家及重庆市支持。实施《规划》,要解放思想、开拓开放,立足自力更生,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同时,要围绕“314”总体部署、国发〔20xx〕3号文件要求,积极争取国家及重庆市在政策、项目、资金和工作上的支持,把坚持自力更生与争取国家及重庆市支持有机结合起来。

(五)突出重大项目建设。紧扣《规划》提出的重大项目,落实项目实施的责任、目标、资金、时限,认真组织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的重大项目,推动《规划》实施。

二、重点指标和主要任务分工

(一)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

1.规划目标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由区安监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58以内,由区安监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2.2以内,由区公安局、区交委牵头负责。

2.指标分解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上述3项重点考核约束性指标,具体指标任务分解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交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另行下达。

3.考核制度

将上述3项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每年定期公布执行情况。此项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安监局、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1.强化重点行业安全保障,有效防控较大以上事故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区国土房管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公安局、区交委牵头,指导各道路运输企业、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城乡建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检验、监测等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企业,协调交通、环保、公安、消防等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由区公安局、区交委指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企业,并负责相应的工作任务和主要指标。

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公安消防支队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江津质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铁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护路办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交委、江津海事处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业机械与渔业船舶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农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业园区、船舶建造、国防工业、天然气、民爆企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经济信息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企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以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为抓手,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创新,淘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技术与设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完善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强化企业员工安全培训与教育,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应急准备。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政府应急办、区护路办、江津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统筹城乡一体化防灾抗灾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地区生产生活设施安全,加强城镇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以上工作任务由区政府应急办、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教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安监局、区民政局、江津质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地震局、区林业局、江津供电局、江津电力公司、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确保劳动者安全健康

全面开展职业危害普查调查摸底,加大职业危害防治力度,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系,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政府安全监管监察能力,有效提升执法效能

完善安全保障法制体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充实区级、巩固镇(街)和园区、延伸村居,强化各级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安监队伍素质和待遇,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模式。统筹规划产业布局,淘汰危险落后生产能力,降低产业安全风险,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和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保障责任体系。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护路办、江津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创建良好安全环境

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建立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安保互动”防灾防损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安全预防费用、风险抵押金收益等“四位一体”的政府安全专项资金投融资体系。推广“小政府、大中介、专家担纲”安全管理新模式,完善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安全培训、检测检验、投诉举报等社会化安全服务体系。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工程与项目实施

《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与项目,有关牵头和分工负责部门、单位要根据项目性质,区分投资主体,抓好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同配合。

(一)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非煤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工程、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校车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由区教委、区交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村公路危险路段安全保障工程,由区交委牵头负责。

房屋建筑白蚁危害治理及灾害控制惠民工程,由区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由江津质监局牵头负责。

(二)企业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

非煤矿山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危险化工工艺技术改造工程,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重点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建设工程,由区交委、区农委、区城乡建委、江津质监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科技与实验研发体系建设,由区农委、区国土房管局、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江津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考核体系建设,由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安全生产管理与监控预警信息化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二期工程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协同区交委、区公安局负责。

行业安全管理与监控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水务局、江津质监局、区旅游局、江津海事处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与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道路交通事故动态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公安局牵头负责。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建设,由江津气象局牵头,协同区交委负责。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础能力建设,由区安监局、区政府应急办、江津质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海事处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城市生命线系统应急监测与救援体系建设,由区经济信息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及区供电局、区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基础设施与装备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机构执法能力建设,由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水务局、江津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与制定

加快安全保障型城市的法规、规章、标准和制度体系建设,由区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区政府法制办负责。

完善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拓宽投入渠道,构建企业为主、政府引导、金融和保险等社会资金参与的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会同区财政局、江津地税局负责。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机制,由区安监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对农村客运车辆保险实施政府补贴政策,由区交委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建成后运行经费的保障政策,由区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划》及实施意见的要求与分工,逐条细化、逐级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主要任务、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制订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提出具体实施办法,于20xx年1月20日前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规划》,做好与有关专项规划和部门规划的衔接工作。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真抓实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规划》实施,推进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牵头部门要按照《规划》总体要求和任务分工,做好实施推进计划,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及运行管理等工作,同时要加强与有关方面衔接,整合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三)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

《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按建设程序报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由市、区政府、企业和有关方面共同承担。区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创新建设工程项目,各级财政要大力支持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争取信贷资金支持,形成新型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

(四)加强跟踪分析,适时进行中期评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于每年12月中旬将《规划》明确的主要任务、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形成年度报告,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当宏观环境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发展严重偏离规划目标时,区安监局、区发展改革委可适时提出规划调整方案,报请区政府审批。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4

我园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不折不扣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xx镇中心学校制定的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和财产,是我园工作的重中之重,安全工作是繁琐复杂的,它涉及到饮食安全、疾病防治、防溺水、防雷电、防交通事故、防地质灾害、防意外情况伤害、治安整治等等,可谓千头万绪。面对这种情况,我园立足实际,扎实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各班班主任(xx)

领导与各成员都分工明确,职责分明,并将安全工作作为老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凡是安全工作出现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折不扣做好安全生产专项工作。

领导小组共同讨论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定下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分好部门、落实好负责人,制定好工作措施,使工作稳步推进,扎扎实实。各负责人成员主要做好自己的工作,同时要求平时不管是不是属于自己份内的事,只要涉及到安全、文明的事都要管,都要进行相应处理。大家既分工又协作,整体扭成一根绳。我们的思想是每日排查,尽早发现,尽快整改,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将安全工作作为常规工作列入课程表,作为一门功课来教来学,“安全”二字是我园出现最频繁的词语。

1、三月份组织开展了安全教育主题活动。

2、六月份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

3、九月份开展了消防安全进校园活动。

4、十月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

二、强化具体措施,注重整改提高,确保工作收到实效。

1、全面宣传。我们做到,每周一早操、周五放学向全体幼儿进行安全宣传,每周班会课班主任必须将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内容向幼儿宣讲,每周一节安全课,由相关老师或请来外单位相关人员上课,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宣传网络。例如,我们几次请来防疫部门同志宣讲疾病预防知识和卫生知识,还请来派出所同志宣讲法律知识、自救知识。

2、督查到位。我园安排专人专项负责,每日督查,当天汇报(一般采取口头汇报)。值班领导及老师全权维护幼儿安全,做到早、中、晚到位检查,教室、休息室、食堂到位检查。班主任对本班幼儿全权负责,不分时间、地点,随时掌握幼儿安全情况,同时,加强家园联系共同护导和教育幼儿,确保做好安全工作。

3、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园内安全及园周边安全每天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并做好安全台帐,每天填写好安全日志。

4、防交通事故。我园加强校车管理,定时对接送幼儿校车及教师进行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深化力度,对接送幼儿家长发放安全宣传单,我园和校车司机、接送车老师、接送家长都签订了安全责任书。

5、防饮食中毒。我园制定了《安全常规制度》,《厨房工作人员制度》,《厨房安全制度》,《食品采购制度》,加强实施力度,要求后勤处把好各类食品进货关、加工关,对饮用水做好消毒工作,并对各个环节作好记录。一年来,后勤工作正常,无饮食中毒事故。

6、防疾玻要求各班主任每天做好检查,并做好各种记载,当天汇报,发现患者,及时送医院医治。有传染病的及时隔离治疗,没有出现任何不良事故。

总之,我园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作为全年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遵照上级部门的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工作,结合我园安全工作实际,健全了安全组织,加强领导提高了认识,落实了安全管理的全员责任,使我园安全状况得到了进一步的好转,我园将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实现校园安全管理零事故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5

为加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医院全面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洪医集团发(20xx)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做好我院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本院职工、就诊病人及家属的人身安全,保证医院公共财产完好无损,制定洪洞县中医医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请各科室根据文件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目标管理,深化安全生产、安全保卫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三项安全工作岗位职责与制度,认真抓好落实,预防和遏制治安事件、生产事故与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我院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组,统筹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部署、监督检查等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田剑锋院长

副组长: 刘康宏支部书记

樊新珍副院长

樊洪博副院长

辛琳琳副院长

卫建科副院长

蔺安华院长助理

成员: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樊洪博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张林山、郭刚娃、杜伟杰、常彬、田景瑞组成,负责具体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并做好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检查工作内容

1、安全生产方面:

(1)全院水、电的线路及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后勤科负责,每周三次。

(2)氧气瓶的集中保管存放,定期检查,设备科负责,每天一次;氧气瓶使用环境要求及正确使用方法的指导和检查落实,各氧气使用科室负责,随时进行。

(3)大型及特种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正确使用,故障的报告及排除,各使用科室负责;督导检查每周一次,设备科负责。

(4)计算机机房设备的安全使用及维护检查保养,每周一次,信息科负责。

(5)变压器、配电室的使用安全工作,后勤科负责。

(6)医院机动车辆的日常保养及安全驾驶,院办负责。

2、安全保卫方面:

(1)医院大门进出物品及人员的管理,门岗看护、院内车辆的有序停放等,保卫科负责。

(2)院内部的日夜巡逻及医院财产的看护,保卫科负责。

(3)院区公共设施、树木花草等的看护,后勤科负责;科室内部公共设施的看护,各科室负责。

(4)重点部位如财务科、收费室、机房、药房、各设备使用科室下班期间的门窗关锁,防范设备的开启等,保卫科负责。

(5)院内公共秩序维护、治安事件的妥善处理,及时上报,以及对在院作案犯罪分子抓获与向公安机关的扭送等,保卫科负责。

(6)协助派出所搞好本院的治安管理与必要的调查取证。

3、消防安全方面:

(1)灭火器、室内外消防栓、应急灯等消防设备、器材的齐备及效期的定期检查,每周一次,保卫科负责。

(2)疏散通道、疏散警示灯的定期检查,每周两次,保卫科负责。

(3)医院防火安全教育,每年至少一次,保卫科负责;科室防火安全教育,每半年一次,各科室负责。

(4)医院工作人员消防知识培训,每半年一次;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每年一次的全员性消防演习训练,办公室负责。

3、医疗安全方面:

1.查看废弃化学品、医疗废物处置是否规范,院感、后勤科负责。

2.查看是否建立危急值报告相关制度、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制度、相似药品管理制度、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且各种制度是否执行,医务科、投诉办、药剂科负责。

3.查看医患关系宣传教育情况,查看急诊绿色通道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急救药品和器械配备情况,医务科负责。

  四、具体要求

1、三项安全事关全局,全院职工特别是各科负责人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工作上要认真负责,要作为日常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2、各科室负责人要按照工作内容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检查和督导,做好巡查、维护、维修记录,切实把三项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3、加强行政医疗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及时上报并解决安全隐患,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确保万无一失。

4、分管院长要对所有涉及三项安全方面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按医院基本制度报请院长予以严肃处理。

  五、制度与职责

1、安全生产制度

(1)严格执行水、电操作及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2)保证氧气瓶的存放条件符合要求,严禁烟火,定期检查是否泄漏,及时维修问题氧气瓶,做好记录。氧气使用科室要严格遵守氧气使用规范,保证氧气使用安全。

(3)重点部门的门窗、橱柜一定要坚固、完好,符合防火、防盗、防霉烂的要求,做到人走断电、关水、清除火种、锁门、关窗。

(4)大型及特种医疗设备、计算机等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经常检查维护,避免因内部线路老化、短路等造成事故。

(5)凡属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未按规范要求操作检查而造成事故,其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因责任不明、防范不严,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问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2、消防安全制度

(1)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2)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3)每个科室有1名消防安全员,负责本科室的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4)消防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所属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做好防火工作。

(5)药品及、药房、医疗设备间,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6)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7)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换药,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3、安全保卫制度

(1)医院重要部位安装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并正确使用。

(2)财务科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3)本院职工、实习人员摩托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病人自行车、摩托车一律按规定停放,内外机动车辆指定位置停放。

(4)重点部门的门窗一定要坚固、完好,符合防盗要求,做到人走断电、闭水、锁门、关窗。

(5)加强门卫、院内公共财产、公共设施、树木花草等的看护,维护院内治安秩序,严格日夜巡逻制度。

(6)私自夹带、匿藏公物出门者,一经查出,按物品价值的两倍罚款。

(7)凡属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造成治安事件,其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保卫科要认真执行监督职能,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促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4、保卫人员职责

(1)熟悉国家有关治安工作的法律、法规,了解医院和周围的社情动态。

(2)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依法维护医院公共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及时处理一般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重大治安案件。

(3)门卫负责医院日常工作及重大活动秩序维护,实行两班制(黑白)交替。

(4)认真检查进入医院的机动车辆,不符合规定的不准入内;思想上要高度警惕,尤其夜间对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对个别无理取闹的人员及时向总值班员报告。

(5)负责院内外停放车辆管理,严禁车辆乱停乱放,维护好医院内部正常工作秩序。

(6)坚持24小时巡逻护院制度,夜间巡逻时间不少于6小时,加强巡逻密度和次数,确保重点及要害部位的安全;认真研究违法犯罪分子做案特点,确定巡逻时间路线和守候地点,以便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7)及时正确处理和上报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随时配合公安机关对本单位的检查。

(8)值班人员既要按时上岗,忠于职守,按章办事,又要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服务热情。

洪洞县中医医院

20xx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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