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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馆职责(通用15篇)

文化2.08W

文化馆职责1

一、根据舞蹈、音乐(声乐、合唱、器乐)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活动方案、经费预算,经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文化馆职责(通用15篇)

二、负责馆办各类舞蹈、音乐团体的培训辅导、演出活动的指导、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市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部队、乡镇业余舞蹈、音乐创作、培训辅导、活动组织工作;

四、负责业余舞蹈、音乐社团及省市舞蹈家协会、音乐家协会的联络,并策划、组织、实施舞蹈、音乐排练、演出、培训、辅导、讲座、交流等活动;

五、负责舞蹈、音乐专业工作的数据统计和业务档案材料收集、报送、存档工作;

六、到基层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部队、乡镇指导开展专业活动,每年下基层60天/次以上;

七、建立重点辅导单位2-5个;

八、完成上级领导及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化馆职责2

一、负责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前期相关筹备工作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二、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建立档案和数据库;

三、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征集、研究和咨询工作;

四、编制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五、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拟定保护计划;

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和巩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青少年基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题活动。

七、利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组织、策划及实施开展国内国外的展示和文化交流活动。

八、打造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项目,加强项目的传承、保护和推广工作,努力探索项目的生产性方式保护。

九、协助完成上级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化馆职责3

一、策划、实施大型群众文化活动;

二、负责各类艺术展览交流活动的策划、实施;

三、协助馆领导和各部门策划和实施各类文化艺术培训;

四、协助馆领导开展文化市场调研,拓展群众文化事业走向社会、走向市场;

五、负责文化馆开展有偿服务的策划、实施;

六、负责非遗研究、征集、传播、展示、交流活动的策划实施;

七、完成上级领导及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化馆职责4

一、爱护室内的公共设施、设备;

二、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

三、室内严禁吸烟;

四、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五、书籍、报刊均登记造册、分类陈列,阅后请放回原位;

六、严格遵守借阅管理制度,凡需借阅务必进行签名登记;

七、人员离场时请注意卫生清扫、关电、关窗、锁门。

文化馆职责5

在业务部主任领导下,根据分管的戏剧、小品、曲艺、杂技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活动方案,经费预算,经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协助文学干部做好专业杂志和书籍编辑出版工作。

协助业务部领导搞好戏剧创作,策划组织举办群众文学活动,组建示范性群众业余文学团队,组织戏剧知识、技能培训辅导讲座,负责戏剧专业工作数据统计和业务档案材料收集等工作。

根据省一级文化馆业务工作量化指标和文化馆业务工作计划制定戏剧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实施,保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完成阶段性、单项性、年度戏剧和个人工作总结,并向业务部主任报告,向部门成员述职。

组织区内戏剧业余文艺骨干开展戏剧创作或交流活动(包括自身创作),每月1次以上。

联系团结广大业余戏剧爱好者,组建业余戏剧、小品、曲艺、杂技团队2支以上,并开展活动,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结合业务举办讲座、培训班每年4期以上。幵展有偿服务。

指导街文化站和基层各单位、社区、居民开展文化活动,每年60天次以上。并对口辅导2个街道文化站。

负责戏剧、小品、曲艺、杂技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举办工作。

配合部领导组织安排业余戏剧骨干及文化站业务人员参加文学艺术研讨、学习、观摩、培训、交流活动。

做好戏剧业务工作,负责活动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按月统计并汇报戏剧工作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适当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配合部领导做好与区内、外,上、下级有关戏剧、小品、曲艺、杂技工作部门、人员和本馆各部门、人员关系,协调好各项工作。

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馆、部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文化馆职责6

一、负责全市大型群众文化演出活动的组织、辅导、实施;

二、负责全市美术、书法、摄影、非遗等艺术展览交流活动的组织、辅导、实施;

三、负责全市各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部队、乡镇群众文化活动的辅导,协助创建业余文艺表演团体和各类文艺活动室;

四、负责各业余文艺社团和各文艺协会的联络、辅导、组织;

五、负责文化馆直属业余文艺表演团队的管理和辅导,开展系列排练、创作及演出活动;

六、负责组织全市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文学、曲艺等多种形式的文艺辅导培训活动,培养文艺骨干,多出作品,力出精品;

七、负责组织安排业余文艺团体、艺术骨干人员参加文艺研讨、学习、观摩、培训、交流活动;

八、负责各类文化活动和培训活动数据、资料、图片、档案材料的收集、建档、归档;

九、负责活动期间演出设施、设备、服装、道具的管理,并协助有关部门发放、回收;

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化馆职责7

在部主任领导下,根据分管的美术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活动方案、经费预算,经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协助部领导做好美术创作,策划组织举办群众文化活动,组建示范性群众业余文艺团队2只以上,组织美术知识、技能培训辅导讲座,负责美术专业工作数据统计和业务档案材料收集等工作。

根据省一级文化馆业务工作量化指标和文化馆业务工作计划制定美术工作计划、规章

制度和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实施,保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完成阶段性、单项性、年度美术和个人工作总结。并向部领导报告,向部门成员述职。

组织区内业余文艺骨干开展文艺创作或交流活动(包括自身创作)每月1次以上。

联系团结广大业余爱好者,组建业余团队2支以上,并开展活动,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结合业务举办讲座、培训班每年4期以上。

指导街文化站和基层各单位、社区、居民开展文化活动,每年60天次以上。并对口辅导2个街道文化站。

负责美术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举办工作。

配合部领导组织安排业余文艺骨干及文化站业务人员参加美术研讨、学习、观摩、培训、交流活动。

结合业务开展有偿服务。

做好美术业务工作、括动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按月统计并汇报美术工作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适当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配合部领导做好与区内、外,上、下级有关美术工作部门、人员和本馆各部门、人员关系,协调好各项工作。

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馆、部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文化馆职责8

1、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主持文化馆行政和业务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决定。

3、加强队伍建设,抓好全馆干部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及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4、依照文化馆工作职能组织制定全馆发展和工作计划,阶段性、突发性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各项行政和业务工作管理制度并布置实施,督促检查。建立岗位责任制。

5、负责对本馆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考核、评比、聘任、调动等工作。

6、负责文化馆财务审批,按照财经制度管好财政收支。

7、领导和组织文化馆专业人员开展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

8、加强对外宣传,搞好馆际交流协作工作。

9、协调好科室之间,上下级之间关系,加强联系,促进工作。

10、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采购、使用等管理工作,确保业务工作的开展和国有资产的完好、安全、妥善保管。

11、组织完成全国、省、市、区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来自基层文化站、室、社区、各企事业单位的群众文化工作。

12、定期组织各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工作总结,向主管部门和主、分管领导提交馆阶段性、单项工作和年度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

文化馆职责9

1.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主持文化馆行政和业务的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决定。

3.加强队伍建设,抓好全馆干部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及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4.依照文化馆工作职能组织制订全馆发展和工作计划,阶段性、突发性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各项行政和业务工作管理制度并布置实施,督促检查。建立岗位责任制。

5.负责对本馆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考核、评比、聘任、调动等工作。

6.负责文化馆财务审批,按照财经制度管好财政收支。

7.领导和组织文化馆专业人员开展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

8.加强对外宣传,搞好馆际交流协作工作。

9.指导审定各部门工作计划和工作的开

10.协调好科室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加强联系,促进工作。

11.加强现代技术应用与管理,不断改善工作环境。

12.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采购、使用等管理工作,确保业务工作的开展和国有资产的完好、安全、妥善保管。

13.组织完成全国、省、市、区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来自基层文化站、室、社区、各企事业单位的群众文化工作。

14.定期组织各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工作总结,向主管部门和主、分管领导提交馆阶段性、单项工作和年度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

文化馆职责10

一、根据摄影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活动方案、经费预算,经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市摄影培训辅导、展览活动的指导、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市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部队、乡镇业余摄影创作、培训辅导、展览活动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业余摄影社团、省市摄影家协会的联络,并策划、组织、实施摄影培训、辅导、讲座、展览、交流等活动;

五、负责摄影专业工作的数据统计和业务档案材料收集、报送、存档工作;

六、到基层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部队、乡镇指导开展摄影辅导、展览活动,每年60天次以上;

七、建立重点辅导单位2-5个;

八、完成上级领导及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化馆职责11

一、对文化馆的图书、文字、图片、音像资料进行建档、归档,加强档案的收入、移出、整理、鉴定、保管和利用,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二、做好文化馆各部门、各专业艺术培训、大型文化活动档案的建档和移交,分类归档,并准确填写所属年度、移交时间、数量、责任人等;

三、做好职工档案的基本情况统计、建档,每年年终对在岗职工全年的工作考勤、工作总结、工作成果、奖惩情况汇总备案;

四、档案统计工作必须做到真实性和准确性,认真核对,严禁弄虚作假,随时掌握和补充档案变化情况;

五、案卷的销毁、损毁、遗失必须经领导批准或文字证明再进行登记处理;

六、各部门职工在档案室内查阅档案要具备相关手续,如需借阅带走需经馆领导签字同意;

七、外单位来人查阅和借阅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和借阅;

八、借阅档案者不得遗失档案,并保证档案的整洁、清洁,切忌折卷、勾画、涂改、折叠。

九、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化馆职责12

在业务部主任领导下,根据分管的舞蹈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活动方案、经费预算,经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协助业务部领导做好舞蹈创作,策划组织举办群众文化活动,组建示范性群众业余舞蹈团队1支以上,组织舞蹈知识、技能培训辅导讲座,负责舞蹈专业工作数据统计和业务档案材料收集等工作。

根据省一级文化馆业务工作量化指标和文化馆业务工作计划制定舞蹈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实施,保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完成阶段性、单项性、年度舞蹈和个人工作总结。并向业务部主任报告。向部门成员述职。

组织区内舞蹈业余文艺骨干开展文艺创作或交流活动(包括自身创作),每月1次以上。

联系团结广大业余爱好者,组建业余舞蹈团队2支以上,并开展活动,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结合业务举办讲座、培训班每年2期以上。结合业务开展有偿服务。

指导街文化站和基层各单位、社区、居民开展文化活动,每年60天次以上。并对口辅导2个街道文化站。

负责舞蹈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举办工作。

配合部领导组织安排业余文艺骨干及文化站业务人员参加舞蹈研讨、学习、观摩、培训、交流活动。

做好舞蹈业务工作,负责活动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按月统计并汇报舞蹈工作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适当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配合部领导做好与区内、外,上、下级有关舞蹈工作部门、人员和本馆各部门、人员关系,协调好各项工作。

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馆、部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文化馆职责13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主持文化馆行政和业务的全面工作。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决定。

加强队伍建设,抓好全馆干部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及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依照文化馆工作职能组织制订全馆发展和工作计划,阶段性、突发性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各项行政和业务工作管理制度并布置实施,督促检查。建立岗位责任制。

负责对本馆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考核、评比、聘任、调动等工作。

负责文化馆财务审批,按照财经制度管好财政收支。

领导和组织文化馆专业人员开展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

加强对外宣传,搞好馆际交流协作工作。

指导审定各部门工作计划和工作的开

协调好科室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加强联系,促进工作。

加强现代技术应用与管理,不断改善工作环境。

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采购、使用等管理工作,确保业务工作的开展和国有资产的完好、安全、妥善保管。

组织完成全国、省、市、区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来自基层文化站、室、社区、各企事业单位的群众文化工作。

定期组织各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工作总结,向主管部门和主、分管领导提交馆阶段性、单项工作和年度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

文化馆职责14

一、未经允许不得使用排练室;

二、排练室钥匙统一由管理员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

三、进入排练室需检查室内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员解决;

四、爱护室内设施设备,严禁随意移动室内设施设备;

五、室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杂物;

六、活动结束检查室内设施、设备,与管理员作好交接手续;

七、人员离场时请注意卫生清扫、关电、关窗、锁门。

文化馆职责15

在业务部主任领导下,根据分管的文学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活动方案,经费预算,经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协助馆、部领导做好文秘、文字档案管理、宣传报道、专业杂志和书籍编辑出版工作。

协助业务部领导做好文学创作,策划组织举办群众文学活动,组建示范性群众业余文学团队,组织文学知识、技能培训辅导讲座,负责文学专业工作数据统计和业务档案材料收集等工作。

根据省一级文化馆业务工作量化指标和文化馆业务工作计划制定文学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实施,保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完成阶段性、单项性、年度文学和个人工作总结,并向业务部主任报告,向部门成员述职。

组织区内文学业余文艺骨干开展文艺创作或交流活动(包括自身创作)每月1次以上。

联系团结广大业余爱好者,组建业余文学团队2支以上,并开展活动,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结合业务举办讲座、培训班每年4期以上。开展有偿服务。

指导街文化站和基层各单位、社区、居民开展文化活动,每年60天次以上。并对口辅导2个街道文化站。

负责文学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举办工作。

配合部领导组织安排业余文学骨干及文化站业务人员参加文学艺术研讨、学习、观摩、培训、交流活动。

做好文学业务工作,负责活动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按月统计并汇报文学工作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适当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配合部领导做好与区内、外,上、下级有关文学、文秘、宣传报道、书刊出版工作部门、人员和本馆各部门、人员关系,协调好各项工作。

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馆、部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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