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医疗秩序强化行业监管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市卫生计生委定于2016年5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卫生计生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为目标,查处医疗机构科室出租承包或变相承包、虚假医疗广告宣传、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工作任务
1、查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个人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各县(区)卫计委、市直各医疗机构填报《公立医院对外合作信息表》(见附件),不得漏报瞒报,并于5月6日前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或传真版表格至我委医政处。
2、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对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未核准登记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的,未获得批准进入临床应用的二、三类技术,按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查处。
3、查处虚假医疗广告宣传行为。查处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违规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在街头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广告中涉及疾病名称、药物、治愈率及诊疗结果的情形,构建覆盖全市的医疗广告监管网络,营造文明诚信的.医疗环境。
三、实施步骤
1、自查阶段:2016年5月5日——5月12日。各县(区)卫计委、市直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内容和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和日常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部署。
2、整改阶段:5月13日——5月25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卫计委、市直各医疗机构要逐条整改,并将自查工作小结、整改情况汇报于5月25日前,报我委医政处邮箱:。
3、查处阶段:6月1日——6月10日。我委组织督查组,赴各地各单位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束,印发督查通报,对存在问题按相关规定处理并限期整改。
4、巩固阶段:6月11日——8月5日。组织回头看,督促整改落实,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深入持续打击非法行医,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形成统筹安排、齐抓共管的局面。市卫计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卫生计生委朱亚文主任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各地、各单位要全面摸排,不留死角,要与工商部门部署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监督检查相衔接,从严打击虚假医疗广告。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要做到件件调查,实名举报要100%反馈,切实提高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三)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队伍和计生执法队伍的作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务必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要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执法必严、失职必究,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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