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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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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

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1

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安全文化进校园”活动,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

活动准备:

1、交通安全故事短片的碟片。

2、带幼儿观看交通安全知识图片。

3、认识交通标记:

活动过程

向幼儿介绍一些常见的.交通标志,知道交通标志与我们生活的关系。

学会看交通标志,遵守交通规则。

鼓励幼儿画交通标志。

4、与交警队联系

请交警宣教员到园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和教做交通手势指挥操。

5、小班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幼儿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通过游戏与实际生活相联系的图片,学会判断对与错。

学习安全过马路

学习看红绿灯过马路;先看左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才走入车行道;再看右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时就可以安全横过道路了。

组织实施

1、有次序带孩子到二楼礼堂坐好。

2、请幼儿观看交通安全知识短片。

3、请交警宣教员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及看各种标志图。

4、请交警宣教员教幼儿做交通手势指挥操。

5、参观交通安全知识图片展。

6、组织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游戏。

7、活动结束各班幼儿在老师的带领下有次序回教室;

教师小结活动情况,并再次教育幼儿注意各项交通安全。

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2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并精准落实到创建工作的方方面面,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努力以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高效能提升,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发展品质的高水平改善,来推动文明城市创建的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重点

按照全市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开展重点领域整治提升、文明小区创建、城乡文明共建等十项行动要求,我局共涉及市容市貌整治类、公共秩序整治类、城乡文明共建类、法治环境提升类、公益宣传类5项,31条主街道整治任务1项,居民小区整治任务1项,共计7项。具体任务为:

1、市容市貌整治行动1项,加强公交站牌、广告牌等公共设施完好,汽车站等公共场所均按要求设置标准化的母婴室;

2、城乡文明共建行动1项,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对公路沿线环境维护,打造干净整治人居环境,同时,实行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3、社会公共秩序整治行动1项,要规范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运营管理;

4、法治环境提升行动1项,抓好出租等行业约束自律,对重点人群众进行教育管理;

5、公益宣传行动1项,在全市主次干道、公交站点、小区、车站等设置公益广告,浓厚创城氛围;

6、全市31条主街道整治任务1项,西苑东大街(原西环);

7、全市居民小区整治任务1项,包含全系统7个自建小区(交通苑、建华街家属楼、运管站家属楼、富强路运管站家属楼、征费站家属楼、向阳桥家属楼、公路站家属楼)。

三、开始时间及整治任务

本着工作与创城两不误的原则,从现在开始,分管局领导要亲自带队,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组织本单位、本科室干部职工下沉一线到分包的指定地点按要求、按标准开始整治。

总指挥:王旭东

(一)加强基础设施管护建设。(分管局领导:郝跃平;责任单位:城运站、汽车站)具体整治任务:要确保城市公交站牌、广告牌等公共设施完好;特别要修缮维护公共场所的座椅和无障碍设施,确保无占用无损坏;汽车站等公共场所均按要求设置标准化的母婴室。(任务明细后附:表1)

(二)规范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运营管理。(分管局领导:王宏杰;责任单位:城运站、运管站)具体整治任务:加强巡查执法,杜绝非法营运、争抢客源、乱拉乱载等违规行为。要建立健全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车运营服务和监督投诉机制,加强司乘人员的`业务技能、职业道德和文明礼仪培训,纠正仪表不整洁、语言不文明、不开计价器、随意涨价收费、不出具发票以及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违规停车等不文明行为。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使者”、文明公交线路、文明出租车、文明客运班线等评选活动,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任务明细后附:表2)

(三)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分管局领导:张延东;责任单位:地方站、城运站)具体整治任务:按照全市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对公路环境整治,打造干净整洁、靓丽美观的路域环境。实行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任务明细后附:表3)

(四)开展德法共治促文明新风活动。(分管局领导:王宏杰;责任单位:城运站)具体整治任务:突出抓好出租车行业约束自律,对出租车司机等重点人群进行教育管理。(任务明细后附:表4)

(五)加强户外载体宣传。(分管局领导:温向军;责任单位:路政站、城运站、汽车站)具体整治任务:在全市主次干道、公交站点设置公益广告;在车站等公共场所合理设置公益广告景观小品。(任务明细后附:表5)

(六)西苑东大街(原西环路)容貌治理。(分管局领导:张延东;责任单位:局机关)具体整治任务:主要制止和清理私搭乱建,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清理店外经营、乱摆乱放,规范经营秩序;整修和维护破损便道及路面,确保道路和便道整洁畅通;规范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营造整齐规范的交通秩序;清理和整治道路两侧以及可视范围内所有非法小广告,杜绝乱贴、乱画、乱写,保证环境卫生整洁;整治电线私拉乱接,规整杂乱横空线缆,营造安全整洁的生活环境。(任务明细后附:表6)

(七)7个自建小区整治提升。(分管局领导:郝跃平;责任单位:按照全局自建小区责任划分局机关事务处2个、运管站2个、治超站1个、养护站2个)具体整治任务: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实现垃圾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有效解决小区存在的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摊位乱摆、私搭乱建、小广告乱张贴、楼道内杂物乱堆放等突出问题,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做到路面平整、环境整洁、绿化美化亮化。建立健全各类文化活动场所,并配备各种活动器材;通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武安好人等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倡导文明之风。(任务明细后附:表7)

四、保障措施

(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推进城市面貌大提升专项行动,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按期实现整治提升目标。

(二)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政策研究、过程管控、资料收集、活动安排等统筹推进工作。经报请局领导同意,成立20xx年交通创城工作专班,专班内业组由局网信办牵头,城运站、汽车站各安排1名资料人员到局网信办合署办公直至活动结束;专班外业组由局大督查牵头,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跟进督导,每日在工作群进行反馈。

(三)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从全市大局出发,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努力形成单位、科室互动、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局面,严禁推诿扯皮。

(四)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全面推进落实。局主要领导一周一调度,局主管领导两天一调度,局大督查每天进行督导推进,强化督查督办,实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影响创建工作进度的,要及时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3

一、整治目标

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大幅提升,干道机动车守法率98%以上、行人和非机动车守法率85%以上、违法停车率≤2辆/5公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幅提升,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规范设置率、完好率100%,机动车停车泊位、非机动车停车位施划率100%,城区大型货车停车场建设到位;城区文明交通指数位居全市三县第一。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范围

北至泗水大道、东至洪泽湖大道、南至运河大道、西至西安路的主城区范围内。重点为文城路、北京路、淮海路、众兴路、运河大道和洋河路、解放路、人民路、桃源路、上海路等五横五纵道路。

(二)重点内容

整治五类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行为;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行为;带客三轮车违法营运行为。

解决五类难点问题:路口交通信号灯该建未建和设置、配时不科学问题;个别区域、路口、路段交通拥堵不畅、秩序混乱问题;标志标线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及陈旧破损问题;城区停车场、临时泊位配建、设置不到位不完善问题;部分重点路口未渠化或设置不合理影响路口畅通问题。

三、步骤安排

从3月8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阶段(3月8日至3月10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部署要求,迅速成立本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按时间及任务要求,分解工作任务,倒排工作计划,深化措施落实,在3月10日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

第二阶段:宣传排查阶段(3月11日至3月31日)。结合单位任务及工作特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沿街电子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媒介,全面开展社会宣传工作,发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按照部门分工,集中梳理排查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护栏等交通硬件设施不规范、不合理、缺失,停车位设置不规范、路口渠化不到位等问题,科学制定新建、整改工作方案。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对照目标任务要求,利用7个月的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文明交通集中整治和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完善工作。重点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乱停乱放、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带客三轮车违法营运等五类交通违法整治并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持续掀起整治行动热潮。对排查阶段发现的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硬件设施不规范、不合理、缺失以及停车位设置不到位、易堵易塞瓶颈路口等问题,各单位按照既定工作方案有序开展新建、改建、修护等工作,确保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完善工作序时推进。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提高,及时上报总结材料。同时深入查找文明交通建设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注重研究交流,从体制、机制、投入等方面入手,逐步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切实巩固好综合整治成果,推进长效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文明交通集中整治行动指挥部,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海红任总指挥,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卫国和副县长、公安局长许尔斌,副县长李大明任副总指挥,宣传部、督查室、公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抽调文明办、住建、公安、城管、交运等部门人员组成指挥部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公安局,由刘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治工作要认真研究部署、专门督促检查。

(二)强化机制保障。健全文明交通管理机制,以机制保障交通集中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指挥部办公室要每季度或按照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会办解决城区交通管理出现的.难点问题;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制度;对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的,住建、城管、公安要联合审核把关。

(三)严格督查督办。县督查室要对照任务分工要求,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包括组织部署、宣传发动、设施排查整改、不文明行为整治、文明劝导活动等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督查,每半月编发一期督查通报。对工作不实、推进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责令其在电视台进行表态发言。

(四)强化信息报送。整治工作实行旬报制度,各责任单位要于每月10日、20日、30日,向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另外,要分别在3月11日前上报本单位工作部署和启动落实情况,4月1日前上报宣传和设施排查情况,6月30日前上报设施整改情况,12月20日前上报整治行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