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谷

位置:首页 > 行业范文 > 运输

关于物流合同汇编10篇

运输1.44W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流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物流合同汇编10篇

物流合同 篇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邮发〔20xx〕193号

关于印发《国内快递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规范快递服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邮政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织制订了《国内快递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现予印发,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请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导快递企业做好施行工作,要密切注意施行过程中的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向 国家邮政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告。

国家邮政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

国内快递服务协议

1.快递详情单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本协议自寄件人、快递服务组织收寄人员在快递详情单上签字或盖章后成立。

2.快递服务组织依法收寄快件,对信件以外的快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当场验视,对禁寄物品和拒绝验视的物品不予收寄。向寄件人提供自快件交寄之日起一年内的查询服务。

3.寄件人不得交寄国家禁止寄递的物品,不得隐瞒交寄快件的内件状况,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出示有效证件,准确、工整地填写快递详情单。

4.快递服务组织在服务过程中造成快件延误、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没有约定赔偿标准的,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既无约定也无相关法律规定的,从快递服务标准规定。快递服务组织有偿代为封装的,承担因封装不善造成的延误、毁损、灭失责任。

5.寄件人违规交寄或填单有误,造成快件延误、无法送达或无法退还,或因封装不善造成快件延误、毁损、灭失的,由寄件人承担责任。

6.快递服务组织可以与寄件人约定送达时间,没有约定的从快递服务标准规定。快递服务组织将快件送达收件人,登记收件人有效证件号,经收件人签章,视为送达。收件人是单位的,由单位收件人员签章,加盖该单位收发章,视为送达。

7.免责事由从法律法规规定,未尽事宜可由协议双方另行商定。

物流快递业和格式条款合同

临沂市工商局整顿规范合同格式条款工作总结

一、物流快递业和格式条款使用基本情况

目前,临沂市已有物流园区40处,较大规模的11处。登记注册的物流及其相关行业经营业户超过1万余户,其中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43户。年初我们对临沂城区公路物流业进行调研,临沂市城区有物流园区(站场)21处,有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下同)的18家,有照(营业执照,下同)的18家,分别占85.71%;物流业户(仅包含货运配载户和信息配载户)1515户,有证的1074户,占70.89%,有照的1068户,占70.46%,货运配载户(指承运人根据货物托运人提出的托运计划,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1246户,占82.24%,信息配载户(指为承运人和货物托运人提供中介服务)269户,占17.76%。其中物流园区内经营户1340户,占物流业户总数的88.45%,有证的994户,占74.18%,有照的990户,占73.88%,货运配载户1085户,占80.97%,信息配载户255户,占19.03%;物流园区外较大规模公司有立晨、安信、财源、华派克等8家。物流业户比较集中的分布在临西八路至临西十一路之间,双岭路靠近京沪高速公路两侧,河东区也有比较集中分布。总的来说,临沂城区物流业也代表了全市物流业现状。

临沂市物流快递业格式条款使用状况总体较好,但在一定为范围也存在诸多问题格式条款。大型的物流园区及本地规模型物流企业使用格式条款比较规范,而问题格式条款主要集中在快递企业及物流业中小型经营业户上。本地物流快递业格式条款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合同格式条款使用广泛。从初期调研的数据来看,合同格式条款在物流快递业得到了广泛的使用。43家快递企业全部使用合同格式条款,使用率达到100%;调研的451户货运配载户、399户信息配载户、8家大型物流公司中分

别有421户货运配载户、389户信息配载户及8家大型物流公司使用合同格式条款,使用率达到95%。

2、合同格式条款形式多样。大型物流公司、快递企业以书式格式合同使用为主,部分小型货运配载户、信息配载户、运输业户等则使用门口宣传牌、凭证、单据等形式多样的合同格式条款。

3、使用示范文本的较少。快递行业除邮政系统外,基本没有企业使用《国内快递服务合同》。901户物流经营业户仅有49户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4、合同格式条款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格式合同提供者在签订货物运输格式时,缺乏提示托运人注意运输损害损失限制赔偿等免责条款予以注意的内容;二是部分格式条款普遍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例如合同内表明以下内容:甲方(协议提供方)拥有本协议最终解释权;托运货物必须包装完好,外包装未破损,本公司概不负责;有外包装的货物,外包装无意外损坏时,内在货物损坏由托运人自负等等;三是物流经营者常常以托运单、发货单等作为交易的凭证,缺乏运输合同基本的、主要的合同条款内容。邮件快递业经营者普遍存在这一问题,而物流业则突出表现在零散的小经营者方面;四是部分物流业户自己起草制定的格式条款合同用词不严谨、条款规定不完整,对合同内容的理解容易产生歧义。

二、物流快递业相关法律法规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二)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国际海运条例》

(三)部门规章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国民用航空快递业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铁路货物运输规程》、《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港口货物作业规则》、《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商业仓库管理办法》

三、霸王条款点评

在上半年的整顿规范工作中,我们发现物流快递业经营者所使用的格式条款合同中很多存在“霸王条款”,明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明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是禁止经营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但一些中小物流企业竟然意图打“擦边球”,规避应当承担的责任,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先签字后验货”。收货人签收后,视为货物已经完好无损交付,出现问题无法索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先签字后验收的行规,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签字前无法先行检验货物的外在品质,无法得知所收到的货物是否符合约定的质量条件,而“先签字后验货”的规定,导致消费者签字后,无法再通过原快递企业维护自己的权利,也即拒收的权利,事实上是加重了消费者维权的成本。该条款式部分快递物流公司利用自己的经营优势地位,单方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将格式条款提供方应当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转嫁给消费者,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是无效的霸王条款。

二是“快递延误不赔”、“本公司不对运输延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者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 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物流合同 篇2

甲方:

营业执照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营业执照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本运输合同是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甲方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提供运输、仓储和其他物流增值服务。具体服务时间和内容以甲方发出的传真和邮件为准。

三、运输费用

参照附件一:《运输服务价格》

四、结算方式

(1)乙方每月日前与甲方对上月业务进行结算,双方确认以 为结算依据。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供结算清单及相关文件后的 个工作日内(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与乙方进行核对、确认。 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乙方应在甲方核对无误并书面确认上月运输物流和后开具等额正规合法发票并呈交甲方,甲方应每月 日前,以现金、支票或油卡方式支付给乙方上月的运输费用(油卡金额补超过总运费的30%)

(2)如遇不可抗力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延迟付款,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3)如由于国家政策原因发生服务价格变化,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参照新价格履行;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本协议解除。

五、货物包装、运输及装卸:

(1)甲方委托货物运输,应当向乙方准确写明货物的名称、规格、重量、数量、收货人名称、联系方式、收货地点、起运时间或到达时间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如运输的货物对包装、码放、运输、保存等有特殊要求,甲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2)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甲方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提交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运输。

(3)甲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4)甲方不得委托乙方运输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国家禁运、违禁物品等。

(5)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若因乙方人员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该批货物的原价及对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六、货物到达:

(1)在乙方将货物交付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2)货物运输到达后,乙方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或收货。

(3)收货人收货验货时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异议的,视为乙方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了甲方托运的货物。

(4)货物抵达目的地,乙方应及时将货物信息反馈甲方,以便于甲方跟踪货物。

(5)乙方应对货物运输全过程监控,如出现问题,货物不能如约到达,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出解决问题办法。

(6)货物到达后,乙方通知收货方提货,货物存放超过7天未提货,乙方则按0.01/kg收取仓储费。

七、货损:

(1)乙方可代甲方办理货物保险,费用由甲方支付,具体保险费率详见附件《运输服务价格》;

A、如甲方足额投保,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提供索赔证明文件;

B、如甲方未对委托运输的货物投保,乙方可以根据货物的情况为甲方代办货物保险,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应配合乙方提供相关货物成本数据资料,以供乙方衡量是否将进行投

保,如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毁损、灭失,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甲方拒绝乙方办理货物保险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毁损、灭失,乙方最高20元/kg的标准进行赔偿。

C、如因甲方未对委托运输的货物足额投保,货物运输过程中出险,保险赔偿金额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有甲方承担。

(上述ABC保险方式需甲方确认一种,如未在合同中明确视同默认B条款)

(2)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燃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甲方、收货人的过错造成,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将甲方委托的业务交于其他公司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乙方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乙方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于甲方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的,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运输服务费。甲方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乙方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在两个月内未支付上述费用的,乙方可以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成先受偿。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乙方可以提存货物,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若乙方承运的货物不适合保存或提存的(包括但不限于生鲜物品等),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所得款项在扣除乙方因此说发生的费用、损失后,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九、保密/不泄密

乙方及其指定人应保证其员工在贸易交往中保守本协议中,甲方的销售、业务、客户、市场、技术等相关所有信息的机密。

在双方合同中及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说交付的相关资料以及操作系统中的各类数据和信息。如出现乙方雇员有使用、披露上述保密信息的情况,乙方应就此向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赔偿金 元,若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甲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权利。

十、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规定的义务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及时提供有关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如未通知或延迟通知给其他方造成额外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如不可抗力情况消除后,

能够继续履行协议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本协议的.继续履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恶劣天气条件、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包括罢工、政变、骚乱等)或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一、合同生效后,双方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十二、合同生效后,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双方协商,在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否则,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另一方违约金,违约金为人民币 元。双方的赔偿责任仅限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除非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合同中任何一方对另外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间接、惩罚性的损失(如营业额或利润等,但不限于此)不予承担责任。如发生灾难或其他不可抗力等情况,甲方或乙方可不经预先通知而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协议。

十三、因本合同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效力。

十五、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物流合同 篇3

物流合同甲方(即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品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品交给乙方承运;

二、甲方将货品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品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品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将货品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品实际价值自行购买保险,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保险,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四、假如货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车辆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五、假如出现货品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收费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品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六、货品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货品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数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品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八、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流合同 篇4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共同做好公路运输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公路运输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服务范围

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污水运输,乙方使用相应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按甲方作业要求安全、准时地将污水送到指定的地点。

2、 甲方委托乙方代表与其指定客户等机构进行货物交接。

3、 运输路线:污水运输从________区到________区,如有变动需双方另行商议共同确认。

第二条、双方义务与责任

一、甲方义务和责任

1、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与第三方合作,参与污水运输。

2、甲方需提前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准确知会甲方的物流运作要求。

3、甲方提供运输途中所需的法定手续、证明文件及发货单。

4、甲方负责平乐厂内污水装车。

二、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运输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2、乙方受理甲方业务后,应当及时安排符合甲方委托货物运输条件要求及满足客户要求的运输车辆,并保证车况良好。

3、乙方须强化管理,司机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厂管理规定,坚决服从调度指令,要配合甲方同时清点货物,装、卸完货后办理相关运输手续,按要求在相关凭证上签名确认。乙方与客户交接货物时,应将甲方出具的《发货通知单》交给收货单位签收确认。

4、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故障、事故或其他原因必须要倒装车辆的,乙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同时乙方仍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倒装车辆的

5、乙方做好货物运输全过程跟踪服务工作,并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

6、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或修路等造成道路堵塞,为保证甲方生产经营所需,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

7、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无故推诿甲方运输任务,如乙方单方面退出,影响甲方生产经营活动,甲方有权请第三方运输应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可从乙方运输款中扣除。

第三条、运价与结算方式

1、结算标准按每吨污水_____元结算运费(含税),乙方每周收集___次回单交给甲方,每月月底末将运输发票交给甲方。

2、运费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在每月月底核对当月运输运费,收到当月所有的有效单据及发票后,次月___日前结清。

3、甲方需根据乙方要求,将相关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号: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同期内

如因国家政策等重大变化,导致运输价格波动较大,甲、乙双方可另行友好协商对该价格做出合理调整。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中所列之义务或有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便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双方发生纠纷,应先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到原告所在地法院处理。

第七条、合同留存

本协议___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合同 篇5

甲方(即托运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即承运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

二、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自行购买保险,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保险,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车辆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五、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收费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六、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数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八、补充条款: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XXXXXXXXXXXXXX

甲方单位公章:XXXXXXXXXXXXXX

乙方法人代表:XXXXXXXXXXXXXX

乙方单位公章:XXXXXXXXXXXXXX

物流合同 篇6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双方责、权、利等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储存、保管货物

1.1 甲方以总包形式委托乙方进行仓储保管。

1.2乙方向甲方承诺及保证其具备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合法主体资格及进行仓储保管的合法资质,并保证严格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安全、稳妥的为甲方进行仓储保管,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甲方损失。

1.3 乙方向甲方提供仓储服务的具体仓库明细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 储存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2.1 货物名称:青岛啤酒以及甲方要求保管的货物

2.2 规 格:标准。

2.3 数 量:按照甲方存货计划数量。

2.4 质 量:按照国家规定标准。

2.5货物包装:甲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保证货物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储存。

第三条 货物保管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3.1 产成品的入库管理:

3.1.1 乙方收货库应严格按照甲方物流管理总部的转库订单收货,无转库订单且无其它通知,货物不得入库;

3.1.2 收货库每日汇总转库数量,并及时与各厂开具的《转库单》核对录入系统(录入的批次及数量应准确无误);对入库数量与《转库凭证》或《转库单》不符的,应及时协调承运单位与各生产厂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3.2 产成品出库管理:

3.2.1 销售订单提货必须严格贯彻“先进先出”原则,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必须有物流管理总部书面通知;样品单提货的,依照单据签库情况发货,正常情况应优先发新批次成品;

3.2.2每笔订单完成后,乙方成品库必须详细记录货物流向,包括货物的批次、数量、目的地及分公司(办事处)或客户名称等,以便在发现不合格产品后,能够及时召回;

3.2.3 若出现产品召回情况,成品库应根据甲方技术质量总部出具的《产品召回通知》暂停该产品出库并对

产品进行隔离、标识和记录,根据成品库发货记录,及时召回流通中的产品,并详细记录召回情况。

3.3 成品储存及管理:

3.3.1 乙方成品库仓库内应划分库区、垛位,建立垛位卡片,储存的成品应按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生产厂、生产日期等分区分类码垛,用标牌做出明显标志;

3.3.2 乙方成品库每日发货完毕后,应对每个垛位的成品实数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应按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厂、生产日期逐项登记收、付、存台帐,保持帐、卡、物相符;

3.3.3 成品入库后,应在考核期限(保质期为6个月的酒为45天,保质期为12个月的酒为60天)前销售出库;对临近考核期限的品种,乙方成品库应提前向物流管理总部汇报,并在相关报表内注明;

3.3.4 在产品入库及出库过程中,乙方成品库对异常情况应及时通报物流管理总部;

3.3.5 乙方对成品酒的储存保管按照甲方《第三方物流成品酒仓库管理工作标准》执行。

3.3.6 乙方对整合酒的处理方法按照甲方《第三方物流仓库破损酒整合操作工作标准》执行。

3.4 库存报表:

乙方成品库每日将当日发货单据、入库收货单逐笔登记,并于次日9:30前将《成品库收付存报表》报给甲方物流管理总部;乙方成品库每周五根据前日成品结存及生产日期制作《成品酒生产日期排查表》,并注明临近考核期限品种,于10:00前报给甲方物流管理总部。

3.5月末结帐及实物盘点:

每月结帐日收发货完毕后,乙方成品库应对库存成品进行统一盘点,并根据实物盘点数量做出《盘点表》及《库区垛位表》;甲方物流管理总部负责月末根据乙方成品库的《盘点表》与实物进行现场核对,并不定期对乙方成品库进行抽查。

第四条 装卸要求

4.1 乙方装卸人员对货物要做到轻装轻卸,严禁乱摔、乱砸、乱放;因搬运不当造成的破损应按实际货值赔偿。

4.2 乙方叉车装卸时行驶速度要适宜,不得超出载重量规定,应轻装轻卸稳放于车板或地面上。

4.3 当乙方装卸时发现有开箱、破箱、重量不足等缺陷的,装卸人员应及时挑出,单独存放,以便用于封箱、换酒备用,不得将有缺陷产成品装入车、船运出。

4.4 乙方驾驶员、港站理货员等有监督装卸质量的职责,对因监督失职造成的装卸货损,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条 服务指标承诺与考评

5.1 甲方有权对委托乙方保管的货物进行检查和盘点,并制定考评方法对乙方提供的仓储服务进行考评,考评方法以附件二为准。

5.2 乙方承诺各项服务指标达到附件二之要求,并且于每月5号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甲方指定联系人。

5.3 乙方承诺达到附件二约定的各项KPI服务指标,并同意由甲方分别对合同附件二中指定项KPI服务指标进行考评。其中,

5.3.1 仓库面积利用率、仓库库容利用率、盘点准确率、批次记录准确率、装卸效率、信息反馈及时率中任意一项的实际考评结果与乙方在附件二中承诺的标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5.3.2 产品破损率不达标的,由乙方负责按照市场价进行赔偿;

5.3.3 应急反应的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差”,应急反应的实际考评结果如为“良好”,乙

方应向甲方支付200元违约金;应急反应的实际考评结果如为“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5.3.4 物流质量与食品安全得分的实际考评结果如为85分至94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如为75分至84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如为74分以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xx元违约金;

因服务指标不达标而收取的违约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月.

第六条 其它服务内容及要求

6.1 由乙方对成品库装卸质量进行直接监督,在成品入库过程中,对成品进行有效地监督,杜绝有缺陷产成品入库;在成品出库过程中,不得将有缺陷产成品装入车、船运出,杜绝有缺陷产成品流出成品库;对装卸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物流管理总部;

6.2由乙方根据入库的产品准确记录产品的生产批次,合理安排库位存放,并在成品出库时准确记录发放批次。

第七条 货物的短损及赔偿

7.1 乙方对甲方交付进仓的货物必须在交付现场按照甲方规定的成品外包装验收标准验收。如果乙方当场未提出书面异议(直接在接受货物的单据上进行批注),则视为乙方已按甲方认可的数量、规格和质量接收货物;乙方对已批注短少破损部分的货物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7.2 乙方必须对已接收的正常货物在服务期间发生的短少、破损和运输错误负责。每月月底经双方实盘确认的盘点差异而导致甲方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当月或后期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直接扣除。如发生前述货物短少、破损,乙方应:

7.2.1 在情况发生后两天内通知甲方并提供短少、破损的货物清单(不管什么原因导致的短损,包括产品丢失、污染、被盗等);无论乙方是否获得保险赔偿,乙方均应负责按市场价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7.2.2 将损坏的货物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在短损报告中详细记载,在与甲方达成协议或得到甲方书面指示后才能处置损坏的货物;除该货物的损坏完全由甲方的过错造成的情况外,相关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7.2.3 按以下标准就短损的货物向甲方进行赔偿:

(1)对于每月产品破损率等于或低于万分之五的部分,甲方将不向乙方进行索赔;

(2)对于每月产品破损率高于万分之五的部分,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如下金额:

a. 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外包装破损的:纸箱破损在总入库数量的万分之五以内的可向甲方申请,超出该范围的须自行向甲方申请购买,纸箱和其他相关辅料以甲方规定计价;货物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b. 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缺失、受到污染的:按甲方相应货物的市场价金额赔偿;赔偿后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7.3 因乙方发货错误,如发货地址、货物数量、品种、批号与甲方订单不符等原因而造成的甲方损失(含客户对甲方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7.4 对于以下货物损失,乙方不负责赔偿:

(1)经甲方认定的是由于货物自身包装设计或材料缺陷造成的货物损失;

(2)因地震、洪水、战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以下称为“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5 甲方负责赔偿完全由于甲方指令错误、变更或手续不全原因造成乙方的损失;

7.6 双方对于货物的索赔期限为事件发生后的1个月内;1个月后受损方未提出书面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索赔权。

第八条 甲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责任:

8.1保证货物本身的安全性:甲方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未经允许不得将易燃、易爆、具腐蚀性等危险品存入库房,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8.2 因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的货物损坏、变质,由甲方负责。

8.3 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乙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义务:

8.4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要求支付乙方仓储费用、装卸费等。

8.5 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产品的有关信息、有效的单据及预留印鉴式样。如有变更,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不及时提供单据及预留印鉴式样发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8.6 甲方负责提供产品堆码、保管技术规范、有效票样样板。

8.7 为了确保产品安全,甲方要不定期到仓库对仓储产品进行抽检。

8.8 严格遵守消防部门及乙方有关仓储安全防火、防爆、防毒的规定。

第九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乙方责任:

9.1 在单据手续不全或明显不符的情况下出库,致使货物被冒领而造成甲方货物损失的,乙方按甲方货物市场价负责赔偿。

9.2 保管期间发生的货物破损、短少、水湿、受潮、污染、冻损等,乙方应按甲方货物市场价负责赔偿。

乙方义务:

9.3负责库房的维修管理,提供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保证消防安全;提供足够数量的垫板、托盘,保证货物的干净和干燥;保持库房整洁,满足存货方每月所需仓库的使用面积;并及时满足甲方扩大销售城市所需的相应网点仓库资源。

9.4提供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甲方货物出、入仓库及日常的货物保管工作,并保证有足够数量的搬运工人和装卸设备。

9.5 提供每周七天,每天24小时货物出、入库装卸服务。

9.6 按照双方约定的运作流程进行作业,并及时提供有关报表及统计信息。

9.7负责出、入库及在库货物的管理,商品堆码符合甲方要求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甲方有关工作:如每月盘点和对帐、提供保险索赔单证、不定期抽检等。

9.8货物有异状的,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否则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储存期间,如发生储存货物因潮湿、火灾或相关人为保管原因而出现产品变质、损耗、丢失,乙方应按照储存物的市场价于15日内全额赔偿甲方,并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各项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费用结算

11.1 具体价格详见附件一《合同价格表》。

11.2 甲乙双方明确,除另有书面明确约定外,本合同约定款项为本合同的全部价款,甲方将不再另行向乙

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1.3 仓储费用结算方式:采用月结方式,次月10日前,乙方按照附件一约定仓储管理价格、三层码垛服务费开具国家规定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给乙方;

11.4 装卸费用结算方式:采用月结方式,与当月本仓库转储订单及配送订单的运输费用同步结算;乙方开具国家规定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合格单据及发票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给乙方。

11.5 仓储装卸包干费用结算方式:采用月结方式,按当月仓库出库订单数量统计;乙方开具国家规定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合格单据及发票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如果一方因地震、洪水、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以下称为“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2.2 如果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其义务或延迟履行其义务,其应该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清楚地向对方指出可以预测到的后果,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提供由相关机构出具的关于“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的相关证明。

12.3 双方应尽最大努力把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减到最低。声称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或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尤其应采取适当的方式以减轻或消除该事件的影响,并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重新履行受该事件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 保密

13.1 乙方对本合同具体内容以及在履行本合同中所知晓的有关甲方的任何商业资料及信息均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在未获得甲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将此类资料或信息直接及间接透露给任何第三方知悉;且乙方不得因本合同而利用甲方名义为其进行宣传。

13.2 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两年时间。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4.1 运输破损由乙方出具验收报告,送交甲方确认,并保留由承运方代表签字认可的原始记录备查。

14.2 本协议附件规定的运作流程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违规方负责;附件清单如下:

附件一:《合同价格表》

附件二:《KPI服务指标承诺》

附件三:《产品托盘堆码标准》

附件四:《货物装卸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

附件五:《第三方物流成品酒仓库管理工作标准》

附件六:《第三方物流仓库破损酒整合操作工作标准》

附件七:《环境及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八:《装卸吨位折算方式》

14.3 发生临时性面积增加情况时,按当月实际使用面积,比照本协议规定面积价格执行。

14.4 在合同期,乙方如需更改仓库使用用途,需负担甲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如甲方因政策变化需撤换仓库,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支付相当一个月的仓储费用作为违约金。甲方在付清至撤仓日所欠乙

物流合同 篇7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包货物运输业务应具有的资质

1、乙方的驾驶员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驾驶资格;从事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车辆行驶证和从事货物运输的许可证,符合车辆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2、乙方应为货运车辆投保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等。

二、货物运输承包经营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该保证金为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赔偿保证金。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三、货物运输承包经营期限

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月输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四、乙方货物运输承包经营的事项及要求

A、乙方自备具有所有权的货物运输车辆,按照甲方的相关要求,负责将约定的货物安全准点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南昌市社区平价菜店”或“玉达蔬果”连锁经营店。

B、货物运输线路:

1、乙方将货物配送至连锁经营店的名称为:

2、货物起运地址为:

3、货物到达目的地及卸货地址:

C、货物运输时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每天早上__点____分至__点____分,按甲方配送单所列明的货物,安全准点将货物配送到所约定的地址。

D、货运车辆牌照号码:

E、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相关约定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终止货物运输配送业务,如乙方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安排相应的车辆,保障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的正常进行,同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甲方有关主管人员。

2、在货物运输配送过程中,乙方应做到文明装卸。在货物装车时,要协助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核对货物的数量;货物到达约定门店后,乙方应积极配合门店工作人员卸货。并做好货物清点核对工作,同时办妥货物运输配送单的签字手续。

3、在货物运输和配送过程中,乙方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工作中不得与门店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如存在相关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有关部门和主管人员反映,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4、如遇门店提出退货事宜,则需经甲方相关销售人员确认后,才能将门店所退货物带回甲方货物配送地点。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司乘人员和货运车辆进入甲方厂区作业时应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听从甲方相关主管人员的指挥。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按照统一形象在乙方货物运输车辆上粘贴甲方制作的统一标识等宣传图文。

五、货物的范围

本合同所称货物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粮油食品及其制品、干货、调味品、新鲜鱼类、肉类及畜禽冻品等,具体货物名称详见甲方货物运输配送单。

六、货物运输价格

七、运费结算及支付方式

1、运费每月月底结算一次,结算时乙方应提供当月经相关门店及甲方物流部门主管人员签字确认的货物运输配送清单。

2、所有运费均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卡号。同时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八、货物运输配送过程中的风险责任约定

A、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的货物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无论事故责任如何认定,由此造成乙方、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

B、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货运车辆并经甲乙双方指定人员在货物运输配送单签字之时起,至货物全部运抵合同约定的地址并经甲方门店主管人员验收后在货物运输配送单上签字之时止,如乙方所承运的货物发生灭失、损毁的,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A、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发货时应向乙方提供货物运输配送单,内容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产品规格、金额、收货店名、收货人地址及电话、装车地点及时间。

2、甲方有权对乙方货物运输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以保障乙方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的正常进行。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该货物的采购价格进行赔偿。

4、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货物运输费。

B、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结算和支付运费。

2、乙方应保证将货物安全、及时、准确运输配送至合同约定的地址。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货物灭失、损毁的,乙方应按甲方货物的采购价全额进行赔偿。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5、在货物运输配送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货物灭失、损毁等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货物运输车辆司乘人员工资及车辆的保险费、维修费、燃油费、路桥费、违章罚款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A、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货物运输配送时间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按每次违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B、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货物运输配送时间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且装货时间或货物到达时间迟延____小时或以上,对甲方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的,乙方按每次违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乙方违约当月累计达到3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C、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擅自中止货运业务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属乙方的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甲方经营等相关损失的由乙方进行赔偿。

D、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人员及车辆无法适应货物运输配送业务,严重影响甲方的货物运输配送业务正常进行的,甲方经通知乙方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E、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运输费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总额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合同的生效、解除、终止及免责条款

A、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后,于签字之日起生效。

B、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本合同约定的事由出现后可以解除。

C、本合同期限届满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D、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依法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异议或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机构代码:____________

机构代码: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卡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卡号: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物流合同 篇8

甲 方:培高(北京)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中远物流仓储配送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收货、验收、商品仓储、分拣、配送、代收货款、商品退换等物流服务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保证双方权益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系统及设备支持

1.1商品管理系统

1.1.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培高PGS”商品管理系统,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账号及密码,供乙方登陆甲方商品管理系统,记录甲方商品验收入库及配送出库情况。

1.1.2乙方应指派专人就甲方所提供的账号及密码进行妥善保管,并接受甲方关于登录该账户进行商品出入库管理的培训。乙方应及时登陆甲方商品管理系统就甲方商品入库及出库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并保证其所保管的甲方商品的实际数据与甲方商品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一致。

1.1.3如系统出现异常,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1.1.4乙方应对甲方所提供的系统账号及密码予以严格保密。

1.2结算设备配备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手持MPOS机,专用于甲方与甲方合作商户定向结算,乙方向甲方提供代收货款服务。

第二条 服务内容

协议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储存商品条件的仓储地点。根据甲方指示,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仓储地点就甲方指定接收的商品进行接收及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商品进行入库储存、妥善保管,并根据甲方要求就商品进行分拣包装、配送及代收货款、商品调退换等。

2.1商品收货

2.1.1甲方在乙方收货前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待收货的《商品明细》及其对应的产品验收标准,明确乙方代为收货的名称、数量、品质、规格、接收时间等,乙方接收到甲方发送的上述通知后即应做好相应的收货准备;如遇特殊原因,乙方不能按时收货的情况,乙方应提前与甲方沟通,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因乙方的原因收货迟延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迟延产生的一系列损失。

2.1.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上述《商品明细》中的相应信息及甲方要求,就待收货的商品进行严格验收,包括并不限于商品的数量、破损、及相应的产品保质期,不合格商品应拒绝签收,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甲方合作供应商解决。

2.1.3乙方在到货后24小时内,应将验收情况,包括合格品数量、不合格品数量及不合格原因等以乙方签收的干线到货单形式扫描给甲方,并根据实际验收入库情况登陆甲方商品管理系统如实完成信息录入。如果乙方在到货后24小时内未将上述验收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的,视为货物全部合格,如后续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2.1.4 对于验收合格的入库产品,根据商品存储属性以及甲方的要求进行合理存放。

2.1.5乙方接收、配送或提取甲方指定商品出现迟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如乙方无法完成甲方指定配送服务或收到甲方合作商户投诉,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全部损失。

2.1.6乙方就甲方指示接收的货品未尽到严格验收义务,误将不合格商品作为合格商品予以入库的,一经发现,由乙方承担不合格商品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2仓储服务

2.2.1乙方应根据收货商品的属性及特点选择并保持适当的存储空间及存储条

件,保证甲方商品品质良好,适宜销售。因乙方保存不当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毁损、灭失、变质等情形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部赔偿。

2.2.2乙方应就验收合格的甲方指定接收的商品进行妥善包装及存放,减少不必要的搬运或移动。如确需移动或搬运的,应采用合理的搬运方式,尤其不得使用可能对商品造成损害的搬运或装卸方式。

2.2.3乙方仓储物业的情况及甲方仓储货物的具体情况详见合同附件《仓储货物详情单》。

2.2.4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库区进行检查,如发现乙方存在商品保存不当,或在移动、搬运或装卸甲方商品过程中存在可能致商品毁损的不当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粗暴装卸、货仓布局不合理、易使商品产生物理损害或化学变化的行为、不当扔抛等,则视为乙方违规。如乙方多次违规,经甲方判定违规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并应据实赔偿甲方商品损失。

2.2.5自乙方接收商品后,商品灭失或毁损的风险即转移至乙方,直至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该商品前的全部时间内,因乙方原因如该商品发生丢失、损坏、包装破损、商品打湿、污染、原件短少等情形的,乙方承担全部风险。乙方负责以该商品在甲方商品管理系统中所显示的单价价格为标准,向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3配送服务与代收货款

2.3.1 甲方根据自身配送需求,通过商品管理系统向乙方下发《商品配送单》,列明需配送商品的名称、数量、地点、到货日期、收货人、特殊要求(如有)等信息。乙方通过系统,打印甲方下发的《商品配送单》,根据该《商品配送单》的指示完成甲方的配送指示。甲方保证,单个县城单次最低送货货值不低于20000元,不足20000元的按照20000元货值结算物流费用。

2.3.2乙方应对甲方指示配送的商品进行妥善分拣、包装、装运并选择适宜的运载工具,以便最大化保障该等商品在运送过程中保持质量稳定及外观完好。

2.3.3乙方根据甲方《商品配送单》指示将需配送商品送达至甲方指定收货人后,乙方应提示收货人就商品质量及数量等进行检验,如乙方配送商品与甲方配送单信息相符的,乙方应要求收货人在收货确认单上签字,并按照《商品配送单》的

应付款要求其在甲方提供的结算设备上进行结算。如乙方配送商品与甲方指定收货人的订单信息存在不符的,如商品损坏、包装破损、打湿、污染、数量与订单不符、商品类型与订单不符等,乙方应自《商品配送单》标注的收货时间起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上述不符,或乙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书面通知甲方的,则乙方应负责赔偿因此造成收货人及甲方全部的损失。

2.3.4乙方应根据甲方《商品配送单》,将商品配送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上报商品配送情况,或主动查询乙方商品配送情况,乙方应予配合。

2.3.5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相关业务培训,以保证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乙方工作人员在完成配送后,不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指定收货人进行商品结算或擅自以现金等甲方禁止的方式与甲方指定收货人进行商品结算的,视为乙方违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相应的赔偿。

2.3.6因乙方原因将商品送至错误收货人的,乙方应将该商品无偿运到甲方指定收货人。

2.3.7乙方有义务按国家有关承运货物包装标准就需配送商品进行包装,因乙方包装不善造成甲方商品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4退换货服务

2.4.1甲方根据收货人的申请,通过甲方商品管理系统中的“商品调退换”功能下发退换指令。乙方应及时登录该系统完成受理,并根据该调退换指令的指示在恰有该收货人正向送货时,到指定地点提取需调退换的商品。

2.4.2乙方提取需调退换的商品,为不影响再次销售,以整箱为单位进行退换货,退换货产品不得开箱,乙方应严格检查该商品是否存在已经使用、超保质期等影响商品再次销售的情形。如不存在影响商品再次销售情形的,乙方应立即提取该商品,并依照甲方指示运送至乙方仓库或配送至甲方指示的其他地点;如存在影响商品再次销售情形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2.5商品盘点

2.5.1乙方应在每月1号,对甲方商品库存进行静态盘点,并在当日以书面形式将盘点结果通知甲方。

2.5.2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甲方商品库存情况,乙方应予配合,且甲方有

权随时指派专门人员到乙方仓库所在地就甲方商品进行抽盘核验。

2.5.3如乙方仓库中甲方商品的实际数量少于甲方商品管理系统中所显示的商品数量,乙方应根据该商品在甲方商品管理系统中所显示的商品单价计算,赔偿甲方该库存损失。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提供物流相关服务。

3.1.2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库区进行检查,对其进行KPI考核(KPI考核见附件)。

3.1.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及相关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对于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将随时下发《整改计划实施进度跟踪表》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3.1.4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查询已交付货物的订单信息、物流追踪信息。

3.1.5对于乙方在配送过程中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如商品丢失、损坏、延迟配送等,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要赔偿,并在当月月底前结清相关赔偿款项。

3.1.6对于签收手续不完备的签收单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通过正常、合法的途径予以完善,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乙方配送费用的结算,并计入KPI考核里。

3.1.7如乙方的配送车辆不符合甲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车况较差、车厢不整洁存在污染物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配送车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2甲方的义务

3.2.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对仓储面积进行调整,需要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将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内予以回复,甲乙双方通过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对仓储面积进行调整。

3.2.2甲方应提供对应的结算设备,若因乙方造成损坏或丢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原价进行赔偿。

3.2.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向乙方按时足额支付费用。

物流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甲方将片区(长安路中天药业附近铁路口至文峰镇,国道东郊以东至文峰镇)派送件和揽收件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片区实行承包责任制,双方就快件承包责任一事订立合同如下: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将承包给乙方,承包合同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自愿可续签合同,但承包合同必须一年一签订。

二、乙方在签订之日起需向甲方交纳 元为风险保证金,此保证金不退。以确保乙方对合同的执行。

三、乙方承包区负责人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片区派件工作。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当日派件经甲方扫描在乙方片区派送,在乙方片区的件如出现延误,丢失,破损等情况由乙方片区承担责任。当天片区派送件必须在18点前派送处理完毕,放门卫处签收的件必须通知客户,造成延误被客户投诉的,一切后果自负。乙方应将签收及时做好,未因何原因产生的问题件,乙方负责,带有欺骗行为的问题件,一经查实按延误件处罚,坚决杜绝一切误延误等不良行为。

四、乙方在送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责任自负。送件当中由于工作上的失误,给甲方造成快件或签收单丢失或快件被别人冒领走的,一律按遗失件处理,及时给客户赔付。

五、乙方负责承担承包区揽件收取件工作。甲方接到客户取件电话,应及时将电话通知乙方,乙方要及时联系客户,与客户联系好取件时间,及时取件。

六、乙方片区派件和取件工作实行承包责任制,经甲、乙双方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此承包区的一切派件和取件工作由乙方负责处理。

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转让承包权。

八、上一级兰州中通公司所扣固定费用按比例分摊。

(二)乙方相关的责任

一、乙方在协作经营期间,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客户的任何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在协作经营期间,任何行为及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否则自行承担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为保障劳动者权益,乙方在协作期间,用工必须符合《劳动法》等相关规定,产生的劳动纠纷,人身安全等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

四、乙方依据账单及时结清相关账款,如有误差应在十日内相互协调完毕。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提前解除乙方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5000.元违约金,乙方可终止合同。

二、甲方解除乙方合同,需经乙方同意,且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否则视为违约。

三、乙方未认真履行职责,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出现工作失误,被上级公司罚款等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视情况有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合同未满自动辞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5000元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解除甲方合同,须经甲方同意,且必须提前90天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六、乙方不得超区域经营,否则产生的后果乙方负责。

七、乙方必须按照《邮政法》的部分相关法律组织派送,揽收业务,必须服从上海总公司及相关部门的法律规章,服从甲方上级兰州中通公司统一管理和调度,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兰州中通共为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八、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九、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以自由品牌从事快递服务,或者代理其他同类公司快递业务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万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以上条款均甲、乙双方协商后制定,且双方都表示理解,认可,未尽事宜,参照兰州中通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此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合同 篇10

存货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保管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

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货物包装: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

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

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

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

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它约定责任。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或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__元,或按双方

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

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

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

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

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它约定责任。

第八条 保管期限

从__年__月 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

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

执行。

存货方(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保管方(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标签:汇编 物流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