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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差旅费报销标准

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建立科学合理的差旅费管理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如今,问题却很明显地显现出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差旅费报销标准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欢迎大家的阅读参考。

2017年差旅费报销标准
2017年差旅费报销标准

1、因公出差期间,参加内部业务招待活动与领取当天伙食补助费二者不可兼得;

2、参加借调、培训、学习、实习的出差人员,文件明确食宿自理的,时间在15天(含)以内的按包干伙食费标准的50%报销;时间超过15天的按包干伙食费标准的25%报销,在途期间(来回)按差旅费标准报销;培训、借调、学习、实习出差人员期间不核发市内交通费用包干补贴30元/人天,期间市内交通补贴凭票实际报销,在途期间(来回)按差旅费标准报销。

3、在本县(市、区)乡镇间的公务外出,单程行程在10公里至30公里(含)的,伙食费按每人每天25元包干报销,单程行程在30公里以上的,伙食费按每人每天50元包干报销。

4、凡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出差人员全程乘坐公司公务车出差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5、报账时,需在报销附件中备注说明会议、培训期间食宿交通由举办方统一安排期间不报销住宿费、膳补费、交通费,只报销在途期间费用。

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矿差旅费的管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需要。按照晋煤集团及沁秀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包括:员工公出、会议、培训、出国(境)考察、疗养、就医、司机出车、探亲休假等各项业务发生的有关费用。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和交通补助。

第二章 员工公出差旅费

第四条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表1),经单位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批准后送计划财务科备案;报销差旅费必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见附表2),详细填写出差事由、地点、往返时间、车船费、住宿费等事项。

第五条伙食补助及交通补助实行定额包干。住宿费按出差自然天数减路途天数计算,伙食及交通补助按自然天数计算。

第六条出差人员前往北京、太原的,应优先入住北京办事处及太原办事处。

第七条出差人员伙食补助标准为100元/人/天,市内交通费标准为80元/人/天。带车出差人员、乘坐顺车人员不在计发市内交通费。

第八条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

1、乘坐标准

工具 职级

火车

动车 高铁

飞机

轮船(不含旅游船)

其他交通工具

说明

矿领导

硬卧

一等座

经济舱

二等舱

凭据报销

其他交通工具不含出租车

矿一般人员

硬卧

二等座

经济舱

三等舱

凭据报销

2、矿一般人员出差原则上不允许乘坐飞机,由于特殊情况需要乘坐的,必须经矿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3、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按照个人职级标准报销。

第九条住宿费标准的.规定

1、住宿费标准表

单位:元/天/人

职级 地区

矿领导

矿一般人员

备 注

A类地区

500

450

A类地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武汉、成都、南京、杭州

B类地区

400

360

B类地区:除A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城市

2、超标准住宿的,超标部分个人自理。

3、出差期间无住宿费发票的,不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十条往返只有单程交通车票的,只给予交通车票当天的交通补助。带车出差的人员,不再给予交通补助,且报销差旅费时需附“公务用车派车单”。

第十一条住宿时间不足一天,但有报销票据证明是在乘坐交通工具两小时之前发生的住宿费,可在标准内据实报销。

第三章 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差旅费

第十二条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必须执行“先审批、后执行”的原则各项会议、培训必须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参加。

第十三条外出参加会议的规定

1、外出参加会议,事先先填写“外出会议审批表”(见附表3)。经单位负责人、分管矿长审核后报计划财务科备案。

2、参加会议的住宿费、会务费必须分别开具发票,住宿费按会议文件注明的标准据实报销,如文件未注明标准,参照差旅费标准报销;报销时需附相关领导审批的会议文件或上级部门通知,邀请函等。会务费按会议通知内载明的标准据实报销,如未载明标准,必须先向会议主办方索要会务费标准的相关证明。

3、会议期间不报销伙食及交通补助,途中的伙食及交通补助按公出差旅费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外出培训的规定

1、外出参加培训,需事先填写有矿人事劳资科出具的“外出培训审批表”及沁秀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的“外培通知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报计划财务科备案。

2、参加培训产生的住宿费、资料费、培训费要分别开具发票,培训费、资料费要严格按照相应培训文件或通知标准执行,不得随意增加。住宿费参照差旅费标准给予报销。

3、学习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培训期间不报销伙食补助及交通补助,住宿费及途中的伙食补助、交通补助按公出差旅费标准报销;学习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按照晋煤集人字〔2012〕38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报销时需附领导批示的学习培训文件(通知)。

第四章 因公出国(境)考察差旅费

第十五条人事劳资科是出国(境)人员管理和费用审核单位,出国(境)人员报销费用,应提供出国(境)任务批件和护照等证件(包括签证、签注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及费用明细单据,计划财务科按照人事劳资科批准的人数、天数、路线进行报销,不得报销与公务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

第十六条经批准的临时出国(境)人员的国内差旅费,按公出差旅费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出国(境)人员不在享受服装费及其他费用的报销

第五章 疗养、就医差旅费

第十八条疗养差旅费

1、疗养期间不在享受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但允许市内交通费在标准范围内报销。

2、疗养往返期间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据实报销。往返途中伙食补助费按差旅费报销标准报销。疗养途中住宿费不超过两晚的,在差旅费标准内据实报销。

第十九条因公负伤就医差旅费的报销规定

1、因公负伤在晋煤集团内部医院住院的,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20元。

2、因公负伤经批准到外地就医,如不需住院仅在门诊治疗,在7天以内按公出差旅费标准报销;如需住院,住院前在不超过5天、出院后不超过3天的范围内按公出差旅费标准报销,住院期间只报销伙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

3、对证明生活不能自理、需转外就医的工伤陪侍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途中交通补助按公出差旅费标准报销。

第六章 司机出车有关费用

第二十条 司机出车有关费用报销规定

1、司机报销出车途中发生的油料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修理费等,必须真实有效,要与出车时间、路线、地点、车型一致。费用承包部门负责人对其报销各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2、司机出车发生的住宿费按公出差旅费标准执行,由本单位承担,不得在用车单位报销。

3、市内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20元标准包干使用(市内包括赵庄矿、赵庄二号井及长平煤矿)。市外享受每人每日100元伙食补助费。司机出车期间,不计发市内交通费。

4、司机途中发生的违章罚款,按60%比例报销。

第七章 探亲休假差旅费

第二十一条探亲休假差旅费的报销规定

1、员工探亲休假发生的交通费按公出差旅费标准给予报销,不计发伙食及交通补助,随行的子女及亲属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2、探视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只报销往返城市间交通费。探视父母的,未婚员工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只报销往返城市间交通费;已婚员工每四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只报销往返城市间交通费。

2、报销探亲休假差旅费须附人事劳资科出具的相关证明;探亲假原则上应一次休完,经批准分多次使用的,差旅费也只报销一次。

第八章报销管理

第二十二条报销管理

1、工作人员报销差旅费需填写财务审批卡、差旅费报销单,并按单据要求填写完整,不得出现漏填、误填,并附上相关发票、文件、批件等,有单位负责人、分管矿领导、及财务负责人审批后交予计划财务科。

2、城市间交通费及住宿费票应同步报销,未同步报销的,不计发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况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后给予报销:

1、出差发生的住宿费出现在节假日,如:春节、劳动节、国庆等,报销时本单位需出具证明。

2、带车出差的人员,报销时需附车队派车单;乘坐顺车出差的人员,报销时由本单位开具用车证明,并注明同行人员及车牌号。

第九章 其他说明事项

第二十四条其他说明事项

1、住宿费票开据增值税发票,住宿费发票原则上一人一开。岳城矿开据增值税票信息:

单位名称: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405217515494244

地址、电话:晋城沁水县城滨河北路沁园小区2号楼1单元201室 0356-36xxxxx(填写本单位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水支行营业部 145450898664

2、出差人员需借款的,应填制“借款单”(见附表4),注明事由,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经计划财务科负责人及总会计师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外出培训人员不予借款。

3、出差借款金额应严格控制,原则上借款金额控制在往返车票及计划住宿费限额之内,在计划财务科已有借款未还清的员工,不予办理出差借款。

4、出差借款人员应在出差完毕后两个月内报销清帐,当年发生的差旅费必须当年结清,不允许跨年度报销。

5、出差人员提供的住宿费发票为复印件、丢失票据以及有虚假、有涂改票据的,不予报销。

6、严格审核票据,员工出差之间取得的票据必须正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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