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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读后感(通用15篇)

观后感1.8W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五年级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五年级读后感(通用15篇)

五年级读后感1

暑假,我读了阳光姐姐_伍美珍的作品《生命流泪的样子》。里面有两篇故事,但《生命流泪的样子》给我印象深刻,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生命流泪的样子》讲的是性格软弱、心地善良的女孩盛欣怡,有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但是,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症。这场飞来的横祸,使得他的生活乃至性格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着老师不断的鼓励,但对亲情和友谊的烦恼依然使她感的孤独和困惑。妈妈最终永远离开了她,而十二岁的欣怡,却过早的体验到了生命和爱的深刻涵义。

当我看完欣怡妈妈在电脑上写的日记后,我有着很深的`感触。我明白了妈妈为什么中让我干活,为什么一点点做不好就骂我……原来这全是为了我,其实妈妈也不愿骂我的,她也是会心疼我的,可是为了能让我早点学会独立和坚强,早点知道爸妈的辛苦。妈妈真是用心良苦啊!其实妈妈也不好受的,可是又不能表现出来,怎么办呢,所以只好忍,只好默默流泪,只好心如刀割,这就是做妈妈的辛苦。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当我读玩着本书的的时候,我留下了泪,没想到欣怡的妈妈最终还是因病而死了,就想书上说的老天爷真不公平,欣怡的妈妈这么善良怎么会得不治之症呢?太不公平了吧!而那些犯了罪的却还完好无损,获得自由自在的。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有些东西要学会珍惜,不然到你想珍惜的时候就完了。

五年级读后感2

我看过许多本书,《女巫》就是其中之一。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所以想推荐给大家。

《女巫》是罗尔德·达尔先生写的。受欢迎程度竟超过了文学大师J·K·罗琳。这本书构思精妙,使你看到一半时再不肯放下它去干另一件事情。文中的那个小男孩很勇敢,敢于和女巫们做斗争,最后竟把那支全部是女巫的强大队伍打得落花流水,都变成了小耗子。不过,这也要归功于他那乐观积极的心态。小男孩被变成了小老鼠后并没有伤心、丧气,而是继续让姥姥出谋划策,努力打败这些杀害小孩的女巫。文中的姥姥也令我感到很佩服,在小男孩进入女巫大王的房间时,姥姥要让他在拿到变鼠药以后出去,就把一只正在织的袜子吊到女巫大王的房间的窗台上,好让小男孩行动完毕后把他拉上来。看到这里,我不得不惊叹姥姥的聪明头脑。可偏偏这时,女巫大王回来了,她问这是谁的袜子,姥姥便说这是她不小心掉下来的。女巫大王这才放松警惕。如果姥姥不会随机应变,那么事情就不会变得这样简单。

我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这只是很搞笑的.一本书,但看了许多遍之后,我不这样想了。我觉得这本书的背后隐藏着许多的道理,它们在和你玩捉迷藏。努力吧!一定不要放过这些道理,否则它们会嘲笑你愚蠢的。

希望大家看一看这本富有知识的书,它会使你受益匪浅的。

五年级读后感3

风筝读后感

《风筝》是 鲁迅先生的一篇回忆性散文,主要回忆了“我”小时候将小兄弟自己做的的风筝弄坏的事情,并且不让他玩风筝,认为玩风筝是那些没出息孩子所做的玩意。后来鲁迅才知道玩是儿童的天性,就像人要睡觉……痛恨当时的所作所为。想去找小兄弟说对不起的一件事。

鲁迅先生简约的几笔,就将小兄弟进行正当游戏的愿望遭到虐杀后,那种惊惧、绝望的心情,极其形象地揭示了出来,这些描写完全符合儿童的特点。与小兄弟的形象想对照,突出了“我”的粗暴、兄长的威严。

每一个孩子都有爱玩的天性,让他自由自在,就像蓝天下飞翔的风筝,不要扼杀儿童的天性。

这篇文章通过这件事来揭示旧的`伦理道德下的社会面貌,对当时的伦理道德下的社会面貌做出了评价!

成语对不起:表示抱歉的客套话。如:曾朴《孽海花》第30回:“明明雯青为自己而死,自己实在对不起雯青,人非木石,岂能漠然!”又如:对不起,我关上窗子,你不反对吧?。

成语所作所为:指人所做的事。如:清·曹雪芹《红楼梦》第十六回:“自此凤姐胆识愈壮,以后所作所为,诸如此类,不可胜数。”又如:二弟从前所作所为,我岂不知,只是我做哥哥的,焉能认真。——清·石玉昆《三侠五义》

五年级读后感4

《江南伊人》讲了一个很简单的青春故事,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江南伊人》读后感500字。小说里写到的很多情节,在我们曾经的高中时代都真真切切的发生过,所以回忆会不自觉地和故事交织在一起。

主人公林朗玉骄傲自信,典型的.狮子座性格,这样的男生其实不适合温润如玉的外表,我倒觉得孤标傲世更适合他一些。林朗玉在容貌和音乐上足够吸引女生,但是他骨子里的傲性是他的致命伤,跟赵云,跟大郎,跟情敌,他都硬碰硬,结果到最后受伤的怕是只有他。

我很喜欢伍娇,也喜欢云朵,她们够率真,够坦荡。还有一个女生一直喜欢林朗玉,好像叫黎淑芬,她的名字好像很难记,也许作者有点残忍,“离”、“疏”、“分”,亲情、友情、爱情这三种最悲伤的结局全在她的名字里了。不过这样也好,我倒宁愿让一个不相干的女生承受小说里的伤痛,总有人的青春要因为她在意却不在意她的人痛一番,这样的痛很无辜却让小说里的青春有些真实。

小说源于生活,却不能平铺直叙生活情节。《江南伊人》里有些东西说的太多了,读来稍嫌冗杂。林朗玉和竹林风恋爱过程中的对话有些拖沓,反而模糊了小说的主题;我觉得有些话男女主角不必全说出来,含而不露,读者反倒可以有更多的想象。

不过,还是挺喜欢这部小说的,第一次看身边朋友写的小说,感觉挺好,读后感《《江南伊人》读后感500字》。丹城是一个很美的小城,龙湾镇是一个很美的小镇,山好,水好,人也好,江南伊人能在美丽的水乡书写青春,这本来就很美。

五年级读后感5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是作家曹文轩在20xx年激情奉献、心爱备至的最新力作。名叫《青铜葵花》的优秀书籍。

这本书写的内容是关于城市女孩葵花和爸爸来到了一个叫大麦地的村庄生活,城市女孩葵花认识了一个不会说话的乡村哑巴男孩,他叫做青铜。城市女孩葵花爸爸的意外死亡使城市女孩葵花成了一个没有爸爸妈妈的孤儿,虽贫穷但是很善良的青铜一家家认领了她,葵花成了青铜的妹妹,而青铜成了葵花的哥哥,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一起玩耍、一起看马戏、一起找芦根……。后来跟葵花的爸爸认识的叔叔阿姨把葵花带走了,乡村哑巴男孩青铜在一天突然大声喊叫到:“葵花——葵花————”虽然咬字不清但哑巴居然可已说话在实在对大麦地的村庄生活的大麦地人来说实在是太神奇了。

青铜和葵花虽然过的.是苦日子:为了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的上学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甚至在寒冷的冬天卖掉了自己脚上唯一的一双芦花鞋,赤脚走在雪里;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青铜驾船到湖心捉来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为了让葵花看马戏,青铜顶着葵花默默地站立了一个夜晚;但他们感到幸福、快乐。而我们可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上的都是好学校,但青铜和葵花只有葵花一人去读书了青铜从来没有读过书。我们的生活条件这么好,我们要好好学习,不然怎么对得起这么好的生活条件呢?

五年级读后感6

洋葱头历险记的读后感

春节期间,妈妈给我买了本《洋葱头历记》,书中主要描写了洋葱头的爸爸老洋葱头因无意中踩了柠檬王一脚被关进监狱,洋葱头探监时,老洋葱头告诉他监狱里关的都是正直的人,而强盗、杀人犯却在柠檬王的宫中养着。洋葱头决心救出监狱里的人。但是,正当他准备营救南瓜老大爷和村民时,却被番茄武士投入了黑牢。在田鼠、小樱桃和小草莓的帮助下,他才被救出来。后来由于青豆律师的背叛,他又落入番茄武士之手,关进老洋葱头所在的监狱里。田鼠把洞打到监狱,救出了他和所有的囚犯,柠檬兵纷纷放下武器,大家共同推翻了柠檬王的统治,获得了自由。

我觉得洋葱头机智、勇敢,到哪儿都行侠仗义,所以朋友数不胜数,遇到困难永不退缩。我一定要好好向洋葱头学习。我要学习洋葱头帮助别人的精神,克服困难,遇到危险不退缩的.勇气,做一个勤劳而勇敢的好孩子。

成语数不胜数:数:计算。数都数不过来。形容数量极多,很难计算。如:《方岩记静》:“类似这样的奇迹灵异,还数不胜数,所以一年四季,方岩香火不绝,而尤以春秋为盛。”又如:我们决不能像旧学校那样,用数不胜数的,九分无用一分曲了的知识来充塞青年的头脑。——《论学习共产主义》

成语香火不绝:指信神者所供养的香烛不断绝。亦作“香火不断”。如:明·凌蒙初《初刻拍案惊奇》第五卷:“民间各处,立起个‘虎媒之祠’,若是有婚姻求合的,虔诚祈祷,无有不应,至今黔陕之间,香火不绝。”

五年级读后感7

今天,我津津有味地读完《慈母情深》这篇课文,我深发有感触,啊,原来母爱是多么伟大啊!

当我读到“立刻又坐了下去,立刻又弯曲了背,立刻又将头府在缝纫机板上了,立刻又陷入了忙碌……”啊!母亲在争分夺秒的工作。而我却不知节俭用钱。

原来的我十分不懂得父母是如何争分夺秒地工作。有一次,我和妈妈在超市里买东西,节俭的妈妈只买了一些日常用品就打算回家。我被货架上的.那盒巧克力迷住了:它包装精美,褐色的礼盒上面印着几块儿棕色巧克力图案和脆脆杏仁,我仿佛闻到了诱人的香气,便使劲摇着妈妈的手说:“妈妈,你看那盒巧克力多好看呀,你给我买一盒吧!”妈妈一看价格,不由皱起眉头,轻声说:“你看,一盒巧克力88元呢,还是别买了。”我气愤的说:“妈妈真小气,连盒巧克力也不舍得买!”说完,两眼泪汪汪的,好像随时就要下金豆豆雨,再加上旁边的营业员阿姨们都建议妈妈给我买一盒,好强的妈妈只好硬着头皮给我买了,嘴上却说:“你这孩子,真不懂事。”而我却不管呢,早已沉浸在了喜悦之中。

回到家后,我发现妈妈的眼圈红红的,直到现在,我才明白:父母挣钱是很不容易的,我们做子女的还小,不能帮他分担,还要为他们添乱,真是不应该。父母给了我们太多的爱,我们现在无力回报,但我们可以理解他们,体谅他们安慰他们。

五年级读后感8

以前我的确对长征比较陌生,甚至连军需处长是啥玩意儿都不知道,但当我读了《丰碑》一文以后,不仅让我对长征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而且令我感悟很深。

本文主要写的是红军过雪山时,一位军需处长因衣服单薄、破旧而被子冻死在雪地里的感人事迹。读完全文后,我不禁掩卷沉思。他是军需处长啊!是管棉衣的啊!最不该冻死的应该就是他。而他,把棉衣都给了战士们,自己确冻死在雪地里,多么悲壮,又多么高尚啊!

而我们呢?和无私的军需处长比起来岂不是天壤之别?如果换了社会上的一些*官污吏,恐怕早就给自己裹上三四层棉衣了,那么冻死的就是那些战士,而不是军需处长了。

军需处长那种无私的精神现在在哪个孩子身上有过?没几个。我们总是遇事首先想到自己,恨不得整个太阳系都是以自己为核心来转动,在心里总埋藏着几分自私。

每次班上发书、卷子、劳动材料时,同学们总是在里面挑来挑去为自己找一份最好的,连我也不例外。

这学期刚开始,教师要我发本子,我总是背着老师挑其中最完美的本子留给自己,把很差劲的发给和我关系很不好的人,把一般的发给和我关系好的人;我想换了别人一定也是这样。

在日常生活中,这样的`事无处不在:上车抢座位,买东西插队,拾金昧了,公款吃喝……这些事还少了吗?要是军需处长知道了他的后人是这副德性,他会高兴吗?和他比起来,我们渺小得像一粒芝麻。

啊!军需处长,你无私的精神将永远铭刻在后人心里,成为我们心中的一座晶莹的丰碑。

五年级读后感9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五年级读后感10

小王子读后感

第一次读小王子,刚开始有些不懂,可是过了一会,便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在我读的时候,便被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像作者圣埃克絮佩利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雷昂·维尔特”当他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的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现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这个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了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 ,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生活着的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喻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以为这慈悲,有了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

他的B—612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

小王子走了,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飞翔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而我们就像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的美的甘泉。

五年级读后感11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

这几天,老师在学校为我们借了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

作者马克吐温,美国杰出的幽默讽刺小说,出身贫寒,十一岁辍学。当过学徒、排字工、水手、领航员。

《汤姆索亚历险记》体现了马克吐温对孩子们的深刻理解和对童年时代的无限向往。

小说写的是一个聪明调皮的.儿童的故事,突出表现少年追求新奇、喜爱冒险的经历。小说用抒情的笔调描写儿童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写儿童在杰克逊岛上富于稚气和魅力的探险。马克吐温对儿童的观察精细入微,描写合情合理。他将童年的快乐集中在一个夏季,故事地点和细节具有高度的真实性,甚至所有人物都有生活原型。经过作家的艺术加工与想象,现实被附着上浓郁的童幻想色彩;原本没精打采的河边小镇被赋予了田园般的浪漫格调。

怎么样?听了我的叙述,你们想看吗?

成语合情合理:符合情理。如:陈残云《山谷风烟》第11章:“黄为民心情显得轻松,觉得周祺这个人很可爱,既有原则,又能合情合理地帮助他解除思想包袱。”又如:学校认为这个方案合情合理,就定为制度。——柯岩《特邀代表》

成语没精打采:采:精神。形容精神不振,提不起劲头。如:清·曹雪琴《红楼梦》第八十七回:“贾宝玉满肚疑团,没精打采的归至怡红院中。”又如:欲往别家,已无隙地,不得已,同他瑞三商议。那人才没精打采的开一间房门。——清·刘鹗《老残游记》第一回

五年级读后感12

《明朝那些事儿》是当年明月的著作,讲述了1344年到1644年关于明朝的事迹,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整套书一共七册,其中,第二部《万国来朝》最为精彩。《明朝那些事儿》第二部介绍了中国历精彩的一段,讲述了许多英雄人物的光辉事迹。这本书的内容自永乐夺位的.“靖难之役”后开始,先叙述了中国历赫赫有名的永乐大帝事迹挥军北上五征蒙古,派郑和七下西洋,南下讨平安南,等等,后来永乐于北伐蒙古归来途中病逝。明朝经历了比较清明的“仁宣之治”后,开始进入动荡时期。大宦官王振把持朝政胡作非为,导致二十万精兵散于一旦,幸亏忠臣于谦在“土木堡之变”后力挽狂澜,挽救了大明帝国。但随即又在两位皇帝争夺皇位的“夺门之变”后被害身亡。

在这本书中,说起我最感兴趣的人物,那就是爱国英雄于谦了。他在中国历的重要战役北京保卫战中,在主力被歼、上皇被俘、兵力不足、士气全无的情况下,从一盘散沙、行将崩溃到众志成城、坚如磐石,从满天阴云、兵临城下到云开雾散、破敌千里,使大明帝国转危为安,创造了一个奇迹,而这个奇迹的正是于谦。于是,我有一个启发:当面临危险时,只要有勇气,就能创造奇迹。

书中一系列的事件和人物都精彩无比,可以说是高潮迭起,令人目不暇接,欲罢不能!

五年级读后感13

“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家中光景很是惨淡。”这是朱自清当时家里的光景。亲人没了,只有朱自清和父亲相聚在一起。但短暂的相聚过后,又是离别。

父亲硬是要送他儿子到车站,年老的他一路上甚是不放心,再三嘱咐茶房,忙着讲价钱……他那土里土气的`话语,让朱自清一次次感动。一个个催人泪下的画面,象电影画面一样呈现在我们面前。

尤其是父亲买橘子的那个画面象几张难忘的老照片定格在我们的脑海中。“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父亲是一个胖人,他明明可以让他的青壮年的儿子去做的事,但他不肯,非得自己费力地去做。当他将橘子一骨脑放在“我”的座位上时,他象完成了一番大事业,扑扑衣服上的尘土,很轻松的样子。

“我”走了以后,父亲更是一天不如一天,在临终时还以轻松的语言给“我”寄了一封家书……

此时此刻,“我”的眼睛湿润了,我的眼睛也湿润了。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是父亲的背影,是孩子一生一世也忘不了的记忆。

五年级读后感14

“的确,如果欢愉快乐的话,那我真是快乐无比,我就这么的活着,也就这么得死去……”这是由王尔德所着作的快乐王子,书中收录作着所做的九则故事,篇篇感人肺腑。王尔德所着作的童话,或许不如安徒生童话那样的广为人知,但偏偏皆是他呕心沥血之作,并且含有深刻的意涵。

金钱买不到真情与真心,也换不回一颗善良的心,快乐王子可以选择看着那些平民受苦,他可以继续享受那些金银珠宝,但他却选择利用自己仅有的富贵,去帮助那些人,他情愿自己变丑陋,甚至遭人睡弃,也要感受到那些人的喜悦──即使他们不知快乐王子所做的一切。

或许现在太多人性的丑恶,都错在于人们的自私。我们想占有我们拥有的一切,不愿意与他人分享,不愿意去帮助他人,我们想要搞赏自己,找尽了借口让自私的心可以安理得,但这样的心态,却使我们更加丑陋、疏远。金钱并不能操控一切,有了富贵,却失去了,这样的财富即使再多,也对人生没有意义。荣华富贵是一时的,助人所得到的快乐是永远的`,即使为善不欲人知,但心里满足,是远胜于物质上的满足。

“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这样的心态,即使让自己拥有短暂的快乐,却会造成人间的疏远与不信任。我们应该多关心他人,因为心灵的富贵,是更胜于金钱的获取。如此,社会将能充满温馨、洋溢幸福。

五年级读后感15

我酷爱昆虫,世界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是我最崇拜的人。假期里,我看了《昆虫王国》这本书,它告诉我世界上的昆虫约150万种,而被人类认知的只占其中极少一部分。

书中主要介绍了目前已知的昆虫,有大家都非常熟悉的昆虫,花朵的媒人——蜜蜂,昆虫界的飞行专家——蜻蜓,残暴凶狠的杀手——螳螂、会飞的小灯笼——萤火虫,爱唱歌的蝈蝈儿——螽斯……也有大家比较陌生的昆虫,外表美丽的害虫——吉丁虫,凶猛贪食的潜水能手——龙虱,农田里的大害虫——蚜虫,奔跑最快的昆虫——虎甲,大自然的清道夫——蜣螂,叩头求饶的胆小鬼——叩头虫……

我最不喜欢的昆虫是令人讨厌的吸血鬼——蚊子。在炎热的夏天,蚊子无处不在。夏天的傍晚,我外出散步,蚊子总在我身边飞来飞去,有时还冲向我的脸,让我无处可逃。更可恨的'是每当我晚上睡觉的时候,它“嗡嗡嗡”地叫个不停,害得我怎么也睡不着,等我抓它的时候,却又逃得无影无踪。最让我头疼的是它趁我熟睡的时候,竟悄悄地叮咬我,使我满身是包,又痛又痒。

我最喜欢的昆虫是穿着铠甲的大力士——独角仙。别看它个子小,力气却非常大,能够搬动相当于自己体重804倍的物体。如果按照等比例放大到人一样,它可以用头角举起相当于5吨多的重物,所以它是昆虫界当之无愧的大力士。

最后,还要告诉大家一个“小秘密”,蜘蛛其实不是昆虫,而是昆虫的天敌。它是肉食性动物,多以昆虫、其他蜘蛛或多足的小型动物为食。

大自然是奇妙的,昆虫世界是奇妙的。《昆虫王国》为我打开了昆虫世界的一扇门,让我流连忘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