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谷

位置:首页 > 校园范文 > 考试

2017年广东异地高考报名政策

考试3.19W

2017年广东异地高考报名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你额?以下是聘才网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年广东异地高考报名政策

2017年广东异地高考报名政策

认定类别

具体情况列举

处理指引

合法稳定职业认定

1

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的

予以认定。

2

考生家长为个体商贩、创业人员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3

考生家长在农村务农

持有土地承包合同或务农劳动合同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4

考生家长为企业退休人员

退休前在广东省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三年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合法稳定住所认定

1

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的

予以认定。

2

住所为农村自建房(含家长自有房、租赁)的

家长自有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予以认定。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并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3

考生家庭住所为单位宿舍

提供证明材料,并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4

考生父母已在我省购买商品房但未办理好房产证

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予以认定。

认定类别

具体情况列举

处理指引

居住证有效期认定

1

考生父亲或母亲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予以认定。

2

考生父母在当地居住,但未办理居住证

不予认定。

3

居住证有效期满3年,但非连续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

4

考生父母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报名时间未满3年

5

考生父母在广东省购房但未办理居住证

不予认定。

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认定

1

考生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缴费年限累计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

予以认定。

2

考生父母仅购买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中的一种

不予认定。

3

考生父母有工作,但未办理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不予认定。

认定类别

具体情况列举

处理指引

学籍认定

1

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及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予以认定。

2

随迁子女在省参加中考并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但考生学籍所在地与父母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

予以认定。

3

随迁子女不在我省参加中考,但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不予认定。

其他情况认定

1

考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

考生父母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2

父亲母亲分别符合部分条件

考生父亲及母亲双方条件综合满足资格要求予以认定。

3

随迁子女往届考生是否可在广东省内报名参加高考

考生参加地市中考、具有我省连续三年完整高中学籍、父亲或母亲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

4

考生父母婚姻关系变更或考生父母身亡导致监护人变更

需提供监护人变更证明(法院判决书或监护人公证书等)。依据监护人条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考生监护人符合相关要求考生即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5

考生父母为广东省内户籍,考生为外省户籍

考生将户口迁入广东省内可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

6

不符合随迁子女在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

各市要做好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的解释工作,并告知考生回到户籍所在省(市、区)报考。

7

错过了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的

由各地市招生办负责汇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省招办,省招办协调相关省(市、区)做好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

疑难问题解答: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如何报考:

符合在广东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在预报名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上填写好《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并在报名确认时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按要求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含签名确认《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资格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随迁子女父母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居住证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由随迁子女确认报名时交给本人就读中学(报名点)进行材料初审。再由所在学校(报名点)汇总初审通过后的材料交到市或县招生办审核通过,确定随迁子女的报考资格。

不符合异地高考条件的学生如何报考: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不符合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为保障不符合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参加高考,一方面我省将加强与考生流出地的协调配合,保障考生能够顺利回流出地参加高考;另一方面经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也可在我省借考,但需回到户籍所在省(市、区)参加录取。实际上,近年来,省教育考试院积极为未能在我省参加高考的学生服务,每年都协调相关省招办为未能在我省报名的考生回原籍报名参加考试,今年仍将为考生提供这项服务,保障考生能够顺利回流出地参加高考。由于各省高考报名时间不同,不符合条件考生要及时了解户籍所在地高考工作相关安排,以便及时回去报名和做好备考工作。

户籍在本省,但在外省就读的考生如何报考:

户籍在本省,但在外省工作的职工及职工子女,一律回本省考试,不得在外省借考。省内考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如因特殊情况需跨市借考的,应征得借考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同意,方可异地借考。借考考生在市属高校录取时按户口所在地参加市属高校录取。

应届生与往届生报考需注意:

应届生必须填写《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核登记表》,并按《关于做好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2011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往届生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并由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局、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