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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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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 “同中有异”

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异同

日前,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应推进司法考试改革,首要步骤即应规定只有经过正规法律本科学习的人才有资格参加司法考试。

这番言论随即激起了法律界对司法考试是否应提高门槛的讨论。

近年来,我国法学教育在大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严重的挑战。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法学院系600所,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造成了法学教育资源的极大浪费。

随之而来是法律专业毕业生数量大幅增加,就业压力加大。这样的情况下,司法考试作为获取法律从业资格的考试,是否要提高准入门槛引起了巨大争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面对新的社会环境,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都面临着跟不上法律实践的窘境,如何把法学教育、司法考试、法律实践结合起来成为当务之急。

门槛升降之争

现行的司法考试要求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对专业并没有严格要求。每年也会有一批没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经过参加司法考试培训通过司法考试而开始从事法律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认为,要求司法考试限制报名资格的目的在于提高考试的门槛,防止某些整体素质较低的人通过机械的训练,或凭借考试上的机巧手段而进入法律从业者的'队伍,以从根本上提高法律从业者的素质。

“这一目的的实现并不一定非要通过设定学历限制来达到,是完全可以通过考试的理念合理设定、考试内容本身的设计来达到的。”韩大元说。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万猛表示,从目前中国的法学教育发展程度来看,全国高校有600多个法律院系,这些法学的毕业生已能为法律界提供充足的人才。

万猛还强调,设置门槛的好处在于,法学院培养的学生接受了系统的思维方式、法律素养的训练,这样有利于在中国树立一个高素质的法律共同体,这些真正的社会精英不仅是在知识方面,更能在道德、法律的信仰和忠实度方面起到引领的作用。“看起来可能会牺牲掉极少数人,但这样可能收获的是真正高素养、有法律认同感的法律共同体,可能也是好事。”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执行院长吴用则有不同意见,他认为,提高司考门槛会对那些喜爱法学、自学法律的人从事法律工作造成制度性障碍,也会对教育不太发达的西部地区的人参加司法考试造成制度性障碍。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表示,限制法律本科的人才能参加司法考试是没有意义的,主要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司法考试是一个资格性的考试,本身就有严格的司法考试制度。二是人文科学和理工科不同。法律更多地是对社会、对人的理解问题,知识的门槛并不高,重要的是素质的门槛,甚至有时综合素养比法律知识更重要。比如外语本科毕业的人做律师,对于涉外案件的处理更有语言上的优势;医学专业的在处理医疗事故的案件诉讼中也会有优势。复合型的人才往往比法本的学生更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