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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与熊掌不可兼得,那鱼与龙虾可以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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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与熊掌不可兼得,那鱼与龙虾可以兼得吗?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那鱼与龙虾可以兼得吗?

本公司之前做的是鞋类加工(注:不是自己办厂,是接订单然后放到合作中的厂家进行生产加工,相当于批发商),近期有一个很好的项目,就是防霉干燥剂,用于鞋类服装类食品类的化工产品,防止发霉潮湿的。我想要2个一起做。当然,我清楚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但是又觉得这2种产品是相互挂钩的.,做了防霉干燥剂,可以利用原有的鞋厂人脉关系扩展订单,做鞋子批发加工类,同样可以利用起防霉产品的人脉资源。个人是这么觉得的。

现实中,做得好的企业,都是专一型的,跨行的相对较少。现在就在纠结中,到底应该弃其中之一,还是2个一起做。

补充:我是一名大校大学生,在福建念书,大三,老家福建泉州,还有一年半就毕业了,由于福建地域原因,从入学就开始创业,这2年多积累下来的鞋类客户已经不少,已与广州,上海等贸易公司合作多次。

隆威实业专致于防霉干燥产品,拥有正规授权证书以及环保证书,福建地区的防霉干燥产品多半是假冒伪劣产品,本人与隆威实业总经理交情甚好,想做其公司的福建总代理,管理福建业务。因为自己老家那边晋江鞋厂,石狮服装厂甚多,人脉亲戚关系也都在那边,而且与莆田鞋厂业务往来也多,所以有一个想法做防霉干燥产品,分析过市场,市场需求量大,空间大,竟争比鞋子加工批发来得小。

想请问导师们,我该弃其中之一?还是二者兼并,亦或者先做其一,发展稳定之后再做其二?二者兼并,但分主次?成立2家公司,寻找合伙人共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