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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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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广东省珠海市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以珠海市国税局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统计,该政策可惠及全市12514户小微企业,全年可为企业减负约1699万元。该市财税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服务,强化小型微利企业后续纳税服务管理,加强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小型微利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实惠。

珠海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在稳定增长、扩大就业和保障民生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今年以来,国家针对小微企业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在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基础上,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企业所得税方面,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计所得对应的'年应纳税所得限额提高至10万元。

珠海市国税局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将其作为落实税制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采取广泛宣传、加强辅导、简化程序等措施,让纳税人及时知晓、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惠,充分发挥税收政策促发展、惠民生的积极作用。据统计,增值税方面,全市共有58,424户增值税小微纳税人受益,根据上半年数据预计,今年将免征增值税7,773万元;企业所得税方面,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实际享受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6,649户,享受减免税1,330万元,剔除享受其他税收优惠以及主动声明放弃享受优惠的企业后,享受优惠面达到100%。为确保广大小微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带来的红利,珠海市国税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辅导。通过门户网站、12366服务热线、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以及办税服务厅和纳税人实体学校等渠道广泛开展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宣传和专题辅导,力争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全面了解优惠政策。

二是简化优惠办理流程。及时调整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管理方式,取消了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事前登记备案,简化申报程序,建立税收优惠提醒机制,实现软件主动提醒和享受优惠自动计算,消除了纳税人“后顾之忧”。

三是加强跟踪管理服务。全市各基层局都对本辖区内已申报但未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开展逐一核查,实行跟踪管理和“一对一”辅导,确保每一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都能够及时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4月3日,珠海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举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座谈会,相关部门在会上透露,今年1-3月,珠海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小微企业13957户次,减征税款3076万元。

在国内外经济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的情况下,珠海市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和服务水平,中小微企业稳步增长。珠海市科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李仲介绍,2014年珠海规模以上中小微工业企业生产总值1801.78亿元,同比增长6.3%;销售产值1745.20亿元,同比增长5.7%。据悉,小微企业已成为珠海促进就业、升级产业、活跃经济、稳定社会的重要支柱。

据了解,2010年以来,国家已先后四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实施范围,有数字显示2014年全市国、地税管辖的企业中共有9.65万户次小微企业受益,共计减税1.6亿元。今年前3月,珠海市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小微企业也达到6.1万户,累计减免税款3305万元;享受免征营业税政策的小微企业6160户次,累计减免税款430万元;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小微企业13957户次,减征税款30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