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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偶像的作文锦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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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偶像的作文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偶像的作文锦集10篇

偶像的作文 篇1

蓝天有白云相伴,明月有繁星相伴,红花有绿叶相伴。大千世界中,能被陪伴,是幸福。那么,我就自认为自己是幸运儿了。

幼儿时代,尽管记忆模糊,但爸爸一定在我身边,教我牙牙学语,伴我蹒跚学步。因为在随后十几年中,爸爸一直陪伴着我。

八岁那年,妈妈去外地工作,照顾我的重任就在爸爸身上。爸爸也有工作,而当我放学回家推开家门时,看到的都是爸爸的笑脸和桌子上热腾腾的饭菜,我仍然很调皮,时不时的打碎暖瓶,弄坏镜子。

对此爸爸,当然要先教训我一番,再语重心长地教导我。那一年我生日,爸爸带我去吃拉面,在热气朦胧中,我看到爸爸对我微笑。因为是开学第一天,所以回到家还要包书皮。以往都是妈妈做的,头一回让爸爸包。那晚,我睡下时仍有桔黄色灯光。

后来搬到新家住,离爸爸的工作岗位远了起来。但是,不管有多忙,爸爸坚持晚上回家。于是,每晚,我都会细数楼梯里脚步声,等待爸爸给我解决我不会的疑难杂问。有时候有极个别的.问题竟难住爸爸。第二天早上,我看到桌子上的解题步骤,听到妈妈说:“你

爸昨晚十一点才睡,睡到半夜,突然起来,”。我听他说他知道怎么做了,当时我还摸不着头脑。

初中的每一次家长会,都是爸爸去,会后爸爸必然挨个问老师我的表现情况。其实学校里的老师他大多都认识,这一沟通,让我时时刻刻在学校中仿佛都能看到他的影子。学校运动会上,我报的长跑。回家听妈妈说,爸爸似乎在校外远远的看我比赛了,而我却浑然不知。

突然想起小时候问爸爸题的经历:我拿着本子或书,在学校路灯的照耀下跑到爸爸的班级,我不用敲门,只用在窗外站一会儿,本来在讲台上坐着看班的爸爸看到我,面不改色的走出来,我拿题给爸爸,我看到柔和的桔色灯光和教室里的白色灯光交织落在爸爸的头发上,一闪一闪的,像天上的星星,永远陪伴。

偶像的作文 篇2

一张略有点婴儿肥的瓜子脸,一对灵动中闪着一些些狡黠的眸子,配上一副黑色的方框眼镜,这,便是我们班的霸榜状元蕊莲同学。

如果把学习比作机器,把考试比作程序,那么她就是这许许多多程序中的超级BUG,永居榜首的那种。起初,我是不太服气的,还尝试挑战过她的“地位”。败下阵来后我发现:她不仅是个语文才女,而且是个数学高手和英语天才,所以她竟没有一次掉过“前三”的。事实胜于雄辩,我不得不口服心服了,至少目前是这样。

她在语文学科上的造诣是我最服气的。记得上学期她写过一篇名为《我的'偶像》的文章,好像是她所在文学社的作业,她写的是“诗仙”李白。其中有这样的句子:“他秀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月追着他,他赏着月,明月照着离乡游子,洒下一片银辉。”瞧瞧,多有灵性的散文诗句!多有仙气的文笔!我在惊悚、叹服之余,是自愧不如的。

如果可以引用几句诗来评价,我想用“月影星流似风动”来形容她的文采;用“飘若惊鸿飞似穹”来形容她的字体;用“仙飘灵逸风有趣”来形容她的写作;用“苍穹落雨震凡尘”来形容她的文章

无疑,她不仅仅是我的学习榜样,简直是我的学习偶像了。

记得有一次语文课下课,我去向她请教阅读的问题,她不但没有笑话我,还很有耐心地细细讲解,完全没有女子的矫情或“学霸”的傲骄。我本来也不愚,经她这一点拨,便茅塞顿开了。

还有一次,我下课后在教室里闲散地走走,顺便放松一下。偶然见到她的语文书摊开在课桌上,旁边还放着一支盖好了盖子的笔。我好奇地翻开来一看,天哪,书页上满是密密麻麻的楷体字,如群蚁排衙,就连页边距的空白处也都占据了。但是挺好看,有黑色笔迹的要点,有蓝笔笔迹的重点(划有重点符号),还有红笔标记好的考点和橙色笔圈画的难点,简直是一目了然!原来,她还不只是作业写得有条不紊,硬笔字写得有板有眼,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啊!趁她还没回来,我再往后翻,笔记做得是规整详实又头头是道啊!那一瞬间,我明白了:她之所以能独占鳌头,真正的诀窍除了章法(书法课所学),就是勤奋了。

都说“勤能补拙”,我是不是也可以更勤奋一点呢?我们班的“学神”也并非有什么神力,而都是“学而知之”呀。

偶像的作文 篇3

前些日子有朋友问我追不追星,我笑了笑说,不追,因为我心中一直都有一个偶像。

黝黑的圆圆的大脸,不算高,即使装扮得再精致也抵挡不了从骨子里散发的朴实,总带着点老农民进城的味道,她就是我的老爸。

小时候,我是不大喜欢他的,从小因为妈妈工作特别忙,都是他带着我在奶奶家和外婆家来回穿梭,一会儿寄养在这家,一会儿寄养在那家,但我跟外婆的感情特别好,所以后来就干脆把我丢在外婆家了。

到两岁半时,他来接我回城里上幼儿园,我哭闹着不愿走,他一生气,一脚把我踢得跪到地上,两个膝盖都擦得血淋淋的,现在想来,或许是因为他太着急,而且没有带小孩的经验,不会连哄带骗,只好下了硬手。

到了幼儿园,我很调皮,爱捣乱,经常伤人。他负责接送,所以几乎每次来接我他都要被老师教训,回到家他也不知该怎么教育我,只会打我,那时候我就想如果是妈妈她会怎么对我?年幼的的我只能躲在角落里默默的哭泣。

上了小学,刚一年级的我就被选为学校升旗仪式的主持人。随着越来越大,又先后担任了学校许多职位,还为学校赢得了许多荣誉。

渐渐的,我不仅能把学校所有的活动搞得有声有色,成绩也稳居前列,更值得一提的是,我考上了全市最好的.中学,而妈妈正是在这个学校教书。爸当然很自豪,只是嘴上不说罢了,那天好不容易妈妈在家吃了顿饭,她告诉我:老爸在单位经常跟别人夸我呢。爸爸听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憨憨的笑了。

升入初中,我受到的约束突然多了,因为这所学校实行的是军事化管理。我们的教室离妈妈的办公室很近,我们也经常因为能多写点儿作业而不去吃饭,所以老爸就提议让我妈每天去学的时候给我捎饭,于是每天几乎我还没起床的时候老爸就开始起床给我做饭,晚上我加班学习到深夜,他也陪着,等我睡下,他又给我洗衣服。

他总是说我缺心眼,可是他对我的好,我都一一记着呢。

这就是我爸,急性子,爱做饭,偶尔会带我出去玩,虽然有时候对我要求很严,可我知道他是为我好。

有他这样的偶像在身边,即使有再多风雨我又有何所畏惧!

偶像的作文 篇4

“殴殴殴殴,你是我的花朵”,收音机里面传来这首耳熟能详的歌曲,每次一听到这首曲子,我就忍不住随着音乐翩翩起舞。

我的偶像伍佰,皮肤黝黑,身材高瘦,外表虽然没有像刘德华般的帅气,但是却多才多艺,每次看他拿起吉他自弹自唱,那种悠然自得又认真的模样,深深吸引了我的目光,果然 “认真的男人最有吸引力”。

每次电视节目出现伍佰的时候,我都会用力的`大叫,并且把遥控器藏起来,谁也不准跟我抢,我总是喜欢听他用那浑厚的嗓音唱歌,“世界第一等”、“冲冲冲”是我最喜欢的歌曲,每次听他唱歌,不禁让我沉醉在他营造的世界,并且跟着哼唱,不知不觉还随着节奏跳起舞来。姐姐都快受不了了,直说我太疯狂。

伍佰是个很喜欢唱歌的明星,每首歌曲都带给我许多不同的感受和欢乐,真希望有一天能够亲临现场,和他本人面对面,满足我对他的喜爱。

偶像的作文 篇5

历经岁月的洗礼,我们走过童稚,步入青春,我们尽情地释放着自己的个性,追逐着自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也有自己的偶像。

在一个四周都是镜子的舞蹈教室里,有三位14岁左右的少年在认真的练着舞蹈,他们满头大汗,看起来是那么专注,丝毫没有休息的念头。他们就是近年来最受人喜欢的一个组合TFBOYS。而我的偶像就是这个组合的队长∶王俊凯。

王俊凯生活在重庆,从小就很喜欢唱歌,只要电视台有什么小小少年唱歌比赛之类的项目,他几乎全部都参加。可成绩一直不怎么好。记得有一次去参加某选秀节目时,他获得了一个YES两个NO,并被评选嘲笑他唱得像公鸡,当时他眼红红的却没有哭,他以自己独有的坚强告诉我们,他还会再来。那一刻,他的坚强打动了我。

可不要以为他只顾选秀而不顾学业,王俊凯可是一个好学上进的.学生,每次辛苦训练之后,队员们都在休息,喝水,只有他还拿着课本看书。就算在训练时有低血糖也只是吃两颗糖继续训练,即便这样,在休息时,照样会复习功课。那一刻,他的勤奋好学打动了我。

不仅这样,王俊凯还是一个相当称职的队长,有一次在训练时,王源因为练舞跟不上的时候,队长突然要求暂停,不顾疲惫帮助王源熟悉前面的步子,直到他十分熟练为止。还有一次,他们即将上台演出,有些兴奋的王源突然变得紧张起来,练习的时候,有些小细节还是会错, 细心的队长及时的发现这一点,耐心安慰王源叫他不要紧张。那一刻,他的细心打动了我。

现在,TFBOYS已经发布了许多单曲,并获得了一年一度音乐V榜最受欢迎的组合。站在领奖台上,王俊凯说﹕不管这一路上有多么辛苦,我们都会坚持走下去,在粉丝面前展现出最美好的自己。

我相信,我的偶像王俊凯还会更努力得做个好队长,好大哥。而我,也要以他的精神来激励自己,做一个更好的自己。

偶像的作文 篇6

“这是太空步!”当我第一次在电脑上面看到迈克尔杰克逊的太空时,我被惊讶道了,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么神奇的舞步,而也从这一刻开始,我喜欢上了这个天才黑人。

后来,当电视上响起一首旋律,似曾熟悉,原来那是迈克尔·杰克逊的《拯救世界》。听这样的歌,无需语言,因为语言已经不再成为障碍,只有音乐就足够了。我突然觉得,能够写出这样音乐的人,必须是慈悲且纯净的,必须是有着超越国界与肤色的大爱的。不然,它不会如此直接地击中你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让你想说很多话,但最后,却是一句也没说。

所以在这时看到了自己的偏执与无知,没有全面的了解,就不要轻易下结论。他不是自己印象中唱着听不懂的流行歌,扭着屁股的小丑。他是一位艺术家。而支撑这艺术的,应该是一颗心,一颗鲜活跳动,敏锐感知着这世上所有同类的幸与不幸的心。如果没有这样的`心,是流淌不出那些旋律的,如果没有这样的心,是不可能让他成为全世界艺人中慈善捐款最多的人。说完了音乐,再说说对于“这个人”的认知。在以前,我认为这是一个“怪人”,而且这种“怪”还是负面的。迈克尔·杰克逊去世以后,报纸上也说了那起“娈童案”的真相,当年的当事人,也表达了歉意。但直到昨晚我才知道为什么迈克尔。杰克逊当年选择了庭外和解,原来是因为为了调查这起案件,法医要对他进行裸体检查,第一次检查完毕之后,他选择了庭外和解,因为他不想再有这样的第二次检查。当记者问他为何否认所有指控却又选择花钱消灾时,他说:“我不能说。”但在昨晚,我却深切地感受到了那个花费巨资建起儿童乐园,却遭遇如此变故的那个人,在没有人的夜晚,会有怎样的一种孤独与浸入骨髓的悲哀。当他躺在高压氧舱里的照片被报纸解读为“迈克尔·杰克逊为葆青春竟住高压氧舱”时,他依旧选择沉默。直到多年以后才说出真相:他在拍广告时被烧伤,获得了一笔赔偿。他将这笔赔偿全部捐给了一个烧伤治疗中心,那是治疗中心用他的捐款购买的设备,他亲自去看,去摸,最后躺到里面感受一下,于是,这样一张照片就出来了。

一个没有童年快乐的人,在尽一己之力以看到更多孩子的笑脸。如此单纯的一个想法,最后得到的是这样一个结局。

他不会是一个快乐的人。虽然他拿奖无数,虽然他在领奖台上享受全场起立的致敬,但他不会快乐。这里面自然有他性格中某些问题的原因,但更多的是我和我们,在他不停建立慈善基金与“娈童案”之间,更多关注的还是后者。

我们总是自以为对世界,对他人已经了解够多,总是习惯于根据只言片语或者一个事件来定义一个人的全部,习惯于在心底给一个人订上标签,然后按照这个标签去衡量这个人的一切。但在昨晚,我觉出了自己的偏执与无知,无知是我已经满足于仅仅依据自己被动获得的部分信息就匆忙定义,偏执是建立在这种无知之上的无可救药的、自以为是的宣判。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挣扎与寂寞,而这些偏执与无知,却以一种貌似公正的姿态,在一点点地漠视着什么,封闭着什么。这种偏执与无知之所以让人震憾并脸红,是因为它们在制造着隔阂与伤害,是因为它们让我们懂得,穿过种种外表直至内心的道路有多漫长,多艰难,又有多少人在这条道路上选择了放弃,于是就有更多的偏执与无知继续跟随着我们。

所有行善的人,所有慈悲的人,所有将爱与温暖,将启示与快乐带给他人的人,都会在天国安息。迈克尔·杰克逊自然不能例外。但在此之外,请允许我在觉出了自己的偏执与无知之后,一如那位感念于人类的贫困与饥饿,面对为他们筹款的歌星们时泪洒当场的埃塞俄比亚女子一样,为了自己的稍稍安心,郑重地对天国里的那个人,说一声“谢谢”。

而现在,迈克尔杰克逊已经离开四年了,不过,迈克尔杰克逊留给我们精彩的舞蹈,动人的英语音乐,以及那伟大的爱,将永远和这个世界在一起。

偶像的作文 篇7

他,一个身高四五尺高的男孩,有着一个极其聪慧的大脑,而就是这发出无限光热的大脑,是它的到了全级之冠的雅称。他就是我们班大名鼎鼎,鼎鼎大名的王东东。

他,令人敬佩的是他那顽强的毅力和勇于拼搏的精神。他把书当作自己的精神食粮,只要一有时间,两只眼睛像着了魔似的盯在上面,发出炯炯的光。上课手举的最高的要数他了,站起来一场精彩的'回答,使人赏心悦目,心旷神怡。如果你问他一道百思不解的难题。他会让你大失所望道:怎么,以你这等天资,连这类题都不会?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其实他是在暗中鼓励你的。他的文章语言精炼,优美,富有个性化。叫人读起来仿佛身临其境,叫人想入非非。语言之精美是无法用语言来比拟的,李白的诗还富有艺术成就感。与当代作家比起来还不差三分。如果你问他成功的秘诀是什么?那他可以告诉你:百分是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就是成功。而如果你想超过他那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他会依此为动力,发挥出更大的力量。

他在我心中的地位是最崇高的,他是我的偶像,那种不懈的努力,叫人感到惊惶失措,天法战胜他。而他就已他的力量冲向胜利的极端。

偶像的作文 篇8

范丞丞,看看楼上!!范丞丞!我的妈呀!”——最近这位疯狂女粉丝的原音,已经在抖音网红平台上传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又一个令自己崇拜喜爱的人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近几年的追星族仿佛一夜崛起了般,轻而易举的就能让一位刚出道的小鲜肉大红大紫。其实完全可以理解一个正值青春的少女的爱慕偶像的追求。

而我所追求的他在我心里有着特别的位置,他就是——周杰伦“还记得你说家是唯一的城堡,随着稻香河流继续奔跑”孩童年代,因为一首双节棍、千里之外、菊花台开始闻名五湖四海,凭着一种独特的音乐精神和全新的旋律开启了一个从未出现过的音乐时代,在那个纯洁、简单、无忧的年代,一个满怀志向的少年正向着梦想追逐着,他的出现,他的曲风,他的方式,他所诠释的音乐,轰动了整个亚洲,他的歌声飘转在街街巷巷,激励着一代年轻人,用独特的曲风述说着他们的心声。

那时,他的`歌曲是大多数人的单曲循环,日日夜夜久久不能停下,因为有了他的歌声,青春变得有意义,在那个没有互联网的崛起,没有“令人追逐的脸庞”,没有偶像下明晃晃的闪光灯,只有一代青年人的对志向的追逐,而那个伴随他们成长的熟悉歌声,一个只属于周杰伦的时代,一个只属于周杰伦的声音,一群真心崇拜、喜爱追逐的年轻人们,我们都知道它的出现影响了整个华语乐坛和热爱音乐的年轻人们,而现在,过往的偶像并没有因为时代的改变而变得渺小,他会越来越强大,把他的音乐带给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周杰伦的时代永远不会过期,因为人们绝不会忘记,他的歌曲将永远流传,说是偶像,不如说是永远的敬仰。

偶像的作文 篇9

他是我生命里的字眼;他是一个上帝派给你的侍卫;他是一个让你又爱又恨的人,他是一个给予你生命的人;但是你从来没有感谢过他,他有个可爱的名称“父亲”。 上帝永远不那么顾忌人,父亲对任何人来说都不仅仅是个词汇,不仅仅是个代言词,而是一团扑面而来的血统气味,他是一个百慕大三角,让你永远猜不透他,他是一位上帝人给你命定的神,你无法选择,也无法挑剔。他是一个成功者,而在我看来,至少在以前我总认为他是一个失败者,不仅仅因为一个原因,而是许多原因,但从那件事以后,我认为他是一个成功的人。

数多年前,在我小时候,一场高烧让我痛都不知道来头,我也不知道是什么而引发的一场高烧,我就像一只无知的小仓鼠躲在一个潮湿又阴暗的小洞静静地等待猫的到来。而那时,我眼中的猫是我的父亲,因为他的一切让我恐惧,他远远地走了过来,我用两只大大的眼睛平静地望着他,他不由分说的给了我两巴掌,我已经习惯了这种东西,我就像在演偶像局,熟悉了这种剧情。但片刻之后,他又轻轻地半跪在地上,拭擦着我脸上大豆般的泪水,把降温贴贴在我额头上。这温暖的举动有点让我陌生,我害怕地退了两步,他只是轻轻地叹了口气。把我抱起,乘上电梯,带我去医院,行动上满是焦急。 他随手拦了一趟的士,把我轻轻地抱进去,他用最焦急的口气对的士司机说,最近的医院。他一路上都在叹气,我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在医院,他弄完所有的事情,坐在我的床头,轻轻地把我刘海抚摸上去,对我说了一些话,可是记忆已经太模糊,让我不记得了。但是我依然记得那份温暖始终埋葬在我内心最深处。 过了几天,我就大病痊愈了,我又开始疯疯癫癫,我像小燕子一样风风火火的,不过自从大病过后,身后远远地不出几米,总有父亲的`陪伴。他像一只狼盯着他的猎物,盯得死死地,生怕下一秒就被别人抢走。他不让我玩水,不让我吃热气使我咳嗽的零食,他不让我......总之,只要有危险,只要让我又发烧的东西,他统统不给我干。不过,我觉得我自己过的很满足,至少身边多了一个人,他的名字叫父亲。从那以后,我把所有的埋怨变成了喜爱;把以前的失败父亲变成了成功父亲,至少我知道,他是我心目中的偶像。或许以后那个明星都没有怎么动人,可爱。 正像上帝所说:“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他是上帝给我派来的天使即使不能让我选择他,但是我知道他有多爱我。

他永远都是我的偶像,我的父亲。

偶像的作文 篇10

十岁之前的我总是觉得人要有个崇拜的对象才行。为什么呢?可能是因为我本身性格比较虚飘、行事带点犹豫。所以当我看着新闻联播主持人自信、大气的说话时,我毫不犹豫的就选定了偶像。

自从十岁时我将偶像定下来,这三年我都保持着有空必看新闻联播的习惯。说起我的偶像,这两年确实也让我有了不一样的改变。例如:在学校的我喜欢上了被老师提问,因为在回答问题时就是我模仿偶像的时刻。每次只要想着自己是在播报新闻,就感觉那些问题也不是很复杂了。

身边的人大多有自己的偶像,有些是明星、有些是家人、有些是老师。我没有说过自己的偶像是谁,可能是谁也不重要,我想要拥有的只是那股自信、那坚定的目光、那得体的笑容。

偶像的范围很大。像我,我的偶像是新闻联播主持人,但是我知道,我崇拜的、欣赏的只是他播报新闻时散发出来的.魅力。因为自己也很憧憬那优秀的特质,所以会被吸引。

也许不久后我就会变换偶像,我知道这是必然会发生的事情。但在十三岁这个年纪,我很高兴我能找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和自己愿意为之努力的东西。

将偶像的特质尽数学习和吸纳,让自己变成更有人格魅力的自己,我想这就是偶像的力量!

标签:锦集 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