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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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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局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高位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江门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在中秋假期、国庆假期、台风到来之前等关键时间节点,林应武书记、刘毅市长、林飞鸣副市长多次带队,到燃气企业、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公园游乐场、城管110应急指挥中心等场所,调研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我局逢节假日、逢重大活动、逢恶劣天气必开展一次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平时结合日常工作也不定期进行检查。8月9日,我局专门组织召开全市城管系统重点工作攻坚和安全稳定工作推进会,对城管领域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对贯彻落实市委“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工作要求,做好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尽最大可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一是压实层级责任。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赖惠镇同志担任组长,排名第二的局领导邓水明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规定,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科室和具体责任人。与各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华润燃气等重点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压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

二是建立会议通报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定期以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等形式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江门市骏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7.26”较大坍塌等事故教训,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着力解决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城管执法偏松、偏软等问题。

三是完善检查督导机制。坚持安全监管长抓不懈,除按惯例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恶劣天气前后,由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外,对于一些安全生产事故易发的重大项目、重点单位,如生活垃圾填埋场、在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燃气经营企业等,局“一把手”亲自带队进行检查,详细了解存在问题和困难,督促施工、管理单位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四是建立安全隐患快查快处机制。紧扣“城市内涝应急响应、创文市容执法调度、城管领域紧急诉求”等三类重点,推进“城管110”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实行城市管理“24.5小时”应急值守,通过“数字城管+应急响应+可视化快速调度”,实现紧急事项半小时到达现场处理,目前我局视联网平台可直接调度到全市73个镇街和每一条行政村。推行“城管进社区”服务,建立“一社区、一服务站、一名以上队员”工作模式,通过搭平台、建机制,做实网格化管理,实现“三事分流”(即城管小事在社区站解决,中事在中队解决,大事在区局解决),落实“吹哨报到”,不断提高城管部门发现问题、排查隐患的能力。

三、全面统筹推进,加强城管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一)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

一是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大检查、“两会”期间安全检查和每月例行“飞行式”检查等行动,加大对燃气企业安全检查的力度。截止目前,我局共对全市35家燃气经营企业场站的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143处,并现场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刻整改,因客观原因确未能即刻完成的,要做出方案和措施,制定整改计划和完成时限。在检查行动中暂未发现市内现有的4座天然气门站站内、外消防间距方面存在安全隐患,警示标识设置不合规等情况。

二是着重打击燃气行业违法行为。为了进一步落实做好扫黑除恶工作,治理行业乱象,全市各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加大行业整治力度,积极开展线索排查,着重打击黑气和企业非法充装非自有产权瓶等现象。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全市共举办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活动21次,派发宣传小册子8000多份;培训4次,参训人员达740多人次。联合江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举办工商业用户安全用气专题培训班,有200多名安全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四是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华宇液化气有限公司、喜威(江门)液化石油气公司等34家燃气企业分别组织开展了应急救援演练。8月底,我局组织华润燃气公司的反恐应急队伍参加了市的反恐演练。

五是建立燃气安全监管平台。该平台设置了燃气企业、场站视频监控、现场检查信息录入、气瓶监管、信用评价、预警提醒、应急救援指挥等功能,可对全市城镇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场站、市政燃气管道、风险点危险源等实现一张图管理,对液化石油气瓶进行全流程、可溯源管理。

六是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组织修订《江门市城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印发《关于认真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通知》,督促各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各燃气经营企业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按要求做好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及时部署燃气企业应对恶劣天气,提前排查隐患,落实值班,指导灾后复产等工作,全市燃气经营企业在恶劣天气期间没有发生较大的损害。

(二)加强城市桥梁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城市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江门市共有城市桥梁182座,其中蓬江区37座,江海区36座,新会区14座,鹤山市20座,台山市29座,开平市29座,恩平市17座。今年上半年,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我局组织各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全市城市桥梁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城市桥梁19座,其中需拆除解危的1座(目前已封闭禁行),需升级改造的18座,均已制定改造计划,拟于2020年前完成改造。

二是科学编制桥梁养护规划。我市编制了《江门市市区城市桥梁养护中长期规划(2012年-2025年)》,对市区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起到积极作用。但经过两轮机构改革,市政设施管理重心下移,市区桥梁管理单位、管理权限等发生变化,目前蓬江、江海两区正结合实际,重新编制城市桥梁养护中长期规划。其中江海区规划已完成修编,蓬江区已委托桥梁设计单位开展《江门市蓬江区城市桥梁养护中长期规划(2020年-2035年)》的编制。

三是高标准落实城市桥梁检测评估。按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8号)和《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要求,各市(区)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落实城市桥梁的检测评估和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根据城市桥梁的养护类别,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经常性检查,每年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相应的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动静荷载检测)工作。对于检测发现的城市危桥,我市积极采取维修改造措施。其中2015年判定的5座城市危桥,现已拆除重建2座,已维修加固2座,已封闭禁行1座。

四是完善城市桥梁档案资料。建立城市桥梁档案管理制度,按照“一桥一档”原则对全市城市桥梁进行建档。安排专职人员收集每一座桥梁的竣工、维修改造资料,并在城广东省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桥梁的基本信息、日常巡查情况及定期检测结果,以确保桥梁信息完整、养护记录齐全,同时更好地接受省厅对我市桥梁管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五是加大养护维修和危桥改造经费投入。为保障桥梁得到正常维护,各市(区)财政每年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桥梁养护、维修和检测等管理工作。2019年,各市区共安排了约1680万元(蓬江区800万元,江海区375万元,新会区193万元,鹤山市150万元,台山市72万元,开平市40万元,恩平市50万元),开展桥梁巡检检测和维修改造。

六是加强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对江门大桥、江礼大桥等重型车辆通行较多的城市桥梁,增设超载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对通航净空偏低的胜利大桥、东华大桥,增设防撞预警系统(包括:超高防撞预警系统、内河航道船舶流量监测系统和船舶类型核查及自动抓拍系统),通过激光预警设备和AIS预警系统同时识别超高、AIS和无AIS船舶,实现全范围监测、全天候预警,确保桥梁安全。目前江礼大桥、胜利大桥、东华大桥的预警系统安装工程正在组织实施中。

(三)加强排水防涝安全管理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完成了《江门市暴雨强度公式的推导与研究工作》、《江门市主城区和各市排水(雨水)防洪综合规划》的编制,并经政府批准实施。推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城区建设严格实施雨污分流,逐步对旧城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二是开展易涝点的改造。对部分影响大,短期内有条件实施完成改造的内涝点,督促各市(区)制定治理方案。列入住建部排水防涝补短板信息系统的迎宾西路(贯溪村段)和东候路与潮兴路交叉口改造项目已完成,连海路(五邑路-金瓯路)改造项目正在施工。蓬江区迎宾西路、江海区南山路,新会区东侯路、开平市迳头片区富强路、鹤山市文明路等排水改造工程已完成,江海区连海路改造工程正在加快推进,计划今年完成。对实施改造周期较长、投资较大、无法在短期内有效改善的.内涝点,采取管理手段予以缓解。

三是加快排水泵房建设。近年来,我市先后投入资金2500多万元,通过迁址重建、升级改造等方式,大力提升城区排水泵站排水能力。投资9500多万元逐步推进滨江新区7座排涝泵站建设。结合城区建设,新建蓬江区观澜湖、江海区南湖等城市湖泊,加大雨水排放通道和吸收能力。定期推进城区天沙河等河道的清淤清障,提升河道排洪泄洪能力。今年我市又投资1500万元,对市区30座泵房进行泵房前污水截流项目改造,计划2020年上半年完成。

四是建立市区泵站自动化控制系统。投入约500万元,完成城区30座泵站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提高排水防涝应急处置效率。全面推进泵站视频系统项目建设,实现与市三防指挥部视频会商系统的无缝对接。启动江门市排水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建设,目前《江门市排水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方案》正在征求意见。

五是加强设施维护管养。我市设立了专门市政排水专业队伍,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用于排水设施管养维护。为确保安全,我市对每个下水道井盖都加装了防坠网,以防意外打开。每年汛期结束后,立即开展泵房设备检修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汛期来临前,则加强排水设施的清疏管理,特别是对市区水浸黑点路段的排洪渠、沉沙井、地下排水管道及井口垃圾等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汛期排洪快速畅顺。

六是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制定了《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建立与公安交警部门、交通公路、水利、环卫部门的联动机制,及时互通排水及安全信息。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加强物资设备储备,各市(区)城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设有固定的应急抢险物资仓库,全市7支排水防涝抢险救援队伍(共340人)今年均进行了应急演练。

七是落实易涝点责任制度。各市(区)建立了内涝点“一点一卡”应急管理模式,即:一个内涝点建立一张资料卡(包括:水浸面积、水浸深度、水浸时长、影响范围、影响人口,内涝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发生暴雨时,责任人组织人员到易涝点值守,及时清理道路排水口周边的垃圾、树叶等,加快排水速度。对内涝点设置警示标志,提醒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加强违法建设治理

一是加强排查,消除隐患。6月-9月是“龙舟水”汛期、台风季高发期间,也是乱搭、乱建等违法建设重点防护期,我局要求各市(区)城管部门分片区进行隐患排查,加强做好预防工作。一方面联合物管,重点排查住宅小区楼顶违建情况;另一方面组建检查组,对主城区特别是人流密集地段开展地毯式排查。

二是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根据排查情况,对城区违法、破损、乱搭乱建情况进行分类登记,并纳入违法建设攻坚整治行动,将暗藏安全隐患的乱搭乱建一一“下架”;坚持刚柔并济,“劝导教育”与“强制清拆”双管齐下,做通违建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劝导当事人自行拆除。6月-9月,全市共排查出一般乱搭乱建等违法建设安全隐患522宗,均已依法督促当事人及时自行拆除,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生活垃圾设施运营安全管理

我局要求各市(区)全面深入排查,重点排查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通报相关部门彻查,确保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同时要求各地要及时形成相关隐患检查台账,做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工作。据统计,我市各级环卫主管部门6-9月份共组织检查组35个,出动检查人员262人次,检查企业或工程项目共126个,通过检查共排查出涉及环卫方面的一般隐患35项,已落实整治34项,下达期限整改通知书5份,警示约谈有关部门或企业2家。

同时我局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垃圾处理设施的日常生产运行,收运车辆、收集容器、压缩设备等设施定期维护,查漏补缺,并教育工人做好安全风险辨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下一步计划及工作措施

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落实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从讲政治的高度,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落细,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一是继续加强重点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早予以整改,确保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杜绝松软执法。建立快查快处机制,对屡禁不止、屡抓屡犯,特别是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相对人,从重从快处理,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力,遏制违法行为,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三是加大城管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和频次,督促属地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主管责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四是加快推进城市内涝点改造,争取将内涝点改造列入全市重点项目计划或政府工作清单,督促各市、区政府加大资金投入进行设施养护,逐步解决内涝点问题。

五是建立下沉隧道积水监测预警系统,解决因强降雨导致城镇下沉隧道及立交桥低洼处积水地带事故频发的问题。

六是结合实际完善和修订城市管理各行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织行业企业全面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七是加大城管领域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开展“安全用气进校园、入社区”等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用气知识,进一步提高市民用气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