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劳动者档案被扣,用人单位被判为其转户
离职劳动者档案被扣 用人单位被判为其转户
劳动者办理合法手续离职后,原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不得擅自扣押劳动者的档案。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这样的案件,劳动者毕某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中院终审判令原用人单位将毕某的人事档案关系由集体户转为个人存档。
2003年11月,毕某与北京零时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并担任零时达公司财务部门主管职务,毕某的人事档案也自2004年7月8日起存放于零时达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开设的集体户中。
2005年8月,毕某提出辞职申请。同年9月,零时达公司人事行政主管在毕某提供的“申请辞职签署单”上签字,毕某申请辞职的预告期为两个月。预告期满后,毕某离职去其他单位工作,但其人事档案关系还一直保存在零时达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开设的集体户中至今。
2006年3月,毕某向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零时达公司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但被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不属于受理范围为由,不予受理。毕某为此诉至法院,请求零时达公司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零时达公司表示,毕某与其没有劳动关系存在,零时达公司也没有保管毕某的'人事档案,故无法协助毕某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建立的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根据2005年9月零时达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为毕某签署的“申请辞职签署单”的内容,可以认定双方曾存在劳动关系。且毕某申请辞职的2个月预告期已届满,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实际解除。由于毕某的人事档案由零时达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开设的集体户中保存,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后,零时达公司负有为毕某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相关义务。据此,一中院作出上述终审判决,判令北京零时达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毕某的人事档案关系由该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开设的集体户中转为毕某个人存档。(编辑:赵岩)
-
长沙县企业社保局就有关养老保险问题解答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本期长沙县企业社保局就有关养老保险问题作相关回复。问: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是怎样的?答:①缴费方式:分为单位从业人员缴费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两种方式。其中单位从业人员缴费由用...
-
五险一金重不重要
交五险一金的好处有哪些?专家介绍,谈起缴纳五险一金的好处,首先要了解一下五险一金包括什么,其实,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社保,也就是“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而另外一部分即是住房公积金,简称“一金”。...
-
2012年对账单才发现原单位没有上社保怎么办?
北京社保上单位离职了可以申请补交吗10年入职,2011年已离职。到2012年对账单才发现原单位没有上怎么办?可不可以找原单位补办,,已经离职一年多了还可不可以找仲裁帮忙,,...
-
2015年五险一金比例
2015年五险一金多少钱?最新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据调查,2015年五险一金多少钱这个问题并没有统一的答案,各地五险一金的缴费标准不同,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以五险一金中的公积金为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