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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模板汇编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劳动合同模板汇编5篇

劳动合同 篇1

两年前的1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去年1月中旬,东莞市×豹电子有限公司被六位员工告上法庭,理由是公司没跟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判付双倍工资;公司大喊冤枉:“他们有签啊!”但是,当公司人员回到办公室查找留底档案时,才发现六员工的劳动合同已不翼而飞。如今,公司已因金融危机而停产,六员工也各散东西,但这个官司却从劳动争议仲裁庭打到法庭,至今已打了一年多。

一方说签了合同,另一方说没有签,有人提出使用测谎仪,用科技手段评判究竟谁在说假话,但那六员工无一愿前来;公司方提出那么就倒过来,让对方向法院申请让公司方接受测谎,但对方不愿提出这个申请。

当年究竟是否仅漏签了这六人的合同?能否采取别的方式鉴定谁在说谎?

930多份合同恰少了这六份

记者在东莞一工业园区找到了×豹公司,该公司是一家生产车载音响的合资企业。20xx年1月1日正式投产,当年8月,其中一私营股东撤走,由属于国有企业的另一股东单独经营。至20xx年9月,由于金融危机,企业停产。

留守公司的一位负责人陈先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六名告公司的人员中有四人是属于原财务部的员工,其中一人还是财务部经理,另外还有一名仓管人员和一名司机。陈先生回忆:20xx年1月中旬,公司突然接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的通知,原来是这六名员工到那里告了公司,说是公司没有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并将他们辞退,按照《劳动合同法》,申请裁决由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共计40多万元给他们,后经裁决公司须支付共计20多万元。

“我记得他们都是有签劳动合同啊。”陈先生说,当时公司派人马上回来查找档案,却发现存放了930多份劳动合同的纸箱里刚好不见了这六位员工的劳动合同。

有没有签劳动合同,看看有没有购买社保不就清楚啦?因为有些地方规定,企业给员工买社保须看是否签有劳动合同,不过,“我们这里不用看劳动合同也可以买社保,比如在网上申报购买社保,填报姓名、人数等等相关资料就可以了,对方并不查看劳动合同。”负责人陈先生解释道。

那么,公司存档的劳动合同怎么就会“不翼而飞”了呢?

记者找到原行政人事部的叶主管,他说,当时办公室还没有文件柜,公司保管的那份劳动合同就堆放在一纸箱里,纸箱放在办公室后面的一张桌子上面,具体由一名文员负责保管。

六人中有四人集中在财务部

叶主管谈到,告公司的员工是同一批进入公司的,20xx年1月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公司保管,一份由员工自己保管。“大家都签,不可能财务部的人就不给签”。

一位当时负责财务部劳动合同签订的行政人事部文员通过电话告诉记者:“肯定签了,是我发签合同的通知,合同签好后,我送到财务部,所有人都有的,当时有不在办公室的,我便将合同放在他们的办公桌上。”这位员工回忆说:“这些合同都是盖了章,签好名字的。”

一位当时在财务部工作的员工周先生告诉记者,20xx年行政人事部曾经统计过漏签劳动合同的人,他记得他们财务部是人人都签了的。

“我们是国有企业,因此更要求按《劳动合同法》办事”,陈先生补充道,公司要求每位员工都要签劳动合同,但是,由于这里的企业每天都会有人离开有人进来,特别是车间里的试用工,要待试用期满才会签劳动合同,因此,员工中也可能有漏签的,但是,像他们六人中有四人都是财务人员,都工作了一年,“要漏也不会漏掉她们啊”。

公司委托代理人刘律师接受采访称,按常理说,不给他们财务人员签劳动合同不符合逻辑,特别是他们中其中一人是财务部经理,无论是从她的职位、所在部门的重要性以及她的高薪来说,公司不可能不给她签啊。另外,如果说没有签的话,为什么这些人会高度集中在财务部?

要求测谎六员工无一愿前来

如果当时的确没有签订合同,那么为什么长达一年时间没有提出补签呢?记者了解到,公司于20xx年1月要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于当年9月发出告知书,通知尚无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当月内尽快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究竟如何,记者试图找到这六人了解清楚。但这六人已分散至各地,记者四处打听他们的电话,其中一位原财务部人员接听了记者的电话,她在电话中表示这其中原因很复杂,具体情况她不想细谈,最后说此案已全权委托律师。

记者打电话找到受委托的谢律师,他说,公司说合同不见了,被盗了,是一种借口,为什么偏巧这几个人的合同就被盗了呢?如果真的遗失,要有遗失的证明,不能怀疑是这几人自己将合同拿走了。

一方说签了合同,另一方说没有签,最近,有人提出使用测谎仪,用科技手段评判究竟谁在说假话。不过,律师告诉记者,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使用测谎仪,刑事案件可以强制使用测谎仪,而民事案件须由一方提出对另一方进行测试,被要求测试的一方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据悉,双方律师就测谎一事达成共识。公司委托代理人刘律师要求对方律师请六人前来测试时,有一人说家里人去世,不能前来;有一人说家在外省,路途遥远,后又说找到新工作了走不开;有一人直接就说不来。陈先生表示,公司愿意垫付他们的差旅费用,有工作的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开具请假通知,甚至可以倒过来让对方来提出测谎。不过,测谎这一提法最后不了了之。

“我们的困惑”

证明合同有没有,除了一纸合同,难道旁证就不能起作用?比如接受派出所调查的合同手续经办人员,详细叙述了这几个人签定合同的事实;比如,几个人都是财务人员,是公司的核心岗位,其中还包括一名高管财务经理,连几百号车间工人都签了合同的企业,单漏了财务人员,这不合常理;又比如,他们不敢接受测谎,也不让我们的人接受测谎,说明他们心虚。

劳动合同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文书送达地址: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工资报酬,在本单位内参照适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3、甲方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

第四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五条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七条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八条商业保密及竞业禁止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3、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甲方赔偿万元违约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当事人严重违背本合同约定条款而导致本劳动合同解除的,则须向对方承担违约金十万元。

第十条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甲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乙方与甲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对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达地址发生变动,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达,即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管理机关备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盖骑缝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3

一、全市各行各业和广大市民都要积极践行“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商丘市民文明公约》,做文明人,办文明事,坚决摒弃有悖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的不文明行为,争当“商丘好人”,争做文明市民,为华商盛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二、自觉维护城市秩序。要自觉践行“三管六不”行为规范,管住自己的口,不说粗话,不随地吐痰;管住自己的手,不乱扔乱倒,不乱贴乱画;管住自己的腿,不闯红灯,不肆意践踏公共绿地。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积极参加各种义务劳动,维护城区环境卫生,维护公共设施,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城市秩序。

三、切实搞好优质服务。广泛开展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餐饮业、宾馆饭店、旅游、公交、出租车、零售业等窗口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文明礼仪培训,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业务技能,树立行业新风,为华商盛会的成功举办创造一流的服务环境。

四、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级文明单位要充分发挥志愿服务队的`作用,利用好志愿服务站,广泛开展咨询引导、应急救助、保护环境、维护秩序、关心关爱等志愿服务活动,带头使用文明用语,以良好的文明形象展示现代商丘人的精神风貌。

五、全面净化美化城市环境。全体市民要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净化美化市容环境活动,大力整治环境卫生、减少环境污染,全面改善城市面貌,努力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让中外客商感受到商丘的和谐美丽。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中国·商丘国际华商节的成功举办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劳动合同 篇4

通过一学期的劳动合同法的学习,虽然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不是很深,但是知道他和重要,或多或少有了一定的认识。以下是我对劳动合同法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工作地点存在安全隐患,超时工作甚至长期的加班加点,没有社会保险以及缺乏职业危害防护等现象普遍存在,但由于相关法律制度不尽完善,加上劳动监察和执法不到位,这些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很难得到彻底纠正。而通过在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对比加以约定,可以“防患于未然”。实现从源头上维护。

XX年一月一日颁布了新一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比以前的劳动合同法,确实是对处于弱势的劳动者,规定了相应的保护条文。明确指出“用人单位裁员应承担社会责任”、“用人单位有义务主动与劳动者订立出面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写明‘职业危害’和‘防护措施’”、“政府机关人员不作为给劳动者造成危害应担责赔偿”这几条,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然而,这样一个能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只有相当少的人认为它确实可以起到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效果。甚至我在学习的过程中也怀疑过它的真实性。

其实,人们对法律的怀疑和不信任,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很多法律条文,在实际生活中犹如白纸一张。《劳动法》颁布已经十多年了,但《劳动法》中很多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条文,并没有真正落实,因为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利益博弈中,往往会引起此起彼落的矛盾,者就不能不让劳动者担心,执法者会不会因为“引资”而屈从于资本的威力,从而放弃甚至牺牲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在《劳动法》的执法中,几乎成为常态,否则,怎么会有血汗工厂长期存在?《劳动法》和执法部门已经沦为权贵手中玩弄劳动者的工具。

在大力推行“依法治国”的今天,人们对法律的怀疑,是即是对政府依法治国的能力的怀疑,是对政府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能力的怀疑,更是对一个国家的性质和强弱的怀疑。)

“签不签劳动合同没有太大区别”、“签了劳动和同也没啥用”……说起劳动合同,经常可以听到类似这样的“评价”。

“这反映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化问题。”有关专家指出,目前大量的劳动合同文本就是抄法条,缺乏实质要件,不能发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作用。许多劳动合同虽然有劳动报酬的条款,但没有写明具体数额,有的仅规定劳动者的义务和用人单位的权利,有的甚至规定“生老病死都与企业无关”、“发生了事故企业不负任何责任”等违法条款。

由于流于形式存在缺陷,特别是缺乏实质性内容,相当部分劳动合同并没有让劳动者切实感受到作用,这反过来又影响了劳动合同制度的有效实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增加规定了劳动合同实质要件的条款,让劳动合同有名更有实,这就是新一代的《劳动合同法》。

这个法规出台后,给了劳动者极大的保障,更好的调节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让劳动者能更好地为为老板服务,企业服务,为国家服务。

劳动合同 篇5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一、【解释的适用范围】

第一条【用人单位的界定】本解释所指的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以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

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属于本解释所称的用人单位;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不属于本解释所称的用人单位,但可以受用人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自然人、家庭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属于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争议的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七条;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第三条【社会保险争议的范围】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而遭受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直接支付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赔偿金发生的争议,属于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社会保险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手续,或者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由于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但应告知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

二、【诉讼主体的确定】

第四条【不具备经营资格和挂靠情形下的主体确定】劳动者与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因用工关系发生争议,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作为共同当事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还应当将出借营业执照的一方作为当事人。

劳动者与挂靠在其他单位名下的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当事人。(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实施条例第四条)

第五条【发包后的主体界定】建设工程层层转包、分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与其发生劳动争议的,最近上一层转包、分包关系中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当事人。(实施条例第四条)

三、【劳动关系的认定】

第六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用工认定】用人单位招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第七条【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的用工认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了用工关系的,可按劳动关系处理,但原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基本生活费或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请求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请求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予支持。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请求在新的用人单位享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业危害防护、福利待遇的,应予支持。(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第八条【外国人及台港澳人员的用工关系】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台港澳人员在中国内地与用人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动关系处理。(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四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八条)

第九条【涉外企业用工关系】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台港澳地区企业在中国内地未通过涉外就业服务单位而直接招用劳动者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

(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第十条【在校学生的用工关系】在校学生实习期间与实习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劳动法第十五条)

四、【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条【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劳动者起诉追索超过两年前的加班费,由劳动者对已加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劳动者起诉追索两年之内的加班费,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加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六条)

第二种意见: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负有举证责任。劳动者有证据证明有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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