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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生产实施方案范文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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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实施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安全生产实施方案范文汇总9篇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1

一、时间安排

从11月18日起至20xx年2月26日结束。

二、活动主题

这次煤矿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主题是: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组 长:郝守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煤矿安全监督股,办公室主任周顺利兼。

四、活动形式

1、宣传发动阶段(11月18日—25日)。各乡镇、各煤矿要制定方案,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活动档案,通过召开会议、开办橱窗、张贴标语、吊挂横幅、广播、录相、散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此次活动进行广泛宣传。

2、煤矿自查自纠和乡镇复查阶段(11月26日—12月5日)。各煤矿在矿长组织下进行自查。乡镇煤矿要在乡镇政府领导下进行复查,复查结束后要以书面形式将自查自纠情况以及乡镇复查情况报领导组办公室。

3、煤矿互检阶段(12月6日—20日)。互检工作必须由安全矿长牵头,组织机电、技术副矿长参加,对照《煤矿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互检评分表》进行现场评分,区安监局派出联络员,联络指导煤矿的互检工作。

4、集中检查阶段(12月21日—1月10日)。区政府将成立两个检查小组分别对区营、乡镇煤矿进行集中检查,对照《煤矿安全生产百日会战集中检查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打分。

5、综合评比、通报表彰阶段(1月11日—20日)。根据互检得分的25%、集中检查得分的50%和日常监管掌握情况及这次活动组织情况的25%,进行汇报,分类排队,把全区煤矿分为三类,区营矿:一类两名、二类三名、三类一名;乡镇矿:一类两名、二类四名、三类一名;对评为一类煤矿的矿长、乡镇有关领导和对此次活动中工作认真负责的有关人员要给予奖励,矿长在总结会上介绍经验;对评为三类的煤矿在全区通报并各处罚10万元,矿长要在总结大会上做表态发言。奖励资金除罚款20万元外,另外区政府将拿出10万元,共计30万元进行奖励。在此期间发生伤亡事故的煤矿,实行一票否决,得分为零,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回头看阶段(1月21日—2月26日)。各乡镇、各煤矿结合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对前阶段工作再进行一次“回头看”,继续查改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五、检查内容

1、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2、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矿井通风系统及其通风设施情况;

4、井下排水、探放水、综合防尘等情况;

5、瓦斯检查、仪器仪表配置情况;

6、机电、运输、提升等设备的管理运行情况;

7、井上下火工品管理情况;

8、自救器的管理使用情况;

9、“三网”建设及运行情况。

10、今年以来各级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11、煤矿现场管理中存在的其它问题;

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煤矿,必须责令其停产整顿,并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1、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的;

2、局扇时开时停、循环风作业的;

3、煤尘超标的;

4、不按规定进行探水作业的,且探水孔余量不足15米的;

5、特殊工种及小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入井不带便携式瓦检仪的;

6、瓦斯超限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作业的;

7、入井不带自救器或不会使用自救器及不合格自救器仍在使用的;

8、人车保护装置不全或不定期检查的;

9、井下明火作业的。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煤矿要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防止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思想,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各煤矿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完善各项制度,尽快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和落后的生产工艺,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现场管理,实现煤矿安全生产过程的精细化管理。

(三)参加检查的工作人员,要牢记使命,坚持原则,严格标准,深入现场,积极履行职责,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要依法处罚,并对检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及时跟踪督查。

(四)各检查组检查结束后,要将检查情况书面汇总,并在全区通报,奖优罚劣。促进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2

为落实汉案发[20xx]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依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内容和分工

1、烟花鞭炮和消防由帅勇和王华负责,做到消防设施齐备,无任何安全隐患,坚决杜绝民间吊灌燃气。

2、交通安全由和负责,具体做到严禁三轮车、货车和无牌报废车辆参与客运。特别是校车必须严格按相关要求不得超载接送学生。民间渡船、旅游船救生设施必须齐备,严禁超载和渡载机动车辆,各村做好管辖路段的交通疏导工作,对道路进行保养,清除路障不留安全隐患。

3、食品卫生安全由负责,做到各商店餐馆诊所无过期变质食品药品,特别是赈酒农户,要求农户和厨师把好采购关。

4建筑施工和砖厂由负责,做到要有施工安全警示牌,安全设施齐全,且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不留有任何安全生产隐患。

三、时间安排

1、排查摸底阶段(1月20日至1月24日结束)

各单位和责任人须对所分管的责任范围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不留死角、漏洞,并将排查情况报办公室。

2、整改落实阶段(1月25日至2月7日结束)

各单位和责任人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决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并将整改结果报办公室。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要求,积极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确保本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解决事关公司员工及财产安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向前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各责任单位(包括各分公司、各职能部门、各事业部,下同)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

2.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基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3.全面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公司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内容

1.各责任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完善、执行情况;

2.推行“一岗双责即经济责任与安全责任并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和启用)执行情况;

4.各种化学、危险品的使用、保管情况;

5.安全生产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6.各类场所(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生产车间、办公区、材料库房、员工宿舍、档案室、图书室、食堂及在建工程等)防火、防盗设施的配置及完好情况;

7.各部门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情况;

8.各类危险装置的整修情况;

9.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实施排查,加强整改督查。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公司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

2.规范统计报告。按照公司统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告的要求,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保证。

3.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边排查整改,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

  五、工作阶段

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公司实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10月15日前)

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另行公布),制订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2.各责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及日程,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

(二)排查治理阶段(10月16日-25日)

1.各责任单位依照本方案、相关部门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公司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排查治理信息统计,督促协调各单位开展工作,在重要时段分别组织对各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指导。

3.各责任单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总结于10月2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司企管部)。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26日-31日)

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各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2.建立详细的安全隐患数据资料,尚未整改完毕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限期整改措施。

3.出台相关隐患排查治理配套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全面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保障。各单位一定要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因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

2.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制度。同时,要及时上报《部门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报表》(另发)和《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分析报表》(另发)。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本次排查治理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工作联动。同时,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合力。

4.强化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公司培训、内部邮件、广播、**内刊、互联网、LED公告栏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全体干部员工,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加大群众监督力度,为**电气早日成为“世界智能电网的领航者”保驾护航,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电气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二零XX年十月十四日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4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江津府发〔20xx〕136号,以下简称《规划》)是对《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有关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和细化,是指导“十二五”时期全区各级人民政府、重点行业(领域)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认真推进《规划》的贯彻实施,把江津区加快建设成为“安全发展、安居乐业、统筹城乡、主动保障”的安全保障型城市,是落实“314”总体部署、全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对于江津坚持走民生导向发展之路,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成“平安江津”的阶段性战略目标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原则

(一)发挥规划导向、调控作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以《规划》为依据,从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出发,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计划要对《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适时适度安排,既要服从于《规划》的五年目标,也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突出年度需要解决的紧迫问题。

(二)统筹协调,分类实施。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要抓住重点,统筹协调建设任务,实现各项目标协调发展;统筹协调政府公共资源,实现资源整合与合理利用;统筹协调区内外力量,坚持自力更生并努力争取国家及重庆市支持。健全衔接协调机制,加强不同层级、不同类别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在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规划》提出的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隐患治理、应急准备等重点任务,主要依靠企业按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组织实施。《规划》提出的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民爆器材、工贸行业等领域和行业的专项整治与监督管理,主要依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强化监管落实。《规划》提出的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等安全生产公共基础建设任务,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全力保障。

(四)立足自力更生,努力争取国家及重庆市支持。实施《规划》,要解放思想、开拓开放,立足自力更生,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同时,要围绕“314”总体部署、国发〔20xx〕3号文件要求,积极争取国家及重庆市在政策、项目、资金和工作上的支持,把坚持自力更生与争取国家及重庆市支持有机结合起来。

(五)突出重大项目建设。紧扣《规划》提出的重大项目,落实项目实施的责任、目标、资金、时限,认真组织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的重大项目,推动《规划》实施。

二、重点指标和主要任务分工

(一)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

1.规划目标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由区安监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58以内,由区安监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2.2以内,由区公安局、区交委牵头负责。

2.指标分解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上述3项重点考核约束性指标,具体指标任务分解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交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另行下达。

3.考核制度

将上述3项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每年定期公布执行情况。此项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安监局、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1.强化重点行业安全保障,有效防控较大以上事故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区国土房管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公安局、区交委牵头,指导各道路运输企业、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城乡建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检验、监测等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企业,协调交通、环保、公安、消防等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由区公安局、区交委指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企业,并负责相应的工作任务和主要指标。

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公安消防支队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江津质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铁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护路办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交委、江津海事处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业机械与渔业船舶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农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业园区、船舶建造、国防工业、天然气、民爆企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经济信息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企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以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为抓手,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创新,淘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技术与设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完善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强化企业员工安全培训与教育,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应急准备。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政府应急办、区护路办、江津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统筹城乡一体化防灾抗灾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地区生产生活设施安全,加强城镇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以上工作任务由区政府应急办、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教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安监局、区民政局、江津质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地震局、区林业局、江津供电局、江津电力公司、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确保劳动者安全健康

全面开展职业危害普查调查摸底,加大职业危害防治力度,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系,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政府安全监管监察能力,有效提升执法效能

完善安全保障法制体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充实区级、巩固镇(街)和园区、延伸村居,强化各级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安监队伍素质和待遇,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模式。统筹规划产业布局,淘汰危险落后生产能力,降低产业安全风险,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和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保障责任体系。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护路办、江津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创建良好安全环境

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建立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安保互动”防灾防损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安全预防费用、风险抵押金收益等“四位一体”的政府安全专项资金投融资体系。推广“小政府、大中介、专家担纲”安全管理新模式,完善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安全培训、检测检验、投诉举报等社会化安全服务体系。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工程与项目实施

《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与项目,有关牵头和分工负责部门、单位要根据项目性质,区分投资主体,抓好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同配合。

(一)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非煤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工程、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校车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由区教委、区交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村公路危险路段安全保障工程,由区交委牵头负责。

房屋建筑白蚁危害治理及灾害控制惠民工程,由区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由江津质监局牵头负责。

(二)企业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

非煤矿山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危险化工工艺技术改造工程,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重点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建设工程,由区交委、区农委、区城乡建委、江津质监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科技与实验研发体系建设,由区农委、区国土房管局、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江津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考核体系建设,由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安全生产管理与监控预警信息化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二期工程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协同区交委、区公安局负责。

行业安全管理与监控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水务局、江津质监局、区旅游局、江津海事处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与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道路交通事故动态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公安局牵头负责。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建设,由江津气象局牵头,协同区交委负责。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础能力建设,由区安监局、区政府应急办、江津质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海事处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城市生命线系统应急监测与救援体系建设,由区经济信息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及区供电局、区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基础设施与装备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机构执法能力建设,由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水务局、江津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与制定

加快安全保障型城市的法规、规章、标准和制度体系建设,由区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区政府法制办负责。

完善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拓宽投入渠道,构建企业为主、政府引导、金融和保险等社会资金参与的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会同区财政局、江津地税局负责。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机制,由区安监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对农村客运车辆保险实施政府补贴政策,由区交委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建成后运行经费的保障政策,由区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划》及实施意见的要求与分工,逐条细化、逐级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主要任务、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制订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提出具体实施办法,于20xx年1月20日前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规划》,做好与有关专项规划和部门规划的衔接工作。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真抓实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规划》实施,推进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牵头部门要按照《规划》总体要求和任务分工,做好实施推进计划,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及运行管理等工作,同时要加强与有关方面衔接,整合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三)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

《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按建设程序报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由市、区政府、企业和有关方面共同承担。区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创新建设工程项目,各级财政要大力支持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争取信贷资金支持,形成新型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

(四)加强跟踪分析,适时进行中期评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于每年12月中旬将《规划》明确的主要任务、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形成年度报告,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当宏观环境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发展严重偏离规划目标时,区安监局、区发展改革委可适时提出规划调整方案,报请区政府审批。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5

为了加强我镇安全生产管理,为我镇经济、社会的发展保持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跃上新台阶,我镇今年力争创建全拾安全生产示范乡镇”,为此,制定本创建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镇上成立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下设办公室于安办,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二、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5月9日——6月30日)

1、召开有关部门、全体干部职工、村组干部大会,宣布实施方案,宣布创建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宣布义务安全员,安排宣传内容,提出创建活动的要求、目标和任务。

2、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和宣传资料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安全生产法规。

3、明确创建安全生产文明学校、示范社区、村社、企业内容,引导他们开展安全生产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拟定禄市街道社区为安全文明社区创建单位,山门口村为安全生产文明示范村创建单位,永财采石尝拦马石煤矿为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创建单位,禄市小学为安全文明学校创建单位。

4、制定安全生产文明示范村、安全文明学校、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安全生产示范社区的创建内容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7月1日——11月30日)

1、各村(居)委员和各部门、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落实职责,实行安全生产分工负责制。

2、落实道路交通义务员安全员、街道居委会义务安全员。各村村主任为该村道路交通义务安全员。学校和企业各落实一名道路交通义务安全员和一名安全义务宣传员。

3、对镇辖区内的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客运车实行登记注册,建立违章和事故登记表,创建无安全事故驾驶员和安全遵章守纪车辆。

4、设立煤矿和非煤矿山重点警示牌和标语。

5、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和义务安全员、车主和特种行业人员进行分批分期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6、坚持每月、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7、排查隐患,落实责任,坚决整改。

8、发现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及时报告。

三、检查总结(12月1日——31日)

1、对安全生产文明示范村、安全文明学校、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安全生产示范社区进行检查。

2、按年初安全生产责任书对镇所辖单位和村进行年终考评。

3、召开此创建活动和安全生产年终总结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xx年六月五日

抄送:市安办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6

  一、主要任务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市政府总体部署,结合方案要求和各自实际,全员发动,集中力量,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集中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全力遏制安全事故,净化安全生产环境。

1.特种设备及燃气安全。突出特种设备、人员和制度三方面内容,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作业人员培训情况,定检中提出问题整改情况,安全附件校验情况,设备运行维修保养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操作情况,检查商场、宾馆、医院和儿童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等燃气领域,重点检查非法充装超期未检气瓶、充装螺丝瓶、充装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检查液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相关安全设施的检测、检验情况。

2.消防安全。重点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三合一”和“多合一”企业或建筑、地下商业街、宾馆、医院、影剧院、网吧、敬老院、幼儿园等,涉及公共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农民工集中场所,进行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制度建设、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电气设备和线路、消防设施功能、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方面消防安全情况。

3.交通安全。加强道路交通企业、客运站(场)安全检查,强化运输企业运行过程动态监管,严查企业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情况;严查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客运线路、运营客车安全情况和GPS安全及使用情况;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情况;车辆带病运营情况。严厉打击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长途客运车辆、送子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旅游包车等户籍化管理档案情况。开展铁路道口安全专项检查,落实专人监护。

4.养老、幼教场所安全。重点检查养老、幼教场所是否取得手续,检查消防和用电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项目施工安全、集体活动安全、自然灾害防范等安全管理工作的设施设备、规章制度落实、应急预案完善等情况。

5.非煤矿山安全。重点检查地下非煤矿山、尾矿库的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安全例会制度执行情况,通风、供电、排水等系统运行情况。露天采石场检查边坡稳定、阶梯开采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6.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气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露。对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通过就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严厉打击。特别要深入开展使用液氨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检查,进一步摸清使用液氨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及时发送事故隐患和设备缺陷,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责任,避免发生事故。

7.工矿商贸企业安全。安全检查木质家具制造、水泥制造、金属冶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等行业企业职业卫生健康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工矿商贸企业安全培训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民爆生产企业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等环节安全情况;检查涉爆单位存储、使用、登记等环节安全情况。

8.农业机械安全。重点检查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章载人、酒后驾驶等行为;驾驶操作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无反光标识、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农业机械情况;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农业机械证书和牌照情况;驾驶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不相符的农业机械情况。

9.旅游安全。重点检查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检查旅游交通、大型游乐设施、旅游船舶的安全运营情况。

10.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情况。

11.安全社区建设启动情况。

1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落实情况。

  二、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这次开展的安全大检查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和绥化市、肇东市关于安全工作重要部署,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面加强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各乡镇政府(社区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可行性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参加检查,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断引向深入。

2、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大检查活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有机结合起来,采取自查、督查、重点督查等各种有效方式,全方位、地毯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持“四严”、“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和行业领域,要实施重点打击,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包庇、纵容、支持非法违法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厉追究责任。

3、加强信息反馈。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充分发挥电视媒体作用,发动群众参与到安全生产活动中来,形成全社会关注局面。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武装部长为副组长,乡派出所、乡司法所、乡安监站、乡电力站、乡卫生院、乡中小学负责人为成员的乡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7

各村(居)委会、镇内各企业:

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和能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按照《xx市 20xx 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要点》(xx号)、《20xx年xx市安全生产培训及持证上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特制定xx镇安全生产培训及持证上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 44 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 3 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 30 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 号)精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及安全资格证书的管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安全培训台账,健全安全培训档案,落实安全培训教育经费,摸清各类应当接受培训及已接受培训人员底数,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力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持证上岗率达 100%。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制度、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过安全资格考核持证上岗的情况;

(三)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操作证书是否有效情况;

(四)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情况;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经费落实使用情况。

四、成立镇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小组

由镇长xx任组长,负责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工作;副镇长xx任副组长,具体负责专项执法行动;安监办负责专项执法行动的排查以及督促隐患整治;各村(居)委会负责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自 20xx年5月15 日起至 20l2年 11月30日结束,分宣传动员、企业自查、村(居)委会检查以及镇安监办大排查、xx市安监局大排查、xx市安监局检查组抽查、xx市整改复查6个阶段进行。

(一) 宣传动员阶段(5月15日至5月20日)

各村(居)委会、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自查方案,全面落实责任,搞好宣传发动。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广泛动员,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广播、会议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宣传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企业自查阶段(5月21日至6月30日)

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要求,做好本单位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自查工作,整理汇总相关资料备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解决。

(三)镇安办排查阶段(7 月1日至8月31日)

各企业要对本次行动的自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自查中的问题进行整改。镇安委会将对镇内各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并对大排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复查,对逾期仍未改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xx市安监局排查阶段(7 月1日至8月31日)

xx市安监局对全市范围内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工矿科负责对非煤矿山及各类冶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危化科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煤监局负责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该整改的限期整改,该处罚的依法处罚。同时,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安全培训及安全资格证的取证、换证等工作。法规科负责对培训机构培训工作进行检查。执法大队负责对以上各类企业进行抽查。

(五)迎接xx市安监局抽查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

xx市安监局检查组对我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至少抽查8家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企业、建筑施工和今年发生过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六)复查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

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限期整改。市安监局要对已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逾期仍未改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体现,各村(社区)、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好此次专项执法工作,从源头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尽快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搞好结合,抓好整改。安全生产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执法行动要与其它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性安全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既要保证本次行动不走过场,查细查实,又要防止多头重复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把开展专项执法工作作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重要措施,真正实现以执法促进企业安全培训、以安全培训促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的提高。

(三)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专项执法活动中要严格依照安全生产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做到认真细致、高度负责,确保不走过场,及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档案,切实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没有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要按照国家、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给予上限处罚。

(四)认真总结,加强管理。各村(社区)、各企业要认真做好安全培训制度、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企业要建立安全培训档案,落实安全培训经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通过安全资格考核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及有操作证书。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三秋”大忙季节即将来临,搞好“三秋”大忙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立即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镇“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各村居主任

二、时间部署:

10月15日-11月15日

三、检查内容

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持证情况;

2、排查农业机械是否存在事故隐患;

3、逾期未检或按照规定登记在作业的;

4、驾驶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超速超载行驶的;

5、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作业的;

6、对外来跨区作业车辆和人员的执法检查是否存在“三无”的督促其离开本地作业;

7、农桥设施是否安全。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和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多措并举,努力营造“三秋”农忙安全生产氛围,广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人员到位、精力到位、时间到位、工作到位;

3、突击重点,严格检查农机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部位不留死角,不走形式,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精心筹划,科学安排,大忙结束后,搞好总结,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工作总结,及时通报检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三秋”大忙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9

为做好农机行业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20xx年度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农机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加强对薄弱环节的监管治理,认真解决农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各类农机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区农机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成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机监理站,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农机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工作。各农机监理分站和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做好本辖区的农机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一)农业进行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二)农业机械使用伪造变造牌证、检验合格标志、拼装改装、报废以及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而投入作业的。

(三)农业机械超载超速、载人载客。

(四)农业机械维修企业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

(五)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企业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零配件、私自拼装、改装农业机械、出具假报废回收证明。

四、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乡镇自查自改与农机局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治理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xx年3月开始,到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制定方案,突出排查治理重点,明确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抓紧动员并部署实施。

(二)自查自改阶段(全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迅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农机监理人员要深入村组,进村入户,对辖区内的农机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梳理、登记、治理。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9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于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力、限时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督促检查阶段(全年)。区农机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不间断督查,对督查中查出的重大隐患进行限期整治。各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各监理分站对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查缺补漏。

(四)总结上报阶段(11月-12月)。对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成功的做法和好的经验,对下一步相关工作进行进一步部署。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和农机监理站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机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全面落实逐级负责制,农机局长、监理站站长、乡镇长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要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要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的思想,认真履行好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积极主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增强工作合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采取巡回检查、抽检等方式,深入各乡镇进行检查指导。要建立重特大农机安全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重点严厉打击拖拉机、联合收割无牌行驶、驾驶人无证驾驶行为。对因隐患排查走过场、隐患治理不认真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四)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农机监理站要制定宣传计划,采用各种宣传方式,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全面开展宣传报道,努力形成全社会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共创平安的良好氛围。要以“整治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农机生产参与者和管理者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要以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农机安全管理工作,主动加强与政府、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取得实效。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各项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要研究解决影响农机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健全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群策群力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