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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读后感【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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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读后感【热】

个人读后感1

看完《一个人的朝圣》第一遍,看书的时候正处于迷茫期,有很多想法和计划,却不知道从何做起,这本书像一盏灯,让我从哈罗德的旅程中找到希望,找到目标。他告诉我,开始吧,什么时候都不算晚,在那个念头冒出脑海的那一刻,坚定地迈出你的脚步,天知道,有多少想法被扼杀在计划、准备的.过程中。如果哈罗德在第一个信箱前投进了回信,那什么都不会改变,在以后的日子,他仍旧会呆坐着院子里,和莫琳过着形同陌路的生活。幸运的是,哈罗德踏上了朝圣之路,这一路,是心灵的洗礼,也是对自己的救赎。

一路上,许多不好的、美好的回忆一幕幕浮现在哈罗德的脑海,他在行走中整理、回忆、反思自己的一生,在行走中发泄痛苦、找寻解脱、看到希望;哈罗德碰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在他们的故事中,他开始反思自己和莫琳、戴维的关系,在行走的过程中,哈罗德遇到了很多的困难,脚伤、迷路、很多人的加入让哈罗德的旅程慢慢偏离他的初衷,但好在,他都一一克服,到最后,他还是最初出发时的那个保留初心的自己。一个更好的自己——从不善交谈到乐于分享,从接受帮助到帮助别人。

哈罗德就是我们自己,这段旅程就是我们生命的缩影,坚持自我,忠于内心,应该就是哈罗德教会我的事。

个人读后感2

断断续续看了两个月,中间隔开一个多星期看了《法医秦明》前五季,今天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这样断断续续看,很多看书时的感触已经忘了。

一个退休的老人,原以为生活会是不咸不淡一成不变地过下去,突然收到许久未见的旧时的同事患癌之后写来的告别信,在加油站女孩的善意鼓舞下,怀抱着要治好同事让她活下去的信念开始了长达87天六百多英里的信念之行。全书大数用了哈罗德和莫琳的.角度讲述了这段朝圣之路的心路旅程。对于哈罗德而言,奎妮的信给了他一个契机,一个去寻求改变的契机。从未挣脱过目前的困境,缺乏思考的机会,所以,放任生活过得一塌糊涂,对妻子,对早夭的儿子,对抛弃自己的母亲,情感的迟钝,丢失了许多原本该珍惜的东西。六百多英里的旅程,孑然一身,全凭信念,独自面对生活的点点滴滴,反而,可以开始冷静思考人生。重新捡拾起最初的初心,记忆深处的回忆。

对于莫琳而言,哈罗德的突然离家,以及哈罗德离家时间的叠加,都让她的心开始受到触动,有更多的时间去回顾过去,回味爱情、婚姻最初的美好。人的劣性,是永远不懂珍惜眼前人眼前事,不经历失去,便不懂拥有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还好,虽然我们错过许多,但如梦初醒时,你还在我能触碰到的地方,你依旧属于我。还好,我没错过你。这是一场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是两个人的自我救赎之路,放下过去,放下执念,重新开始。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表达什么。书不错,值得一看。

个人读后感3

有的人想做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有的人想做一名博学多才的老师;还有的人想做一名保护家园的武警卫士……前几天,我看了《两个人的梦想秀》这本书,知道了故事中的一名主人公——马一左的梦想是做一名气质非凡的主持人。

马一左和马一右是一对双胞胎,但他们的性格戳然相反。马一左是哥哥,胆子小;马一右是弟弟,胆子大。他们做什么事都要在一起,什么事都要一起合作,就像我们的左手和右手一样!

在这本书中,让我最受启发的是“两个人的梦想秀”这一章,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有一天,马一左和马一右在报纸上看到了一个贴事:你敢于说出你的.梦想吗?将你的梦想写下来,寄往中山路1234号,就有机会获得圆梦的机会。看完贴事后,马一左把想当主持人的梦想寄到了中山路1234号。可是,数天也没有回信。马一右想了一个办法,为了帮马一左圆他做主持人的梦想,他请全班同学和好朋友们举办一场演唱会,让马一左当主持人。最后,大家不管会不会唱歌,都参加了演唱会。后来,演唱会经过大家的努力,取得了成功!

读了这一章,我感到马一左、马一右和同学、好朋友们都很有爱心,很善良。马一左在同学们建造的演唱会中登上了最华丽的舞台。我觉得只要向一个目标勇往直前,就一定会成功!

个人读后感4

今天我读了《三个人爬山》这个故事。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有三个性格不同的人相约去爬山看风景。第一个人是慢性子,他爬一步就回头看一眼,想随时知道自己爬到哪儿了。他爬了一会儿就想:山顶那么远,我还是不爬了吧!于是他就下山了。第二个人是个急性子,他一口气就爬到了半山腰,这时他想:山上山下的风景一样,我还是不爬了吧!于是他也下了山。只有第三个人不急不躁,他既不抬头看山上也不回头看山下,只是一步一步地爬。终于爬到了山顶,看到了只有山顶才能看到的风景。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练毛笔字的事。暑假的时候,我准备练习写毛笔字。刚开始的.时候我充满了激情,每天都练好几张字,可是练了几天,我的兴趣就不那么高了,以至于后来连毛笔也不知扔到哪去了,更不用说写字了。我真有点像那个急性子的人,虎头蛇尾的。

现在我又开始练习钢笔字了,我决定向第三个人那样一步一个脚印地认真练好钢笔字,因为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只有坚持不懈地向那个目标努力,才能取得成功。

个人读后感5

这是关于一只狗的故事,这只狗叫巴克。

巴克本来是一只住在加利福尼亚圣克拉拉谷的一只家养狗,后来被偷到了阿拉斯加,成了一只雪橇狗。当它的主人被杀死之后,巴克的本性恢复了,加入了狼群,回归了自然。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一部中篇小说,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做一只家养狗和一只拉雪橇的狗的感觉肯定是不一样的。拉雪橇的狗比家养狗辛苦得多。巴克开始是一只家养狗,之后变成了一只雪橇狗,对它来说,这肯定是一种折磨;它从暖和的加利福尼亚州来到了寒冷的阿拉斯加,这截然不同的环境对巴克是另一种折磨,对于巴克来说,我想它应该是很痛苦的。当巴克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和人类的关系已经被切断了,巴克的动物本性也恢复了,最后回归到自然。我们很多人虽然在人的法律上每件事情都做得很文明,没有违反人的`法律,可是,自从人类开始有了文明的时候,人类就已经违反了自然的法律,比如,杀害一些珍贵的动物,提取它们的皮毛做成衣服穿在身上,因为这个很多动物都已经灭绝了,或者濒临灭绝;很多工厂往河流里面排放脏水,河流受到了污染,很少见到鱼儿了。此外,人类因为比别的动物要聪明,所以也比别的动物更贪婪,这应该是人类的性格之一吧。

我想,有时候,人类还不如动物。

个人读后感6

《匹克威克外传》是一本幽默风趣的小说,它写的是匹克威克和他三个伙伴多情的特普曼、风雅的斯诺格拉斯和足智多谋的温克尔。他们坐了一辆四轮马车从伦敦匹克威克俱乐部出发到外地旅行,向俱乐部其他成员报导旅途见闻的故事。

小说不仅精彩的描述了令人忍俊不禁的滑稽故事,而且用幽默风趣的`笔法揭露了那时英国社会种。种不合情理、荒。唐可笑的现象。

作者查尔斯狄更斯是《匹克威克外传》是原著作者,》主要作品《雾都孤儿》、∠古玩店》、《艰难时世》等,他1812年出生于英国小职员家庭,他10岁时,父亲负债入狱,母亲和弟妹跟着住进债务监狱。狄更斯自在外面打工生活,累了、想家人了、天冷了、没有人会关心他,甚至在工作干的不好还要挨骂,还不给工资,或许是由于这段经历,备尝艰辛、屈辱,看尽人情冷暖,使得狄更斯的作品更关注底层社会劳动人民的生活状态。但是狄更斯并没有被眼前的种。种困难吓倒,而是在有限的条件下完成自已喜欢的事情,那就是写小说,他写的小说幽默风趣深受人们的喜爱。狄更斯在1870年6月9日逝世,这个消息传出去后,家都很伤心,居然有个小孩子哭起来说到:“啊!狄更斯先生死了,那么圣诞老人也死了么?”

《匹克威克外传》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也很值得家去读一读哦!

个人读后感7

这是一个人的朝圣的合集版,分上下两册,刚花钱把第一册看完,就推送免费的合集版,真是浪费了我的q币,还好多心仪的书没买,不过紧跟着免费阅读了他的第二册,也知足了。

曾说过鲁迅的笔像刀似戬 ,而野夫的笔像一套绳索,而蕾秋的笔则像一阵柔风,轻风婆娑,让人轻松愉悦,感觉蕾秋就像她笔下的奎尼一样温柔善良充满智慧。

许渊冲说:生命并不是你活了多少日子,而是你记住了多少日子。你要使你过的每一天,都值得记忆。

第二册就其实就是奎尼的宝贵记忆,她记住的每一天,交代出事件的始末,把已知的.发生与未知的情感一一交代,一一映证。

奎尼一直默默的爱着哈罗德,为他守候,为他坚持,但爱不意味着得到,她只是把他放在心里最柔软的位置温存……

爱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儿,看似简单,很容易就陷入,但正确的人也需要正确的时间遇见,奎尼找到了那个她认为对的人,却在兜兜转转的错爱里无法停靠。

从第一部开始,我一直知道哈罗德是个温暖善良的人,虽他从小缺失爱,但却极愿意去释放爱,付出爱,但有时候表达的会比较笨拙。

就在奎尼对哈罗德的心心念念间,哈罗德完成了他的朝圣,一个心愿已了,一个放下过去,找回生活本来的样子。

就这样吧,可以接受的安排与结局,没有太过悲伤,也无法高调的喜悦……

个人读后感8

一个人的朝圣历程也是哈罗德重新回忆,整理,审视自己一生的过程。为弗莱和艾琳的爱情又喜又忧,喜的是确实感受到了爱情的甜蜜,忧的`是看着他们在时间的磨练中渐行渐远,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

感慨于哈罗德第一次为人父母时的心理活动,对一个天才而又患有抑郁症儿子的又疼爱有时候又手足无措。从儿子诞生时,妻子慢慢的开始改变了,她一切都开始站在儿子的那一方,她变得不爱打扮,敏感多疑,生活失去了恋爱中的以前那种情趣。有时候哈罗德真的像个孩子,不,应该是有时候男人就像一个孩子,会吃醋想要获得爱。他会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儿子的问题,击破坚强的外表他也有一颗脆弱的心,哈罗德说: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有时候也很懦弱会让你失望。儿子自杀去世了,夫妻的关系也名存实亡了,两人形同陌路。但在朝圣的路上,夫妻两都陷入了对自己行为的审视,发现他们都还是深深爱着对方,经历了那么多,一切都释然了。每个平凡人生命中都是有遗憾的,看着眼前这个有信仰貌似坚定的老人,支持敬佩目送他远去做那看似不可能的事情,这是对生活最后的反抗吧。

个人读后感9

爱孩子,便是“如他所是”,而非“如我所愿”。我不要改变你,我只是“如你所是”地爱你。——李雪《当我遇见一个人》

孩子到底该穷养还是富养?对此,李雪说:真正的富养,是内心丰盛流动。决定孩子将来能物质丰盛的是心灵,而不是现有的物质条件。真正的高手只需轻轻一点,即切中要害,直击问题的'本质。

想起我小时候,家庭生活并不富裕,不过爸爸妈妈总是竭尽所能把最好的东西都留给我,不管在什么事情上都不会让我等,比如学校要交钱了,妈妈总是第一时间把钱给我让我去交,不会因为暂时没钱给我就让我等着,即使真的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妈妈也是跟我讲清楚的。

好习惯无法培养,换习惯只因匮乏爱。一提到习惯,我就会想到小时候养成了边吃饭边看电视的习惯,那时候看西游记特别迷,一次吃饭的时候吃了一两个小时,饭都凉了,并且把碗摔了。

又一次妈妈把刚买的盘子放在柜子里,我就去开柜门玩,玩着玩着把妈妈刚买的盘子都给摔碎了,当时非常害怕,就吓哭了,但是后来妈妈并没有因为这件事情打我,在我的印象中妈妈什么也没说,看我哭了就抱着我,过一会就去给打扫干净了。

后来,我吃饭的时候并没有只盯着电视看,知道自己应该先吃完饭再看电视,或者是看电视的时候也得好好吃饭。

个人读后感10

今天,我带着难以言喻的心情读了一篇文章——《两个人的天堂》。小主人公不为困难屈服,对未来充满信心的精神值令我感动。

小主人公程思晴和程思爱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里。爸爸因为吸毒和贩毒背叛12年徒刑,妈妈为了支撑这个家,用单薄挑起这个家的重担。妈妈每天在外面捡破烂和旧废品拿去卖换成钱养家糊口。这微薄的`收入只能供全家吃住,对于两姐妹上学就有点困难了。他们俩只好轮流去上学,但是艰苦的环境却阻当不了她们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她们的学习不仅优秀也是班里的班干部,学习之余她们俩一起编写童话故事——《天堂里的微笑》,这本书寄托了她们的理想。

对于现实生活中的我们而言,尤其是像生活在大城市里的我们,也许体会那样的生活。我们从小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在我们这些同龄人里有的甚至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生活。在学习上,不管我们的爸爸妈妈花了多少心思在我们的学习上,却毫无长进。那是为什么呢?就我自己来说,大多数的原因是自己没有用心地去学习,而是过着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日子。有时,因为自己的不是被父母责备一下,却直接顶回去。可看看文中的小主人,她们多么的体贴妈妈,平时在家帮妈妈捡回来的废旧品分门别类,小小年纪能做到这点真的不易。

今天,读了这篇文章让我受益匪浅。小主人公程思晴和程思爱不仅是我生活中的榜样也是学习的榜样,从今以后我要努力学习,不辜负爸爸妈妈对我的期望。

个人读后感11

一天,我从书店里买来了《羊奶妈和豹孤儿》,一打开这本书,就被内容深深地吸引了。

书里讲述的是作者早晨出门的时候遇见了一只小豹子,它的母亲已经死了。作者看它太可怜了,便收养了它。可让一只豹子养在羊群里,怎么看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于是,作者用了一些方法终于把小豹子送进了羊群。小豹子似乎也弄懂了作者的意思,居然一只羊都没有吃,两种不共戴天的天敌就这样友好地生活在一起。

豹孤儿的住处解决了,但吃什么呢?它的妈妈死了,作者只能让从自己养的羊里挑了一只母羊给小豹子喂奶。一次,作者在一座山上放羊,突然,天空中出现了金雕。这时候,拿枪射击肯定是来不及了,只能眼睁睁看金雕把绵羊给叼走。这时作者的眼前闪出一个黑影,居然是那只豹子。只见它几个箭步冲向了金雕,伸出自己的.爪子,把金雕的羽毛抓下了一大把,把金雕吓得连忙向天空飞去,狼狈地逃走了。

我看到这里,不禁想起朋友养的猫和狗。我去他家玩,发现小狗居然躺在地上给一只小猫喂奶。谁都知道猫和狗是死敌,这让我感慨物种之间的友情是可以超越一切的。

个人读后感12

翻开《艾青诗选》,映入眼帘的是一篇篇精美的小诗,我被艾青那忧郁、感伤的诗风深深吸引了。

跟随艾青的脚步,我曾听到“吹号者”发出的辽远的号声,也曾倾慕“黎明”那无比的温柔与丰美。我穿过暗赫色的“山城”,跃过平静而清潋的“青色池沼”,一切都是如此协调。

艾青的诗,意象独特。吹号者“以原野给他的清新的呼吸与夹带着纤细的血丝来吹号角”呈现出一位战斗的鼓吹者、胜利的召唤者。那些意象是朴素的、自然的,是从心灵里流出来的脉息。

艾青的.诗,思想深刻。艾青礼赞太阳,讴歌光明,那个时候的人们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太阳象征着自由和解脱。太阳从黑暗的时代滚来,它将永不泯灭。在那个黑暗的时代中,他以笔伐戈,写下一篇篇高昂、悲壮的诗。通过诗歌,诅咒摧残土地的人,同时激励着广大人民,使土地焕发出生命的活力。他的诗,深深植根于人民和时代的土壤里,是一个时代的象征。

艾青的诗,与人民同悲同乐;艾青的诗,诗歌的生动、凝练,同时又自然朴素;艾青的诗,思想深刻,歌颂光明。

个人读后感13

刘亮程素有农民作家之称,前半生作为一个彻彻底底的农民,写作也许只是他的副业。读了他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之后》,乡土气息迎面扑来,仿佛在这浮躁的社会中看到一块绿洲,让人眼前一亮。

作者从各个角度来描写村庄,写作的对象包括村子里的居民,牲畜,植物,野外的动物以及村子里发生的各种事情。整本书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和高深的思想做包装,仅展现了作者对生命的原始体验和本质的回归。通过这些散文,作者打开了我们村庄的记忆,平淡而又单调的村庄生活,生命在其中慢慢的流逝,村庄的居民接受了这一切,没有灯红酒绿,没有抱怨,没有乡愁,没有苦难,没有悲伤,只有一丝温暖和无奈。换一个视角,也许我们更能体验到生命的真谛。就像作者描写的.那样:“他过着一生中又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摆在眼前的活,还和昨天一样多、一样重,也一样轻松。生活就是这样,并不因为你生活了多少年日子就会变得好过。农活更是如此,不是你干掉一件它就会少一件。活是干不完的,你只有慢慢地干着活把自己的一生消磨完。”

这本散文集是刘亮程一个人的史诗。他的成长记忆都浓缩在这一段段的文字里。在描述狗马虫蚂蚁牛人麦子风树田这些村庄里的组成部分时,透露着生命的对生命流逝的无奈和淡淡的忧伤。人总会老去,村子也终归会荒芜,村口的麦田,高高升起的炊烟,被风吹弯的老树都会消失。但是作者留下的这段朴素的乡土记忆,会保留在文字里长存。

个人读后感14

这是一部反映生活悲惨现实的小说,作者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他想要展示出罪犯们的真实面目,揭露出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这篇小说给我的内心带来了极大的震惊,被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深深地感动了。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这里面突出了一个典型人物,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中,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她为了帮助奥利弗,而背叛了她所爱的人,最后遭到了坏人的毒手。结局是奥利弗被一对夫妇收养了,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他们很害怕进监狱,害怕刽子手把绞索套到他们的脖颈上,一直在惴惴不安中生活,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我觉得狄更斯写这本书还有一个目的,他想说明,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故事的最后是一个很美好的结局,也证明了这点。

我真为奥利弗感到高兴,他得到了幸福,一辈子快乐地生活,好人终会有好报的,邪不压正,正义一定会打倒邪恶的!坏人们也终会得到悲惨的下场。

个人读后感15

我喜欢在课余时间或者闲暇时间看一些书。书中有着我在生活中看不见的事,也有生活中时常发生的事。我看过几本课外名著,其中最令我钦佩的是《简爱》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很深刻的反映出了当时的社会,社会上的人们如何被剥削、压抑着,而我最钦佩文章中的简爱,她崇尚自由、平等,在被他人压迫、威胁时,他表现出的不是懦弱,而是勇敢地反抗,尽管这很微不足道,简爱却是当时被压迫人民的典范。尽管被所有人认成“疯子”,“坏孩子”,她不是一味的逃避,而是迎难而上,她懂得追求生活的乐趣,敢于大胆的'追爱,在那样一个受剥削的社会,是没有人敢这样做的,即使是在她爱的人落魄后,他也没有放弃,可见,她不是一个爱慕虚荣、贪慕名利的女子。我们的生活中,就缺少像他这样不卑不亢、勇敢、执着的人。

同样,我也很替她的朋友惋惜,比如海伦,在文章中她是一个很安静的女孩,但她典型是社会剥削的人之一,从中,可看出她的思想、骨子里有着一种名为“懦弱”的东西,与简爱形成明显的对比。与此同时,简爱的“姐姐”以及“哥哥”“母亲”等人的出场深刻突出简爱勇于反抗,斗争的性格,这也是我钦佩简爱的原因之一······

我在这篇文章中读出了人生的哲理,做人的道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句话说的没好读书所带给我的感触,不比我在实践生活中少。所以,我们要好读书、爱读书,从书中悟出道理,丰富我们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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