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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共15篇】

作文2.39W

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喜欢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喜欢作文【共15篇】

我喜欢作文1

大千世界,有许多我喜欢的东西,它们是那样的迷人,特别之处吸引着我。

我喜欢朴素无华的古桥,石阶叠叠层层,灰色却散布着华丽,古城中最多常见的是红墙绿瓦灰砖,组成那别具一格的风景,水乡古城中,古桥横垮在两河之间,桥上样式各异,狮子、老虎、都形态各异,从头到尾绝不重样,桥下渔翁划船而过,载着乘客唱起山歌,一切都显得惬意而又悠闲自在,古香古色的一幅画卷正展示在我的眼前。

我喜欢余晖四射的落日时分,太阳为人们奉献了一天的力量,他也要回归家园休闲娱乐了。太阳向西方缓慢的落下去,云霞的色彩变化多端,一会变成火焰般的大红,一会变成桃花般的桃红,我被那美丽的云彩迷住了,竟忘了太阳正缓缓西沉而下,太阳照向天空自己却已一步一步走了下去,一个半圆渐渐向海平面落下,半圆,一边,尽了,太阳只剩下一条火红的边缘,但他却像一位母亲一般将自己最后的一丝温暖和光明洒下大地各处,照亮每一处黑暗,太阳落下海平面了,夜幕降临了。

我喜欢听音乐,难得有闲暇时光能到我的“秘密基地”天台去插上耳机,打开音乐好好享受音乐中的`快乐。我同歌中的人物一起欢笑,一起流泪,一起谈心,听到那柔和的音乐,我会闭上眼睛好好感受,我仿佛正抬头仰望辽阔的星空,看着星星眨巴眨巴眼睛;听到快乐愉快的音乐,我会好好想想每年过年时热闹的场面,一家人坐在一起谈家常,聊天,欢笑,吃团圆饭快乐极了;我听到豪放,激烈的歌声时我心胸宽广,不由得跳起舞来,我的心情也激动随着高涨起来;音乐让我快乐让我愉悦。

我喜欢外婆家门前的小溪,小溪时而平静如一面镜子,岸边的柳树,小花,一一映在水中,仿佛欣赏着美丽的姿态,时而向前奔跑,小溪如同一个小孩子,鱼儿在水里玩耍,捉迷藏嬉戏,谈话,鱼儿跑得更快了,小溪流过石岸,溅起小水花,仿佛是小溪亲手剪裁的一般精致,他们日复一日,永不停歇的向前奔流而去,为了早日投入大海母亲温暖的怀抱。

我喜欢生活,喜欢我们生活的美好时代,喜欢这个世界的每一处景物。

我喜欢作文2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项羽是秦末的一位是项燕的孙子,楚国的贵族,因被封于项地,所以以地为氏。他从小胸怀大志。他小时候是楚国贵族,姓项明羽,在八岁时看到秦始皇就有一种取而代之的想法。后来他的祖父被车裂而死五马分尸,家中人去避难身份一落千丈因此他从小就立志推翻暴秦。

年少时项梁曾请人教他书法诗歌,籍学了没多久便厌倦了;后梁又请人教他武艺,没多久又不学了;梁大怒!籍曰:“学文不过能记住姓名,学武不过能以一抵百,籍要学便学万人敌!”于是梁便教授他兵法。但其学了一段时间后又不愿意学了,梁只好顺着他不再管他。力能扛鼎,气压万夫,年青时志向便极为远大。

一次秦始皇出巡在渡浙江(今钱塘江)时,项羽见其车马仪仗威风凛凛,便对项梁说:“彼可取而代也。”秦二世元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振臂一呼,揭竿而起,项羽随叔父项梁在吴中刺杀太守殷通举兵响应,此役项羽独自斩杀殷通的卫兵近百人,第一次展现了他无双的武艺!二十四岁的项羽,就这样带领八千吴中男儿反秦起义军,登上了历史舞台。

前207年12月,项羽做出了他一生中最辉煌的事,项羽率楚军到达巨鹿县南的漳水,立刻派遣英布和蒲将军率2万义军渡过漳水,援救巨鹿,初战告捷。接着,项羽率领全军渡过漳水,命令全军破釜沉舟,只带三日粮,以示不胜则死的决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奔巨鹿,断绝秦军粮道,包围了王离军队。项羽的决心和勇气,对将士起了很大的鼓舞作用。楚军把王离的军队包围起来,个个士气振奋,越战越勇。一个人抵得上十个秦兵,十个就可以抵上一百。

经过九次激烈战斗,活捉了王离,杀死了秦将苏角,其他的秦军将士有被杀的`,也有逃走的,围钜鹿的秦军就这样瓦解了。项羽虽然英勇但也敌不过刘邦。项羽敌不过刘邦是因为他太过于自信,小看了刘邦,如果他能正确的看清刘邦就不会失败,最中只有他能统一中国。可是他失败了。最后兵败垓下,自刎乌江。

项羽虽然失败了,但他依然是人们心中的英勇的勇猛的化身,所以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项羽江苏省太仓市市一中初二{2}班周金星

我喜欢作文3

我喜欢春天明亮的灯光,在黑暗的房间中展开。我喜欢那份活跃无私,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我喜欢在秋风中踏过金黄的山径,苹果像硕大的太阳,一路殷勤的张结着,我喜欢低头看田地里金黄的麦穗,闪烁的金黄中透着一派无邪的嫩绿。

我喜欢夏日的虫鸣,我喜欢在下雨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泥土的芳香,成群的柳枝随风舞动,柔和的晚星一一就位。

我喜欢看冬日的雪花飘飞。来山坡上,河岸上,白的那样凄凉,美而孤独。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中奇异的享受。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跃过这“水泥森林”来到草原。我梦见草原上,骏马飞奔。我梦见成群的山羊在绿草中歇宿。我梦见胡杨片片,没有边际,远远在坚持自己生的意念。最难忘的是那次我在入云的金塔前观夕阳的海潮——它肯定不是金的,只是映着华丽的霞光,逐渐在梦中幻出那美妙的奇观。

我喜欢动物,不论是哪一种。我喜欢朴实的水牛在犁地,威猛的雄狮在吼叫,以及独傲的苍鹰那派滑翔。我也喜欢生活在森林中的昆虫,可爱的、华丽的、辛勤的、懒惰的,我觉得它们都有生活的权力。

我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脸上的笑颜。当寒冷的造成我走在上学的.路上,我最好的朋友笑着说:“早!”我就觉得世界多么的亲切,我缩在口袋里的双手不见僵硬。空气中充满了和善。到了学校,我喜欢看亲切的保安,喜欢他直立的身板,伫立在校园的门口,像忠诚的卫士。

我喜欢写信,喜欢看一封封信的回复,这总使我从期待的心情中解脱,仿佛看到他写信时认真的表情。最不可以忘记的是那年夏天,他从武汉寄回一封表达他申请的信。

我还喜欢看书,特别是在夜晚,在字里行间可以闻到陈墨香,我自然想到那遥远的历史,古老的文化。历史的兴亡那样虚幻,只有书中智慧千古传。我喜欢知己,喜欢出其不意的去找他,去叩响沉重的大门,看他满面荣光来迎接我。

……

我热爱平凡的生活,我深深地爱在心中,喜欢心里充满这样多的热爱。

我喜欢作文4

我喜欢早春的田野上掠过的风,吹面不寒,饱含杨柳即将返青的气息。我喜欢此刻从枯草丛中探出头来的那些小草芽,它们稚嫩的身姿,好奇的表情,是那么的可爱。

我喜欢盛夏的雨,喜欢大雨到来时那种黑云翻墨、倾盆而至的气势。我喜欢雨中闪电撕裂天空,雷声震彻大地的那份壮美。我更喜欢大雨给大地带来的那份滋润和清凉,还有吸饱了甘霖的泥土散发出来的特有清香。

我喜欢深秋枝头燃烧的果实。红彤彤的苹果,火灿灿的石榴压弯枝头;黄橙橙的柑橘和柿子挂满树枝。我相信每一滴汗水都是一粒燃烧的火种,要不然为何也能将秋天映照得像春天那样般的万紫千红?

我喜欢冬日里的朔风紧起、彤云密布的苍凉气象。我喜欢经过一晚上的期待后,终于迎来了“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雪中景致。我喜欢站在雪地上,欣赏能净化灵魂的那种圣洁。我喜欢回到家中火炉旁,感受如炉温一般家的温暖。

我还喜欢站在中国地图前,饱览被浓缩数百万倍的大好河山。当我的目光投向南国的边陲,我仿佛又一次站在南海边的沙滩上,感叹南海的浩瀚辽阔;当我的目光触摸到秦岭,我仿佛行走在巍巍秦岭的石径上,仰望白云深处有人家。

我还特别喜欢爸爸给我讲述他那略显粗糙的童年往事,那里有很多我没见过的野趣横生的`故事。他们在荷叶丛中跟小龟一起学习潜水,在树洞旁边耐心地智擒黄鼠狼,这一切是多么有趣呀!我超级喜欢他们那种快乐又自由的童年生活。

我喜欢大城市的喧闹繁华,也喜欢乡村的清幽寥廓,与世无争。我期望无论哪一种生活状态的人们都能老有所依,老有所养,都能过上有保障的幸福生活。

……

我喜欢拥有一颗清澈见底的童心。我喜欢用山泉一样的眼睛打量着这个世界,我喜欢用我钟爱的文字不停去挖掘,挖掘生活中无处不在的真、善、美。

我喜欢作文5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三国演义》,其中关羽、张飞等人我很喜欢,但是,有时候三国演义中有些故事情节描写得很奇怪,让我有了想看看真实的三国史书的想法来弄明白。

关羽在三国演义里走麦城,最后被孙权砍了脑袋,可以说是个失败的武将。可是后世人们却把他尊为武圣,就是因为他为人忠义无双,欺强而不凌弱,就因为这点,曹操才在华容道逃生。他一生温酒斩华雄、战吕布、过五关斩六将、诛颜良斩文丑、水淹七军,威震华夏。张飞从黄巾起义开始就一直跟随刘备,当阳桥前喝退曹操大军、义释严颜、大战马超,可见他很厉害,可是他为人性急、好喝酒、打骂军士,就因为这个原因,他才被范疆、张达杀害。赵云怀抱阿斗于长坂坡,视83万曹军如草芥,杀了个七进七出,汉水之战中他又以少胜多,曹军都不敢向前,刘备很赏识他的武艺和胆量,称他一身都是胆。

曹操很奸诈,一生经历大小数十次战役,统一了北方,他挟天子以令诸侯,为大魏王朝打下了雄厚的'基础,可是因为他的多疑而把华佗杀死,头风发作无人可医而死。小说《三国演义》是一部经典的文学艺术作品,它在很多地方运用虚构、对比的手法来对人物进行描写。为了说明曹操厉害,就把他的对手袁绍描写成一个草包型的人物,为了烘托诸葛亮这个人物的重要性,作者罗贯中先花了大量笔墨来铺垫,从刘备马跳檀溪巧遇水镜先生引出了“卧龙”、到刘备三顾茅庐关张不满;后再帮初出茅庐的诸葛亮虚构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草船借箭。

使诸葛亮这个人物足智多谋的形象活灵活现地跃然于纸上。小说《三国演义》是“七分真实,三分虚构”所以不能被它迷惑。华容道关羽放了曹操,不是书上诸葛亮所说的“我夜观天象,曹操命不该绝”而是因为:正是北方曹操的强大,才有了孙刘联盟的基础,如果曹操在华容道死了,北方一定大乱,孙刘就没有了联盟的基础,孙权就变成最强大的诸侯,孙刘军队相离太近了,他第一个就要灭掉刘备,所以曹操才不能被刘备的军队杀掉。当然真实的三国中刘备没那么仁,曹操也没那么奸,鲁肃也不是“呆子”。这就是我喜欢的经典作品——《三国演义》。

我喜欢作文6

我最喜欢的一件事就是读书了!读书不但能够增加自己的阅读量,还可以丰富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视野,增强自己认识事物的能力!

喜欢看书的习惯也许是从小养成的。在我幼年的时候,妈妈就为我订阅了《婴儿画报》、《幼儿画报》等少儿刊物,每天晚上妈妈指着花花绿绿的图画给我讲故事,是我最开心的事情。

上小学了,可以自己读书了。刚开始,认识的字不多,妈妈就为我购买了拼音读物,孙悟空,猪八戒,小哪咤、蜡笔小新,各个让我喜欢,白天看书多了,晚上他们的影子就会在我梦中打架。

现在我喜欢的书越来越多,内容也越来越广泛。科普、童话、探险、地理、历史都是我的最爱。为了促进我的.学习,妈妈连续三年为我订阅了《实用文摘》、《我们爱科学》、《儿童文学》。每次拿到新书,我就迫不及待地看起来,有时候连饭也顾不得吃,最后在爸爸妈妈的再三催促下,恋恋不舍地把书放下,慢慢吞吞地走到餐桌前吃饭。

我看书有个习惯,喜欢清静,不喜欢被打扰。靠在床上,拿一本自己喜欢的书,静静地阅读,有时候会被故事内容所感染,看到精彩幽默的片段,忍不住笑出声来;如果是内容悲惨的,也会为主人公命运担心,禁不住流下同情泪水。一到周末,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捧起《飒漫画》,上面忍俊不禁的笑料故事,让我忘记了学习上的烦恼,心情轻松舒畅了很多。

有一次,我正在沙发上看书,妈妈在厨房做饭,发现家中的酱油没有了,让我帮忙到小区对面超市买瓶酱油。当时我正沉浸在故事当中,没有听清楚妈妈的话,拿着钱飞奔到超市,买了一袋面酱就急匆匆的赶回来,结果被妈妈狠批了一顿。

书海是永无止境的,让我们多看一些书,少打一会电脑游戏,这样我们才能提高自己的知识素养,让我们一起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吧!

我喜欢作文7

我喜欢的事物不计其数,我更喜欢这个充满生机的世界。

我喜欢儿时的玩具,它们带给我美好的回忆。布娃娃是我忠实的玩伴。受到委屈时,我会向她诉苦,看着她那平静的眼神,不愉快的心情就会被我抛到九重天外。

我喜欢读书。书籍会带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翱翔。书籍会带给我快乐,每一行文字都有独特的`魅力。

我喜欢调皮的小猫。看它那优雅的步伐,犹如模特一般高贵。它非常调皮,不时地往树上爬。“飞檐走壁”模式开启:小猫从树上跳到房顶上,穿梭在空中,玩得不亦乐乎。小猫不仅调皮而且贪睡,大多数时间都被小猫浪费在睡觉上。小猫懒洋洋地趴在垫子上,蜷缩成一团,脸上洋溢着笑容,进入了甜美的梦乡。我喜欢小猫,喜欢它懒散的样子,喜欢它快乐的生活。

我就是喜欢做手工。一张平整的纸,经过我的妙手一改,变成了形态各异的小物件,每次都能玩得自得其乐。我会把柔软的彩泥做成各种各样的小动物。我捏……我捏……又做成一个宝塔形生日蛋糕。手工,可以培养动手能力。手工,会带给人快乐,我喜欢做手工。

我喜欢美术。看到纸和笔,我就瞬间有了灵感。唰……唰……我画了一只小精灵,它十分纯洁,在天空中飞着。在无聊的时候,我会在纸上画画,各种各样的东西被我刻画在纸上,呈现在你眼前。美术,是一种独特的语言,它是用纸和笔来表现。在画画中,我会得到快乐,我喜欢画画。

我喜欢听音乐。伴随着优美的旋律在我耳边响起,舒缓地流向我的心田。有时,我会受音乐影响,忘情地唱起来。听音乐,能使人的心情放松,沉浸在声音的海洋中。

我喜欢色彩。色彩给世界带来颜色,色彩把天空染成了蓝色,把草皮染成碧绿……色彩给世界带来生机,让小草变成绿色、让花儿变得颜色各异。

我喜欢……我喜欢……我喜欢的东西太多了。我还要成立一个探险队,寻找属于我喜欢的东西。

我喜欢作文8

我最喜欢的格言是:在天才和勤奋之间,我毫不迟疑的选择勤奋,它几乎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催生婆。

这句格言给我很大的启发,天才固然重要,但勤奋做好任何事情的根本,是知识和智慧的基础;做什么事情都没有捷径,只有靠自身的努力才能取得成功;勤奋是我们做想成功的重要基石,他会帮助我们再前进中获得更多的经验知识,在不断总结和吸取中获得进步。

在日常学习中我经常用这句话鞭策自己、要求自己,我要求自己勤奋做好每一件事。平时我要把每天的时间充分利用起来,勤勤恳恳地做好每一件事。原来我的英语很差,英语单词总记不牢,后来,我想起爱因斯坦的这句话:在天才和勤奋之间,我毫不迟疑的选择勤奋……

于是每天早起30分钟背英语单词,天天坚持,用了半个学期的时间练习,掌握了近千个单词,背单词的兴趣也越来越浓,背起来也越来越有方法了,这还多亏了“勤奋”这个好老师呀!

现在我们出去玩时,可以给爸爸妈妈讲马路上许多英文路牌的.意思,害了一告诉爸爸妈妈电视上所出现过的英文单词都是什么意思,甚至还可以听英语广播呢。因为勤奋攻克了英语难关,我深深尝到了勤奋的甜头,从此,在学习上更加勤奋。 由于勤奋,还成就了我学圆号。

我是学校的管乐团的首席圆号手,开始老师留的去既简单又好吹。随着年级的增高,曲子愈来愈难,20xx年11月练的《莫扎特第四圆号协奏曲》我一下子感到好难啊!节奏难、音太高、谱子太长。

开始我非常努力的吹,可是提高的并不快,怎么练不好,于是起了放弃的念头,这句格言又在我的耳畔响起,于是我就比别人多下功夫练习,别人吹以便我吹十遍,一段一段地吹,把节奏、音符不准的地方分开来吹,直到练习吹熟练为止。

经过不懈地努力,终于达到了老师的要求,并且还出色地完成了演出任务,收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 勤奋让我的学习更优秀,勤奋使我的生活更充实!勤奋把我变得更加自信更加踏实……我都要选择勤奋,勤奋带来的收获就像春天播下的种子一样,秋天一定会有丰硕的果实。让我再一次说,我的一生都要选择勤奋!

我喜欢作文9

说起名言,我晓得的很多,比方“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等等。但是,这些名言就像长相普普统统的人,见过就遗忘了,只要这句话还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那就是——“学习的朋友是本人的'满足,要仔细学习一点东西,必需从不自满开端”。

记得是一次数学单元检测。那天上午,妈妈叮嘱我说:“明天考试,一定要仔细看待哦!”我不耐烦地拍拍胸,说:“呀,你担心好了,数学单元检测嘛,小意思,我一定拿个100分。”

考试的标题正如我所料,复杂死了。在我看来,就是一加一、二加二之类的程度。我很快做完了。我称心地靠在椅子背上,心想:“教师真没程度,出些这么烂的标题。我这样高程度的人,100分没成绩。”

下午,试卷发了上去,我一下子傻了眼:93分!两个鲜红的大叉叉,硬梆梆地躺在试卷上,正向我奸笑着。我再细心一看,原来是标题抄错了。真是的,这么小儿科的错误居然让我碰上了,倒运!

我提心吊胆地回家,把考试后果通知了爸爸妈妈。妈妈大怒道:“你怎样可以这样不仔细!”

爸爸苦口婆心地说:“学习的朋友就是不仔细啊。世界上怕就怕‘仔细’二字!”

是呀,我不由回想起我在考试时的情形:他人家都在埋头苦干,而我东张西望,口中念念有词:“上帝保佑!我采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髓,嗯——气沉丹田,分数出去!”这样真不应该,不但本人没考好,还影响他人。我后面那个虞超伟,他做完了,还在仔细反省呢。他原来成果比我差,这次却比我考得好,考了99。5分!这阐明,只需不自满,讲仔细,就能获得好成果。

唉,我真懊悔我的自满、不仔细!

我流着泪,把爸爸的这句话牢牢刻在脑海中。从此,我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认仔细真,决不马虎大意,因此成果稳步进步,失掉了教师的赞扬。

我喜欢作文10

我不仅喜欢明媚的阳光,甘甜的雨露,鲜艳的花朵,飞翔的小鸟,清澈的流水……还喜欢许多不起眼的东西。

你猜,我到小溪边玩耍回来,两个裤兜为什么变得沉甸甸的?原来,兜里装满了我从溪水中捞来的小石头。“你捡这些小石头干什么?”我的伙伴周善杭不解地问。“我喜欢它们……”我说。虽然它们不是精美的贝壳,不是名贵的珍珠、玛瑙,但是我能茌石头上画虹猫、蓝兔的卡通画,把这些小石头放在书桌上,作为书房的摆设。

我还喜欢田野的泥巴,把它当面粉揉,捏出泥娃娃,揉出泥火箭,捏出各种各样的小动物;我喜欢秋天的'落叶,把它们过塑后制成书签,夹在童话故事书里;我喜欢被遗弃茌田间地头的稻秆,用它们编绳子,编草帽……

妈妈对我说:“对待一个人也一样,你要善于发现别人身上的优点。你身为班长,对同学不能有偏见,特别是学习有困难的同学,他们更需要得到尊重与赞赏。”妈妈的话让我想起了那次出黑板报的事来。记得那天放学后,我和几个班干部正负责出植树节的黑板报。黄潘达扫完地后,笑嘻嘻地对我说:“培涵,让我帮你画插图吧!”林丽明挖苦他:“就你那点水平,也来凑什么热闹,真是墙上挂门帘”“挂什么门帘?”潘达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潘达看上去傻乎乎的,学习成绩不好,很多同学瞧不起他。我觉得他挺可爱,做事很认真。就说扫地这件事吧,其他值日生连垃圾也懒得倒,就溜了,只有潘达一直坚持到最后。我答应让他试一试。他经过一番努力,终于画好了一棵树和三只小鹿,而且画得很棒。我太高兴了!

在我们的身边是不是还有许多不起眼的“小石头”,有许多像潘达同学这样的人呢?让我们多些“我喜欢”,少些“我付厌”吧!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充满阳光,充满乐趣,甚至会得到更多的“惊喜”.

我喜欢作文11

我喜欢海洋,它的内心可以包容一切,它身上的湛蓝,它体内的鱼儿,它的一切让我回味无穷。

我喜欢草原,它草绿色的面容让我看得心动,它的躯体上拥有无数生命,它是一位伟大的“母亲”。

我喜欢森林,一眼望去,树木丛生,百草丰茂,一棵棵参天大树,一朵朵鲜红的花展现在我眼前。

我喜欢天空,那洁白又美丽的云朵,浮荡在空中,那孤傲的雄鹰在天空上盘旋,衬托着广阔的天空。

我喜欢梦,喜欢梦里超常的感受。我梦到自己漫步在火星,寻找生命的遗迹。我梦见我在电脑里玩耍。我梦见我能掌管火焰,在夜晚像普罗米修斯一样给予贫困地区万丈光束。我梦见烛光如海,无边无际,远远在展示着柔和的关芒。最难忘记那一次梦见我和团友们一起进入了地球的地心,在炽热的地心里,我们穿着防爆服寻找着地球能源。

我喜欢小狗,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忠诚的拉不拉多,可爱的基里奥犬,威武的藏獒以及热心助人的.纽芬兰犬。我也喜欢在街上的小狗,虽然它非常肮脏,但是我认为它们应该享有与家狗同样地待遇。

我还喜欢画画,特别是去海边写生。当我来到海边坐下来打开画板准备好工具时,一阵阵海风吹来,好像是在迎接我。我挥动画笔,让这美丽的风景融入我的画纸中。

我喜欢家,我从不知道我会这么喜欢家。每当辛苦了一天回到家门口,我的心里就洋溢着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探案类型的书。在书里面,我不有自主的陷入其中,仿佛我就是其中的一个人物。纸面上密密麻麻的文字,其实就是智慧的大门。

我喜欢朋友,喜欢与他们共同分享快乐,尤其喜欢在雨中一起撑着一把大伞走出校门。当我和他们分别,他们向我摆手示意时,我忽然感觉雨后的彩虹似乎像一束彩绸飞舞在空中。

我喜欢,我喜欢,我无比喜欢这一切,能在我心里汇聚了这么这么多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12

所有事物都有色彩、我喜欢色彩,更喜欢有色彩的生命。

我喜欢彩铅,它们一个个都是铅笔的兄弟姐妹,每个都有不同的色彩,在一片空白的纸上,淡淡地写着属于自己的故事。如果你仔细看,你也许会发现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当然你肯定会跟它们其中的一个交朋友的!

我喜欢看动漫,动漫里的人物个个身怀绝技,他们魔法的威力超出我的想象,让我看得入神,如身临其境,甚至有时觉得会伤害到我。每次它们比赛时,通常都是主角获胜,没有一次失败,我觉得不公平,但谁让他是主角呢。尽管这样,我还是很喜欢他,希望有一天能真正地让我也当一次令人闻风丧胆的大侠!

我喜欢拉布拉多犬。这个名字虽然有点奇怪,但却非常可爱,它们小时候的模样更是让人着迷。我看过这样一张照片,三只小拉布拉多犬坐在草坪上,用疑惑的眼神盯着你看,你要是见了,绝对会脱口而出:“太可爱了!我也想养一个”。

我也同样喜欢我哥哥的宠物——垂耳兔,像小公主一样,总是不让人摸。说实话,我被哥哥的搞笑征服了,你们猜这只兔子的.名字是什么?说出来会让你们笑喷的,竟然叫“花椒”。

我喜欢我的小黄人笔筒。它戴着一副圆型眼镜,像哈利波特的眼镜一样。它穿着似蓝又似绿的背带裤,给人一种轻松的感觉。它全身黄色,视觉上给人强烈的色彩反差。

金黄色是活力的象征,现实中小黄人也是如此,它爱搞恶作剧,活力太过了!就像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一样。幸亏我的小黄人笔筒是静止的,不然,我可接受不了恶作剧的后果。

我喜欢音乐。每当我劳累时,只要听一首歌,就会立刻充满活力。激情的音乐在我心田荡漾,放纵的心情就要飞起;悲伤的音乐在我心田轻轻地摇晃,酸楚的心情时起时伏;欢快的音乐在我心田游戏,使我的心田沐浴在灿烂的阳光里!

在这世界上,我还有许多未见到的事物,我真希望我会喜欢上所有事物,让他们都成为我的朋友!

我喜欢作文13

我喜欢春风任意在我脸颊上跳跃;我喜欢看见褐黄色的泥土上探出一个又一个稚嫩、可爱的绿脑袋;我喜欢闻着芬芳的、清新的花香,让它在空气中散开。每当手指触到地面时,我想象自己变成一棵树苗,长出嫩枝,抽出嫩叶,在风中摇摆。我感受到生命的绽放。

我喜欢粉妆玉砌的冬姑娘。我喜欢她扬洒起一片片晶莹剔透的雪花。我喜欢她带给大地的朦胧纯洁的美;我喜欢她在小院里做客时留下的一串串冰风铃;我喜欢她送给大山的雪帽和棉袄。我感到心灵得到了净化。

我还喜欢梦。我喜欢梦这个奇幻的世界。我梦见和水蓝色的飞龙在银河中嬉戏;我梦见在幽静的深林中化身为一只百灵鸟,和百鸟一起歌唱自由、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最难忘记那次我在一条金色的小河中玩耍,鱼儿相继跃起,在河水中蹦跳。那水想必不是金色的,只是清澈的河水映着金子般的阳光,遂在梦中幻出这样的美景。我突然感到奇思妙想喷涌而出。

我还喜欢植物,不管是什么。我喜欢孤傲地屹立在雪地上的傲雪寒梅,我喜欢她的傲骨;我喜欢紫白色的,如蝴蝶一样飘逸的蝴蝶兰,喜欢她的洒脱;我喜欢带刺的仙人掌,它不需要肥沃的土质,只是默默地把根扎进沙漠之中,我喜欢它的坚韧不拔。我渴望成为一个这样洒脱又坚强的人。

我喜欢动物。我喜欢那狡猾的`赤狐,我喜欢它的灵动和火一样闪闪发光的皮毛;我喜欢自由翱翔的雄鹰,喜欢它永不向命运屈服的品质;我喜欢威武的老虎,喜欢它强健的体魄和鞭子般有力的尾巴,以及威武的王者气势。我感受到它们的自由、奔放和灵动……

我喜欢画画。我握着笔勾勒出线条时,心里就顿时心满意足;我喜欢拿着颜料给精致的图案填上颜色,那时我的心中就会色彩斑斓;我还喜欢看着墙上挂着的一张张精美画作,就像亲爱的妈妈看着自己的孩子一样;偶尔,我的画作还会得奖,那更让我得意扬扬。

我喜欢朋友。喜欢她在我茫然时为我打开一盏明灯,为我驱散面前的浓雾;喜欢她在我走向人生悬崖时,为我悬崖勒马;喜欢她在我在我举步难行、骑虎难下时,为我打开一扇铺着鲜花的方便之门。我感到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真正含意!

我喜欢这个繁华美丽的世界和一切美好的事物。

我喜欢作文14

我欢生机勃勃的春天。我喜欢在微微的春风中踏过窄窄的田间小路,路旁开着各种各样奇异的小花,钻出嫩绿嫩绿的小草,顿觉它们是那么的可爱,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一份色彩,让人看了心里很是舒服。

我喜欢骄阳似火的夏天。我喜欢在烈日的照射下赏荷花,看那翠绿的大荷叶在太阳的照射下慷慨地敞开自己的怀抱,像妈妈一样照顾着荷花宝宝,让人感到一股亲密感。

我喜欢果实累累的秋天。各种各样的果实摆在桌上,看那青里透红的苹果,红里透黄的橘子,紫里还透着一点光的葡萄,都让人馋涎欲滴。

我喜欢白雪皑皑的冬天。当鹅毛大雪从天而降,覆盖了村庄和田野,小伙伴们在雪中打雪仗、堆雪人、滑雪,到处回荡着一阵阵欢笑声,能把树枝上的麻雀都吓发得突然逃飞。冬天的夜漫长而又寂静,躺在被窝里,只能听到树枝被积雪压断的“咔嚓”声,让人感到一种宁静的温馨。

我喜欢闷在屋内打游戏。在网上,我可以把自己的心里话向朋友说出来,可以找出我痛苦的根源,在朋友几句调侃中我的烦恼马上就又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而在游戏中的关卡却可以提高大脑的'转动速度,使我越来越聪明。

我喜欢钓鱼。我觉得钓鱼是一种乐趣。每次周末我都与伙伴们一起到村边的小河里钓鱼,每钓上一条鱼,我就像钓到了宝一样开心。

我喜欢听音乐。每天听上三四首喜欢的歌曲,感觉好极了,我觉得听音乐是一种极美的享受,和听爸爸妈妈的唠叨和老师没完没了的批评相比,简直是两个世界。

我喜欢在我的小书屋里读书。每天畅游在书海里,享受着读书的乐趣,让我的大脑灌进新的知识,我就会觉得自己好像忽然间又长大了一样。

……

我热爱大自然,热爱生活。我感觉活着是一种享受,我还要睁大眼睛敞开心灵去发现世界上更多的美。

啊,活着真好!

我喜欢作文15

我喜欢我的家,一踏进家门,我便躺进了欢乐的海洋。妈妈温柔的笑脸、弟弟调皮的叫喊、爸爸爽朗的笑声,汇成了一支动听又温馨的交响乐,使我常常忘情在这欢声笑语中。

我喜欢读书,喜欢在傍晚坐在床头上翻阅书籍。床给我温暖的感觉,而书则给我一种智慧的启迪。我陶醉在那些著名作品中,时而兴奋时而忧伤,而知识就在此时无声无息的流进我的脑海,滋润着我的心田。

我喜欢书法,喜欢静下心来写毛笔字。提笔,落笔;一点,一横……就在这一笔一画中练就了我的沉稳,也使我明白了书法的成就需要何等的持之以恒,我赞美书法的.博大精深,更敬仰执笔一生的书法家。

我还喜欢欣赏书法作品。看!那些名家作品有的细瘦有力,有的粗大圆润,欣赏的过程中,我琢磨自己的用笔方法,用笔轻重;哪一笔要粗,哪一笔又该细。总之,欣赏对我的写法有不小的提升呢。

我喜欢秦腔,其唱腔有的婉转悲情,有的铿锵健壮,提袖吼唱中演绎着历史的兴亡,人物的真善。其中我最喜欢包公,我喜欢他腔音的沙哑厚重,更喜欢他的公正廉明,刚正不阿。

我喜欢鸟,喜欢它们展翅高飞的样子。它们追逐自由,尽情飞翔,在无垠的天际中追逐着自己的梦想!我多希望自己也是一只鸟,快快乐乐自由自在的勾勒甜蜜的梦想,那该多好啊!

我喜欢绵绵细雨,喜欢在细雨中漫步,雨丝打湿我的头发,划过我的脸庞,它晶莹剔透得让人不忍心去擦;“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多么无私,多么博大。

我喜欢柳树,春风徐徐之时,其它树木还懒散的没走出冬眠,柳树已经枝条泛青,柳叶吐芽了,两三天时间就完全绽放形成树荫。春风送暖,垂柳拂面,是多么的惬意啊!

我也喜欢那些遍地皆是的小草。喜欢它坚韧的品质,被暴雨**,被狂风吹打,一次次无助的趴下,又一次次顽强地站立。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不就是我所需要的吗? ……

我有好多好多的喜欢,说不尽道不了,描不出绘不完,因为再怎么描绘也无法描绘出我对生活对大自然的热爱、追求和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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