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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离职人员社保问题

两人均为北京户口,在北京工作1、一个人于5月底离职,(社保应在6月底做减少吧),7月份因生病,看门诊,花费医疗费超过1800元报销基数,但是此人10月份重新工作,请问医疗费是否可以报销?是否可以自己补缴期间的社保?2、另一个人,9月份离职,请问现在是否可以开始自己缴社保?需要什么材料,如何办理?麻烦大家帮忙解答

请教离职人员社保问题

标签:离职 社保 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