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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劳动合同合集六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劳动合同合集六篇

劳动合同 篇1

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条 项之规定和劳动合同第 条项之约定,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的 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终止)。乙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的工作岗位为 ,在甲方工作年限为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甲方按 月支付乙方,计人民币元。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盖 章: 签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 章:

劳动用工登记机关盖章:

劳动用工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劳动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就工程施工承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方式:

4. 工程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 本工程开工日期 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元),工程总价包含乙供材料费、安装费用、材料保管费用、搬运费用、安全保障设施费用、工伤保险费用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非经甲方认可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检查。

2. 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向甲方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等。隐蔽工程未经甲方专业人员检查不得隐蔽,否则将承担有关责任。

3.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4. 工程竣工后双方共同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5. 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乙方如不能在安排的期限内整改完成且达到竣工要求时,甲方有权按计划合法使用而不被视为验收通过,乙方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处理完毕,直至验收合格。

6. 竣工日期以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 施工设计变更

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可以对施工设计进行部分变更,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因施工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减,根据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六条 双方负责事项

1. 甲方

1) 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要求和图纸;

2)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参加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各方共同签署的交底纪要;

3) 监督乙方工程进度及质量。

2. 乙方

1) 自备工程所需要的加工器械和施工工具;

2) 做好材料和设备的检验、管理;

3) 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

完工和交付 。

4) 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5) 负责提供现场的二、三级电箱,以满足现场的施工要求,使用的电箱要符合

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承担施工用电费用。

6) 负责及时收集、清运现场施工垃圾,并对所属施工区域安排专人进行清扫,

确保施工现场整洁。

7) 负责竣工验收完成交付甲方之前半成品及成品的保护工作。

第八条 安全生产

1.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设置安全

保障设施,自费办理工伤保险,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2. 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 本工程总价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2.工队进场预付总价款的 % 元;按工程进度付款,此月支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交付后 天内,甲方付至总价款的 % 。

3.余 %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年,到期后付清。

4.施工图中已反映的内容,如属漏报,则认为已包含在其它相关项中,不再增补。

第十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 乙方在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对于材料的使用,应坚持合理用料、节约用料的原

则,严禁超标准用料,超标准用料造成甲方的超额支出损失,在工程费用结算时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除。

2. 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

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10%偿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3. 乙方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0%偿付逾期违约金。

4.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

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5.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用,按照同期银行借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应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附件:《设计图纸及要求》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地址: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邮政编码:

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有,无)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有,无)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起至 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2、乙方工作内容(或工作任务)是

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3、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2、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乙方享受以下节假日: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依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周期和时间为: 。

2、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4

第一条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个月。

(三)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

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

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

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第八条、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 篇5

兹有本单位职工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为年 月 日止。现因:

(1)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 合同期满终止;

(3) 辞职

(4) 辞退

(5) 其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单位自 年 月 日起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离职证明书

兹证明自 年 月 日入职我公司担任 部门岗位,至 年 月 日因 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6

劳动合同法已实施3个多月了,依然是各界关注的焦点。有的企业积极贯彻实施,提升自身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有的企业仍在“抗议”,试图以“强势的声音”使修改法律纳入议事日程;有的企业却在观望,期待《实施细则》能放宽一些限制。

一部立法过程最为审慎、征求意见最多,被誉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生动实践的法律,何以引发了如此热烈的争议?

争议本身是一件好事

自劳动合同法出台后,社会各界的“解读”就一直未曾停止。部分来自经济学界和企业界的声音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会僵化企业的用人机制,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不利于企业竞争力的提升。有人甚至认为在目前我国经济欠发达条件下,立法提高劳工标准、建立社会保障是“未富先骄”,不符合我国国情,应当优先发展资本,保证竞争力,待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再谈劳工权利保障问题。

“这种热议恰恰说明劳动合同法出台的必要性,恰恰说明新法影响着多少家庭、多少阶层的利益得失。”专家指出,“劳动合同法长时期受到关注原本是一件好事。一些企业基于本身的利益考量提出诉求,一些学者基于自己的理论认知提出建议,恰恰证明了立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立法机关针对这些争议的焦点进行积极回应,也有助于法律意识的普及。”

企业界声音被放大了

来自一些企业的声音认为,劳动合同法没有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法律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事实上,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像劳动合同法这样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在初次审议之后,20xx年3月20日,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立法工作机构收到近20万件意见。因此,劳动合同法的制定是经过深入调研、充分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

为什么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会引起强烈反弹?专家指出,企业界的反对声浪被放大了。“那些反对声音,在所有企业中占的比重是相当小的一部分。”专家表示,因为这些企业有“话语权”,他们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很多企业是依照法律去做的,但这种声音还不够响亮。倒是一些做得不好的企业反对声很甚。”专家指出,“说劳动合同法不好的,违法企业大约占80%左右,但愿这种声音不要影响到政府的决策。”

反对缘于对法律的误解

社会上的某些“误读”,在一定程度上对一些企业抵制劳动合同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据立法者分析,有很大一部分企业对劳动合同法持不同意见,都是缘于对这部法律的不了解。

目前有人把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理解为“无期限合同”,这是一种误解。“从法理上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随时有可能解除的,它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是常态,与企业的用人自主权、择优劣汰并无矛盾。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用工制度上不可能恢复‘铁饭碗’,那是与市场经济相矛盾的。”

针对劳动合同法影响企业利润的说法,来自立法者的声音很明确:“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对效率的关注与对社会公平和民生的关注应该更为平衡,要让更广大的劳动者群体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企业要发展,劳动者也要发展,让他们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是必然趋势。”

执行法律不能打折扣

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争议可以继续,但法律必须贯彻实施。专家指出,“面对法律的实施,广大用人单位没有别的办法,惟有依法改变自己,尽快进行必要的转型,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尽快与劳动合同法所设计的新制度接轨,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

其实,随着对劳动合同法渐渐深入的了解,很多企业都已经意识到新法并未给企业带来“重大”负担,但增加企业“违法成本”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20xx年,企业应从内部外部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规章制度办事,才是新法下正确的“用工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