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章节重点知识
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一)调解的特点
1.群众性。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企业内依法成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这体现在其人员组成和工作原则上。调解活动强调群众的直接参与。
2.自治性。调解是企业内的劳动者对本单位运行的劳动关系进行自我管理、自我调节、自我化解矛盾的有效形式。
3.非强制性。调解程序完全体现自愿的特点,即申请调解自愿,不能强制,调解协议的履行依赖于当事人的自愿及其舆论的约束。
(二)调解委员会调解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时的调解的区别
1.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地位不同。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独立的程序,后者的'调解不具有程序性;
2.主持调解的主体不同;
3.调解案件的范围不同;
4.调解的效力不同。
(三)调解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
1.调解委员会的组成
(1)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推举产生;
(2)用人单位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定;
(3)工会代表,由用人单位工会委员会指定。
调解委员无论是哪一方代表,都应当由具有一定的劳动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为人正派、办事公道、联系群众的人员担任。委员人数由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并要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协商确定。但用人单位代表的人数不得超过委员总数的1/3。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委员会的设立和组成由职工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协商确定。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2.调解委员会的职责
(1)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处理本单位的劳动争议,回访、检查当事人执行调解协议的执行情况,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2)开展劳动法律法规、企业内部劳动管理规则的宣传教育工作,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
(3)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进行调解登记、档案管理和分析统计工作。
(四)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原则
1.自愿原则
(1)申请调解自愿。只有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调解,调解委员会才能受理,有一方不同意则不得受理。
(2)调解过程自愿。
(3)履行协议自愿。
2.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权利的原则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并不是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的必要条件,在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任何阶段,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都有依法提请仲裁和诉讼的权利。
-
人力资源管理师 录用员工的四大原则
一般来说,员工的岗位均是按照招聘的要求和应聘者的应聘意愿来安排的。为实现用人之所长、学用一致、有效利用人力资源的目的,人员录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因事择人原则因事择人就是以事业的需要、岗位的空缺为出发点,根据岗位对任职者的资格要求来选择人员。它要...
-
HR现状调查正在进行
记者从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获悉: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调查已从2002年7月20日起正式启动,整个调查将持续到9月1日。此次调查由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主办,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和《中国人力资源开发》杂志社承办。作为迄今为止第一次全国性的人力资源管理现...
-
人力资源管理毕业生自荐信9篇
在现今人们越来越重视自我成长的社会,自荐信在我们生活中的使用并不鲜见,我们时常通过写自荐信达成我推销的目的。写自荐信的时候,应该先写些什么?中间怎么写?最后怎么结尾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力资源管理毕业生自荐信,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人力资源管...
-
社会保险对人力资源管理作用分析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企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是在发展的同时,我国企业对高素质人员的需求也在提高,企业需要优秀的人力和完善的制度来加强企业的管理。而在众多的管理措施中,社会保险作为保障企业人员福利的重要内容也成为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