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释惑:准妈妈职场如何维权
在准妈妈的职场维权过程中,存在一些常见的误区。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劳动争议庭法官张江洲、姜婉莹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解疑释惑。
误区一:怀孕会被开除
李女士在2010年3月应聘时,公司要求应聘者在三年内不得生育。考虑到就业形势严峻,李女士勉强同意。2012年1月,李女士意外怀孕,考虑到入职时公司的苛刻规定,李女士暂时隐瞒了怀孕情况。当年5月,公司得知了李女士怀孕的消息,立即将李女士除名。
法官释惑:公司强行与女职工约定禁止生育条款,缺乏合法性依据,属于无效。此外,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相关规定,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误区二:产检扣工资
吴女士因多次出现先兆性流产迹象,遵医嘱在怀孕前期某月4次请假进行产检。在月终核算工资时,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将吴女士所请4天产检假期视为事假,并扣发了吴女士当月工资1380元。
法官释惑: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因此,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
误区三:流产不享受产假
李女士因宫外孕,不得已在怀孕两个月时进行了人工流产手术。手术后,医嘱吴女士全休半个月。公司认为吴女士属于自行终止妊娠,不应享受产假待遇,只同意按照病假工资标准支付吴女士这半个月的工资。
法官释惑:《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可见,孕期流产的女职工,也享有相应的产假,且工资应当照常发放。
误区四:产前没有产假
谢女士在预产期前10天向公司申请产假。公司认为谢女士尚未生育,且没有医嘱需要休息,故不同意谢女士请假。经协商,公司同意让谢女士回家休息,但不同意支付工资。
法官释惑:《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本案中的公司不允许谢女士提前10天休产假,违反了对“三期”女职工休假时间的规定。
-
职场新人工作总结精选15篇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因此我们要做好归纳,写好总结。你所见过的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场新人工作总...
-
【荐】职场面试自我介绍
来到一个新的地方后,我们有必要进行适当的自我介绍,自我介绍可以唤起他人对我们的兴趣。那么自我介绍应该包括什么内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场面试自我介绍,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职场面试自我介绍1大家好。我是xx大学xx专业的一名学生,我的名字是&&。...
-
职场工作总结15篇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因此我们要做好归纳,写好总结。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职场工作总结,希望对大...
-
简单的职场的语录(15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常常会遇到需要使用语录的情形吧,语录具有引起共鸣的、发人深省的教育意义。那么都有哪些类型的语录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简单的职场的语录,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简单的职场的语录11、微笑是人生成功的最大武器。...